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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十三年牢狱迫害 陕西安康市罗长云面临非法开庭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二日】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69岁的法轮功学员、优秀教师罗长云女士,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再次被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绑架、非法关押构陷,近日面临再次开庭。此前,二零二三年二月二日非法开庭时,罗长云申请党员回避,逐休庭。

罗长云退休前任教于安康市汉滨区汉滨高中。修法轮大法前,她曾患有十多种疾病:腰椎间盘突出,压迫坐骨神经痛,寸步难行;颈椎病、肩周炎,撕裂性疼痛;卵巢囊肿、肛裂,久治不愈,鼻窦炎,咽炎,还有类风湿病,使她双手已变形,关节肿大,全身肌肉、骨髓疼痛,早晨醒来,全身动不了,叫晨僵,手不能见水、凉的和金属类东西。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她幸运的得到了《转法轮》,修炼法轮大法后,她的各种疾病很快消失了,身体健康了,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幸福生活着。

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罗长云女士曾三次被中共非法劳教,在陕西女子劳教所历经酷刑折磨。二零零八年,罗长云在广州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在陕西省女子监狱被野蛮灌药、打毒针;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出狱时,她已经被迫害得神情恍惚,身心遭受了非常大的伤害,身体极度虚弱,视力模糊,手指变形了。而回家面对的是一个破碎的家,老父亲被气死,丈夫被逼离婚,老母亲被迫害的瘫痪在床。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罗长云又被汉滨区国保大队邓涛和赵思林乘机带着警察和六一零人员以及罗长云所在学校的邪党书记等几十人闯入了家中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第二次被汉滨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关押在陕西省女子监狱。

二零二二年一月八日上午,罗长云因养老金从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之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22个月),继二零一六年至今全部扣发(包括应依国家规定上长而未长部份),逐向人社局局长(汪小卫)通过邮局递交“情况反映”;又分别给安康市汉滨区政法委副书记朱定新,高新邮局局长李迎春 ,市公安局局长张鹏、市政法委书记王安中、市纪委书记朱荣军寄劝善信,呼吁“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有罪”,并分享自己通过修炼法轮大法顽疾不治自愈和法轮大法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盛况,希望被谎言蒙蔽的相关工作人员明白真相,不要再给迫害的元凶当牺牲品被利用。这些中共官员非但不听,还把劝善信作为当事人的所谓“证据”对其构陷。

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罗长云又被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六月九日被非法逮捕,被非法关押在汉滨区看守所。年近七十的她为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自由的修炼环境,不惜个人安危,善心善言、和平理性向公检法相关人员反映情况反遭构陷。如果教人向善是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请问破坏的那一条,本案所有参与的证人,请你想想你们的证言,在证明谁是罪犯,谁在破坏法律实施?典型的“政府放火无罪,百姓点灯判刑”!没有证据也要捏造证据,颠倒黑白,信口雌黄。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退休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医疗及其它待遇应当得到保障。有关机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或挪用”。

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经参与和正在参与迫害的人,从省、市到基层,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都将面临正义的审判,善恶必报。现在没有遭报,是老天爷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才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强权暴政从来没有一个成功过的,所有残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没有一个善终的。现在那些落马的“老虎”和被拍死的“苍蝇”,大都是对法轮佛法和对善良犯罪的人。

古语云:“宁搅千江水,不扰道人心”,就是说,迫害修炼人的罪业真的是太大了,甚至是生生世世都偿还不清。以史为鉴:后周世宗柴荣亲自用大斧子砍毁菩萨像,胸生恶疮而死,年仅39岁。再如:文革前后,追随中共卖力砸庙砸佛像的人没一个有好下场,经历过这些事的农村老一辈都记忆犹新。法轮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对法轮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

附电话:
汉滨区国保大队队长 周云水
副队长 赵思林 19909155687 13992516678
邓 涛 18992593366 13991528275
王 磊 13992592202
王锦军 13909153016
新城派出所 李继红 15709152198
石 X 19909156289
汉滨区公安分局 0915-3239043
法制大队 0915-3212091
出入境 0915-3232310

市公安局办公室 0915-3213912
市政治部宣传科 0915-3181117
纪检监察室 0915-0915-3208083
督察支队 0915-3181150
网安支队 0915-3361189
法制支队 0915-3181152
信访科 0915-3181162

区公安局办, 0915-3239043 0915-3239043
纪检监察室 0915-3211847
法制大队 0915-3212091
治安大队 0915-3238519
政工室 0915-3213711

区政法委 王 宏 15319697999
陈学军:13309157078
胡小军:13309155000
彭学军:13619159666
谢贤军:13709158919

汉滨区法院 刘宇、张普查 0915-3310337
汉滨区检察院党组书记 屈绳忠 0915-3232000
汉滨区检察院 潘 峰 0915-3438026
电话 0915-3438036 0915-3117920 0915-3438045
电话:0915-3211847
总值班室 0915-3239043
办公室 0915-3213217

安康市公安局 0915-3239043
总值班办公室 0915-3213912
政治部宣传科 0915-3181117
纪检监察室 0915-3208083
督察支队 0915-3181150
监管支队 0915-3181197
网安支队 0915-3361189
法制大队 0915-3181152
出入境 0915-3181195
信访科 0915-3181162
扫黑除恶 0915-3213912
监督举报 0915-3288744

市政法委:0915-3287561
书记范永斌 15319697999 0915-3288935
吴家仲 18627179161,
谢贤梅 15909159568
王能建 13324637777
方明兵 13909150067

安康市检察院检察长 刘惠生 0915-3113109 0915-3336613 0915-3117920
安康市中级法院院长 刘娟 0915- 3213500 0915-3280959
市宗教事务局 0915-3230889

安康市610办公室陈辉电话:13992535898
安康市610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3288621
汉滨区610 张逢涛 15109156385

安康市政法委
范永斌 值班电话 0915- 3287561
程 辉 13325351530
吴家仲 18627179161
安康市市长 王浩 。 0915-3213217。
汉滨区委:0915-3212312、0915-3214798、0915-3268899
汉滨区政府:0915-3213691、0915-3214418、0915-3281606

汉滨区政府 办公室:0915-3213691 0915-3281606
区长 0915-3214418 13991511088

以下是参与作证签名者的信息
邮局工作人员 彭龙斐 17709156123
市公交公司的司机与
谭 勇 15509152538
王庆华 13992504569
夏 军 13619153858
王庆军 13909153016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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