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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冤狱五年 重庆法轮功学员刘仁秀又遭非法庭审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重庆市巴南区法轮功学员刘仁秀女士,在被绑架一年后,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九龙坡区法院非法庭审。律师为她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刘仁秀也为自己作无罪陈述。

非法庭审大约进行一小时左右,审判长周扬宣布休庭,判决结果未知。目前刘仁秀仍被非法关押在巴南区界石看守所。

刘仁秀今年六十一岁,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通过学法炼功,很快一身的病痛全消失了,她原本暴躁的脾气也完全改了,从此她身体健康,家庭和睦。然而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发动迫害法轮功后,刘仁秀因坚持“真善忍”信仰,曾多次遭迫害,被非法劳教、判刑达五年:

一九九九年十月,刘仁秀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绑架回重庆,她被关入巴南区渔洞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

二零零零年三月中共开两会期间,刘仁秀又被巴南区“610”、花溪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巴南区渔洞看守所一个月。

二零零零年五月,刘仁秀因给巴南区花溪派出所、先锋村官员写信说明法轮大法真相,又被“610”、花溪派出所绑架、抄家,她被劫持到巴南区渔洞戒毒所非法拘留一个月

二零零零年八月,刘仁秀被巴南区“610”、花溪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巴南区渔洞工会俱乐部的洗脑班迫害。刘仁秀绝食抵制迫害,被劫持到茅家山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三年五月,刘仁秀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她在永川女子监狱遭受非人折磨,超负荷奴役,直到二零零七年五月才结束四年冤狱。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刘仁秀被巴南区渔洞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巴南区界石看守所。一年后的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她遭九龙坡区法院第六法法庭非法庭审。她的丈夫、儿子及亲友到庭旁听。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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