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轮功学员王桂茹女士,在抚宁区法院被非法开庭。王桂茹一直是心平气和地述说自己有大法书是合法的,看大法书《转法轮》后,知道做好人了,身体的病也好了。庭审持续一个小时匆匆结束,当庭没有宣判。
王桂茹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日生,她是一位善良的农民,家住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原山海关区)东区渤海乡。自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王桂茹被警察非法抄家后,公安、检察院、法院一直在“走程序”陷害她。
非法抄家和关押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下午四点多钟,王桂茹家楼下停了三辆警车,车上下来五、六个人,直奔她家敲门。正好她老伴在家,以为王桂茹回家了,就直接开了门。
这几个人确认是王桂茹家后,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就直接闯进中屋,随意乱翻拍照、录像。正好中屋有师父法像,警察直接就抢走,并搜走了所有有关大法的书籍,还有平时炼功用的播放器、几本小册子和护身符等物品。最后警察还撕掉了她家门上贴的对联
第二天晚上,王桂茹家又去了三个警察,警察盘问家人王桂茹在哪里?老伴说,手机都没拿,联系不上,不知去哪里了。
第三天,派出所又打两次电话,问人回来没有?并让他老伴去一趟,说签个“不炼了”这事就了结了,她老伴没有去。
在这同一天之内,有市里人和政法委的人,带乡里和各街道的人员,对渤海乡各村和船厂等地其他法轮功学员家不同程度的骚扰。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日上午十点左右,三个便衣警察(据说有市里和本地中心派出所的人)开着私家车,再到王桂茹家,把王桂茹强行绑架,还抢走她本人用的老年机。之后,王桂茹被非法关押在市看守所,据说是检察院下令非法扣押她。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王桂茹回到家中。然而,公检法部门暗箱操作,继续构陷王桂茹,企图非法判刑。
非法庭审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八点半,王桂茹在抚宁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公诉人是抚宁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王琦,抚宁区法院给王桂茹指派了律师。王桂茹的儿子和妹妹陪同进入法庭旁听。
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一个多小时。王桂茹一直是心平气和地与他们交谈,她说自己有大法书是合法的,看大法书《转法轮》后,知道做好人了,身体的病也好了。
看得出,抚宁区法院法官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也是在无奈走程序,匆匆办案。庭审结束时,法院法官说可能(非法判刑)十个月左右,让王桂茹先回家等信,过几天再来一趟,定下来。法官的话未说的明确,大约是王桂茹再(被绑架)去,就是非法关押、服刑去。
曾屡遭关押迫害
二十三年前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王桂茹多次被非法拘禁在拘留所、看守所、洗脑班。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王桂茹依法去北京上访,被回龙灌警察半路截回,被非法关了两天两夜。警察不给她饭吃,不给水喝,不让上厕所。随后,山海关开发区公安分局还勒索她五百元钱,理由是车费。后又把她关押到秦皇岛第一看守所一百零五天。
二零零零年五月份,王桂茹在家中被开发区东区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在秦皇岛第二看守所十五天。二零零一年七月份,王桂茹正在市场买菜,被开发区警察于志勇、赵新骗到派出所,随后,被非法拘留三个多月,并被非法抄家,失去所有大法书、师父法像。警察于志勇对她凶残打骂。
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二十多年,中共各级不法人员执行迫害政策,颠倒了是非善恶,各级司法机关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抢劫、勒索钱财;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给广大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以下是给王桂茹打过电话的相关号码(有的不知是哪个部门):
王继成:0335-8019368 0335-8019778
抚宁区人民法院:0335-6019854
15710931039
抚宁区人民检察院:王琦 检察官 0335-6866338
0335-8095857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