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八日】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骆元英、黄红蔚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被绑架,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被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分别判刑七年、三年半。之后两人被劫持到武汉市汉口监狱迫害。
二零二三年二月农历新年刚过完,两个汉口监狱狱警(男姓肖,女姓翁)及三个硚口区综治办人员到骆元英家,说是“家访”。狱警还带着记录仪,说录像后给骆元英看。狱警说骆元英在汉口监狱还向监室里的人员宣传法轮功、劝他们三退,要骆元英家属劝劝她。
骆元英女士,今年六十三岁,家住武汉市新天门墩,原在武汉市硚口区工商局工作。骆元英一九八五年生孩子时落下了一身的病:偏头痛、颈椎肥大、腰椎肥大骨质增生、肩周炎、胃炎、乳腺增生、神经衰弱症等多种疾病;常年吃药、做理疗、按摩、扎针灸也无济于事。一九九六年七月,她开始修炼法轮功,两个多月后,她全身的病痛奇迹般的消失了。从此骆元英矢志不渝的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法轮大法。而在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骆元英多次被迫害,被关过看守所、洗脑班、劳教所,遭到各种酷刑折磨。如今她又被非法判刑重刑七年。
骆元英、黄红蔚遭绑架、枉判事实简述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左右,骆元英、黄红蔚在武汉市江岸区三眼桥附近给民众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江汉区国保大队、唐家墩派出所警察绑架。两人被劫持到东西湖二支沟第一行政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至三月十日。然而三月十日当日,唐家墩派出所警察又将两人劫持到一街之隔的武汉市第一看守所,转为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日,江汉区检察院对骆元英、黄红蔚下达非法批捕书;六月上旬将两人构陷到汉阳区法院。
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对二人非法判刑,骆元英七年,黄红蔚三年半。两人提出上诉。骆元英的妹妹从泰国赶回国,写了二十几页的辩护词,申请为自己的姐姐辩护,黄红蔚的女儿也申请为自己的妈妈辩护,按程序申请武汉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十一月二十八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出了一张“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书,审判长杨毅,审判员张勇、施茜,法官助理杨钦云,书记员杨阔。
奉劝还在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邪党人员赶快停止迫害,不希望你们因迫害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受到天谴请把握好最后的机会,认清善恶,回头是岸,抓紧机会将功补过。
武汉汉口监狱:
地址:湖北省江汉经济开发区江达路28 号,邮编430024
家属接见区:湖北省江汉经济开发区江达路2号,邮编430024
电话:027-83556010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