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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78岁法轮功学员刘志梅被非法开庭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天津市河西区78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志梅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被非法开庭,她丈夫出庭为她辩护,法官只许公诉人讲话,而限制她丈夫的发言,辩护不到一半,就不允许再继续辩护。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刘志梅在银河广场讲真相,被受谎言毒害的人举报,遭广场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搜身、抄家。后来警察又多次非法传唤她。八月二十五日,刘志梅又遭检察院传唤、讯问。十二月五日,派出所又传唤她并把她送到法院进行登记,并将检察院的起诉书转交给了刘志梅。

刘志梅一家五口都修炼法轮功:她和丈夫王润祥,儿子王海峰和儿媳妇,女儿王海燕。刘志梅一家五口都遭中共不法人员的残酷迫害。

刘志梅因粘贴真相资料被绑架数十次,最长的一次四个多月,非法刑讯逼供。有一次,以检查身体为名,抽了她五管血,不知道干什么用。

丈夫王润祥,也因宣传法轮功真相,数次被绑架关押,最长一次六个多月。

儿子王海峰被非法劳教三年三个月,还有数次被非法关押。

一次,儿媳妇和女儿王海燕一起被绑架,当时儿媳妇和女儿王海燕都有一个不满周岁的孩子,也都随同母亲一起被带走。最可恶的是,警察两天不给孩子们的母亲饭吃,母亲不吃饭就没有奶水,饿得两个孩子哇哇地大哭。

 
酷刑演示:强行灌不明药物(绘画)

王海燕被非法关押两次,非法判刑四年三个月,在狱中被灌不明药物,致使精神受损。出狱后神情痴呆,两三个月后就精神失常,现仍没有完全康复。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假“法律”之名,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现在的天灾人祸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对人作恶的警告,为什么还不醒悟呢?!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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