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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数种常用酷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山东省监狱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91号,是迫害(男性)法轮功学员的邪恶黑窝。山东监狱十一监区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监区,不仅隶属于监狱,还隶属于山东省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恐怖机构),十一监区的另一个名称是山东省×教转化中心,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中心。

十一监区为独楼、独院、独霸专行且十恶俱全的一座封闭式的中共流氓盗匪囚舍。此楼共有五层,每层建筑面积约三百平方米左右,一楼是禁闭室,二楼是队部和会议室,三、四、五楼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个小楼是全封闭型的,所有的窗户都用百叶窗封死,一年四季透不进阳光,位置也十分隐蔽,建在南大楼的背后。

为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放弃真、善、忍信仰,山东监狱狱警利用、纵容形形色色的刑事犯人对法轮功学员使用恶毒手段在肉体与精神上进行摧残,如:拳打脚踢、扇耳光、上夹棍、鞋底抽、挠脚心、电棍电击、坐铁椅子、上绳、吊铐等等多种酷刑迫害。对法轮功学员采用连续数天不让睡觉、数十小时的长期罚站,二十四小时手铐脚镣加身关禁闭室、长时期看诽谤大法录像等等恶毒迫害手段。警察还指使犯人对法轮功学员上厕所受限制。对出现生命危险的、打伤打残的法轮功学员,送监狱医院抢救后,回来后接着迫害洗脑。并且公开讲:不转化,打死白打死,打死也是正常死亡。

凡是被绑架到山东省监狱黑窝的法轮功学员,先被带到地下室或一间没有监控的小屋子里,逼着法轮功学员先让写五书,不写就会遭受以下酷刑(见下酷刑示意图)迫害。有的迫害一天到三天。然后才给你分到囚舍里去,每个房间里6张床,4个法轮功学员2个包夹,晚上9点30分熄灯,早上6点起床。中午12点至1点30分午休时间。

下面是根据一位从山东省监狱回来的法轮功学员根据自己知道经历描述,而绘出法轮功学员在山东省监狱遭受酷刑迫害的示意图。这只是迫害的冰山一角,还有更多的酷刑迫害仍在发生。

一、酷刑:弹琵琶

将法轮功学员捆绑在椅子上,两个刑事犯人用一根手指粗大小的棍子,用力去一根一根地去挑法轮功学员的肋骨,折磨法轮功学员1-2小时左右。导致法轮功学员皮肤黑肿起来了。到第二天就更痛,过几天后洗澡的时候,被挑的那些地方都会脱皮。

二、酷刑:挑锁骨

刑事犯人用筷子粗的棍子,用力去挑法轮功学员耳朵下面,脖子旁边的锁骨。

三、酷刑:电棍电击

法轮功学员被捆绑坐在木制椅子上遭受电棍电击(坐在铁椅子上不用捆绑,因为手脚处都有锁扣,手脚都锁扣上)

狱警问法轮功学员,你知道点击哪里最痛吗?法轮功学员回答说不知道。警察就用电棍从耳朵根底下电击(最痛)。从头到脚都电击一遍。开始是两个警察电击法轮功学员,但时间很短,然后离开走出房间了,随后2-4刑事犯人(黑社会的吸毒犯等),骂着脏话疯狂地电击迫害法轮功学员。

四、酷刑:转棍子

刑事犯人把棍子放在法轮功学员的手指缝里面,几名犯人用力抓住法轮功学员手指不动, 然后另一名犯人用力转棍子,致使法轮功学员的手一下子就肿起来了,这一黑肿起来了一般最少也要3个月以后才能消肿,有的长达6个月才能好,因为都伤到骨头里了。

五、酷刑:坐小板凳

山东省监狱对不转化不写五书的法轮功学员,不让午休,逼着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坐在小方塑料凳子(小板凳)上,包夹犯人看着,天天看中共邪党诬蔑、攻击法轮功的录像,强制洗脑。坐“小凳子”是监狱用来“转化”法轮功学员、逼迫他们放弃自己的信仰的一种隐蔽却残酷的手段。罚坐小凳看似不严重,其实是痛苦不堪的一种没有刑具的酷刑。

在山东监狱狱警的指使下,犯人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小方塑料凳子(小板凳),一个姿势坐着不动,双手扶在膝盖上,腰板挺直,两脚后跟并齐,还要被强制眼睛看着邪恶的洗脑录像,最初是一天八小时左右,以后就不断延长时间,甚至中午不让休息,晚上可以延长到九点、十点、十一点、十二点,甚至凌晨三点左右都有可能,日复一日上身的重量压在臀部那个部位,无论多么痛苦难受不得起来、不得左右挪动而只按所谓标准姿势坐。屁股都坐烂了,为了不让法轮功学员起来,甚至喝水吃饭都可以喂。为了减少上厕所的次数,喝水被严格控制。八小时他们达不到邪恶的目的,可以不断延长时间。这种罚坐小凳看似不严重,其实是痛苦不堪的酷刑。夏天三天就会把屁股坐烂,脓血湿透裤子粘在凳子上,一起一坐钻心的疼痛。在逼迫法轮功学员坐板凳同时,还逼迫学员看中共污蔑法轮功的谎言洗脑录像。还有一拨一拨的刑事犯轮番的流氓逻辑“交流”灌输,在法轮功学员身体承受痛苦煎熬的同时折磨法轮功学员的精神。这种酷刑,时间长了,不仅让人的臀部、腰部、两膝筋骨剧痛,屁股坐烂,磨出茧,还能导致残废。

山东省第一监狱自二零零二年起,利用狱中的刑事犯人使用暴力和酷刑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至今已经迫害死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如青岛的钱栋才、淄博的王新博、蒙阴的吕震等),致伤致残了石增雷、邵承洛、刘锡铜等几十名无辜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并且公开讲:不转化,打死白打死,打死也是正常死亡。一些所谓的“帮教”和打人的警察都当众说:是区长让打的。

蒙阴县法轮功学员吕震,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出生,重庆大学国际金融专业学生,品学兼优,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被诬判十一年,关入山东省监狱。二零零九年六月初,时任监区长张磊光、教导员李伟、狱警陈岩等指使罪犯对吕震严管迫害。罪犯谢晓刚、李大鹏、蔡和杰等把吕震关进严管室,对他大打出手,使尽各种酷刑和招数,一连迫害十几天,最后将奄奄一息的吕震的双手双脚捆绑一起,头朝下,脚朝上吊挂起来。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日晚,三十三岁的吕震被酷刑摧残致死,其情景惨不忍睹。在监狱长齐晓光、监区长张磊光的授意下,直接负责转化工作的李伟、陈岩为销毁证据,逃避罪责,把杀人的那伙凶手调离十一监区,专门用来殴打法轮功学员的木棒和铁管收藏了起来,严管室里的标语也揭了下来。最后由于家人及正义人士的抗争,监狱不得不默认吕震被毒打致死,并进行了赔偿。

青岛法轮功学员刘锡铜(著名书法家),于二零零八年五月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受到了比砍头锯臂还痛苦的非人折磨,长达八个多月:用绳索持续捆绑近八十天;经常十几天连续不让睡觉;凶犯将他击昏五十余次;五花大绑,推倒地上,踩跺身体;用鞋刷把儿来回捅腋窝;用鞋底打头部面部,击舌头,打鼻梁;用木棍敲打全身骨关节;用带锯齿的牙刷把儿在压紧的手指缝间上下拉动,拧拽皮肉;手纸撮成硬条状从鼻孔一直插到胃里;当活靶子练拳击,脸肿胀得象馒头,眼睛只剩一条缝;头戴白纸帽子,脖挂污蔑大法师父及法轮功的牌子,脸上粘白纸条,低头弯腰,两手垂膝,将他的头插到裤裆里,卧地;寒冬扒光衣服冷水泼身;吊绑床头,绳勒脖颈,强光刺眼;针刺手指、脚趾;香烟烫皮肉,打火机烧身体;生殖器上刷辣椒水;凶徒扒掉老人的上衣,一遍又一遍地往他皮开肉绽的背上撒盐浇水,再用板子刮,那真是剥皮一样的感觉。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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