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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610”人员王满的罪恶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王满原是宁夏警察学校的教工,此前在宁夏戒毒所工作期间将一个女吸毒犯强奸,在公安系统造成恶劣影响,连同行都鄙视他。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宁夏610设立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强制洗脑班,王满被从警校调到洗脑班专事迫害善良人。王满上蹿下跳,唯恐作恶不及,其恶行博得原宁夏政法委头目苏德良、610头目乔恩成的赏识,被留在了宁夏610办公室,其编制属于银川市公安局,宁夏610每月另行给其发放补贴,早年是每月600元。

王满伪善、狡诈,口蜜腹剑,曾在宁夏610办的几期洗脑班“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据悉,宁夏610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些损招、阴招都是他的“独创”。王满二十年当中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刑讯逼供、骚扰、劫掠钱财等,罪恶累累,罄竹难书,其恶行有许多尚未曝光。

王满,男,一九六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出生,身份证号:130104196504241359;警号:100282;家庭住所:中国宁夏银川市凤凰北街324号公安小区4-3-502室。

以下是王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

案例一: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宁夏法轮功学员胡建才、乔建辉、蔡国军三人被绑架。六月八日,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人员将蔡国军劫持到兴庆区公安分局四楼。国保大队队长孟长义、警察张顶生、吕建荣,银川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王满等人对蔡国军进行非法审讯。孟长义先动手扇耳光,后又伙同王满二人给蔡国军上背铐,刑讯逼供。期间,孟长义叫蔡国军跪下,遭到蔡国军拒绝后,孟用脚踹蔡国军的小腿,把蔡国军按倒迫使他跪在地上,然后用脚踩在蔡国军的肩头、脖颈上,使他的面部几乎贴在地面上,浑身疼痛难忍。此时,围观的五、六个警察在四周阴笑。蔡国军抗议:这是非法侵犯人权!张回答:“中国没有人权,你以为这是在美国呢?”蔡国军说:你们刑讯逼供是违法的。王满回答:“不刑讯逼供,你能说吗”。

后来,这伙人抬来一把铁椅子把蔡国军按在上面,手脚都用铁环套住固定在椅子上,前胸用一挡板卡住,外加两条固定带绕过肩膀绑在身上,使人一点也动不了。过了十几个小时到第二天中午,蔡国军乘孟等人出去吃饭的空当准备走脱。他奇迹般地从铁椅子上挣脱出来,顺着楼外墙壁上的漏雨管向下攀爬。在这过程中管道突然脱落,蔡国军从四层楼的高处摔下,造成盆骨粉碎性骨折,脊椎骨两处骨折,右臂骨折。

蔡国军被迫害致残的诊断证明

王满这伙恶人见蔡国军摔伤了不将他送到医院,反将他送回家,造成蔡国军右腿永久性残疾,后来在流离失所期间又被绑架判刑。

蔡国军遭迫害致残后,其家人依据法律要求赔偿,公安的为了掩盖罪恶给他赔偿了十几万元。

案例二: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晚,在宁夏“六一零”、公安厅的操纵指挥下,王满出谋划策、积极配合银川市公安局一处、兴庆区分局国保大队的恶警采用跟踪、蹲坑、窃听电话、安放定位跟踪装置等卑鄙手段在银川市西夏区先后绑架了银川市法轮功学员赵玉虎、蔡国军、蒋红英、张晓萍四人。

第二天(八日)中午,法轮功学员穆志宏正在租住的房子里睡觉,两个人搭着梯子上到二楼从窗户爬进去,扑到床上将穆志宏按着双手反剪戴上手铐,强行拉到客厅按在沙发上,又拉上窗帘。其中一个走过去将屋门打开,又陆续进去两个男便衣和两个女的。两个男的用裤子把穆志宏的头罩住,按着不让说话不让动,其余人开始到处乱翻。把穆志宏的枕头都被撕开,里面的一千多块钱、金耳环、金戒指、身份证都掏出来了;两个警察用拳头捣穆志宏,扇耳光。其中一个说:刚才在楼下还抓了两个呢,我把他们关在车上,我上楼后他们跑掉了!

他们把穆志宏的住处抄了个底朝天。到了晚上告诉穆志宏说,他们是银川国保大队的王满、陈建华,还有一个姓刘的、一个不知道姓名,并逼迫穆志宏签字。王满威胁穆志宏:不签字就把你吊起来,一张白纸就可以判你的刑! 有个人说:你不签我们自己签,说着他们中的一个就在上面签了字。王满撕了师父的法像,这伙人抢走了穆志宏的电脑、手机、首饰、钱包、一千多元现金、大法资料等,将她绑架到银川看守所。

警察还想在穆志宏租的房子守候抓人,就没告诉她家人消息。这伙流氓砸烂玻璃抢劫绑架后,另一伙盗贼随后又从烂窗户爬进去将屋里剩余的电视机、被褥、毛毯、衣物、所有用具洗劫一空。

二零零七年一月,王满又到张晓萍的住处非法抄走了现金一万多元,没有开具任何手续据为己有。

此后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遭受了各种酷刑折磨,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左右,相继被非法秘密判重刑,时间最长的达七年。

案例三:

二零零七年九月下旬,宁夏“六一零”办起了邪恶的洗脑班,王满处心积虑、亲自列名单非法抓捕拘禁多名法轮功学员。王满在洗脑班装出伪善的面孔对法轮功学员和探访的家人灌输邪恶的言论,歪曲事实污蔑大法和大法师父,混淆视听煽动世人对大法的仇恨,在房间安装窃听器,采用卑鄙的招术离间法轮功学员和家人的关系,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受非法长期拘押,家人承受妻离子散的痛苦。

案例四:

二零零八年新年期间,人们忙着采购物品,准备阖家团圆。王满在主子姚迎利的怂恿下,唆使银川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兴庆区分局国保大队、文化街派出所、玉皇北街派出所、富宁街派出所多名恶警对银川市法轮功学员梁玉华、陈华、谢毅强、张桂芳等非法传唤、绑架、抄家、洗劫财物、关押,甚至采取撬锁的办法到一名法轮功学员家中蹲坑。陈华被非法勒索三千元钱;梁玉华的丈夫丁乾被迫流离失所;谢毅强此次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

案例五:

二零零八年八月的一天,宁夏银川市公共交通公司法轮功学员王相臣在单位工作期间,银川市金凤区(过去叫新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610的七、八个人到单位将他强行劫持至宁夏消防总队内的洗脑班非法拘禁了一个多月。这期间,每天有两人轮番二十四小时监视他,吃喝拉撒由这两人全程看管。610的王满和王相臣谈过两次话,用歪理邪说蛊惑王相臣“转化”。

案例六: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法轮功学员张晓春在银川被绑架,银川市法轮功学员刘嗣祖受牵连,银川市610办公室主任王满、王世元、银川市国保大队的警察张鼎生、韩斌到刘嗣祖打工的单位宁夏慈善医院将他绑架,到他家搜走了一台电脑主机,移动硬盘一个,和一些法轮功资料。然后他们把刘嗣祖绑架到了银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审讯了两个小时,盘问法轮功资料来源和张晓春的一些事情。晚上十点,他们把刘嗣祖关进了银川市看守所。

在银川市看守所,刘嗣祖被强迫劳动,天天组装打火机,每天劳动近十四个小时,完不成任务不让睡觉。在银川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六个多月以后,于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三日被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案例七:

二零一一年七月八日,法轮功学员张晓春女士在居住地被银川市国保人员再次绑架。此后,王满伙同银川市公安局的王世元、张顶生等人对张晓春非法审讯、逼供,后张晓春被冤判三年。在宁夏女子监狱遭酷刑折磨,全身浮肿、心律过速、失眠、剧烈头痛,手颤抖,生不如死。半年后每天干十几个小时繁重的奴工,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

案例八: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中午十一点左右,银川市“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恶警王满伙同银川市公安局一处恶警、兴庆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西花园派出所所长张中等将法轮功学员李金花、辛林原同时从各自租赁的住宅内强行绑架。随后将二人非法关押到银川市看守所。

八月十二日中午十一点左右,李金花从外边回来,被守候在单元门口的六一零恶警王满、西花园派出所所长张中、教导员史磊及居委会的人截住,要她开门进屋搜查,李金花不同意,双方僵持到中午一点。后来恶警们强行抢夺了钥匙,非法进屋劫掠。恶警王满匪气十足,亲手将李金花留给女儿(十五、六岁)的饭钱从李金花女儿的手里抢走。随即强行绑架了李金花,并于当天下午关押到银川市看守所。李金花被非法关押了二十六天。

案例九:

二零一六年六月由宁夏公安厅恶徒骆健等人炮制出所谓的“6.11大案”后,公安、国保人员在宁夏永宁县非法绑架骚扰了多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永宁县法院非法审判苏青玲、曹桂兰时,610王满、赵明等人到场,王满窜出窜进伺机作恶。

案例十: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宁夏吴忠市青铜峡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陈晨非法庭审。在退庭时,610、公安的以有人拿手机为由,把所有参加旁听的人哄骗出去,青铜峡国保的李正江、王浩和610王满等人,指挥便衣、警察将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团团围住拳打脚踢,后将李金花、马智武绑架关押,马智武绝食抗议,几天后被放回家。李金花被关押三十七天。

二零二二年初,王满以个人的名义,利用要退休了“约见”法轮功学员,见面以唠家常来摸个人信息,实际是变相骚扰。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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