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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黎海滨遭恶报被查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二月八日】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日吉林消息,中共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前党组书记、厅长黎海滨被查。黎海滨曾任吉林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等职。

黎海滨,一九六四年三月生,吉林梨树人,中共恶党党员,二零零零年九月任吉林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任吉林省公安厅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二零零六年六月任白城市公安局副局长;二零零七年七月任吉林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兼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二零零九年四月任吉林市中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组成员;二零一八年十月任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

黎海滨是吉林省政法系统迫害法轮功的主要高官之一。黎海滨曾任吉林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处长6年,直接参与了吉林省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取保候审等案件办理环节的审核;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案件审批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据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吉林省法轮功学员17年遭迫害综述》曝光,十七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至少有42388人次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强抢勒索现金学员至少2342人次,迫害致死学员至少463人,失踪学员至少86人,非法判刑学员至少1171人次,非法劳教学员至少10158人次,强制洗脑学员至少3620人次,绑架学员至少24548人次。

黎海滨任吉林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期间恶行(2007年7月~2016年11月)

1、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据明慧网《中共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调查报告》曝光,调查显示,十四年来(1999年7月至2013年12月),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案例遍布全国273个城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吉林省长春市、山东省潍坊市、北京市、吉林省吉林市、重庆市、辽宁省沈阳市、四川省成都市、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大连市、河北省保定市、山东省烟台市”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最猖獗的十二个城市,其中吉林省吉林市市死亡人数排第五。

黎海滨任职期间,至少有1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王慧敏、许佰义、于全、陈淑芹、马占芳、宋冰、公方利、白晶志、常桂云、刘庆田、于学忠、裴咏梅、齐玉珍、刘延龙、王海田、于凤珠。

黎海滨任吉林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名单

姓 名 性 别 致死时年龄 非法刑期 致死年份 致死月份 离世原因
王慧敏 63 7年 2010 1 各种酷刑折磨,导致瘫痪。
许佰义 55 刑期不详 2010 1 被迫害致瘫痪
于全 60 2年 2010 12 迫害的神志不清,语无伦次
陈淑芹 61 5年 2011 2 恶警指使犯人活活被打死。
马占芳 74 6年6个月 2012 5 遭受严重迫害致使身体发病
宋冰 37 14年 2009 7 迫害致肺结核,生命垂危
公方利 37 非法开庭 2011 12 折磨与摧残致死
白晶志 未知 6年 2014 5 恶警迫害致死
常桂云 62 8年 2013 3 迫害致半身不遂,保外就医
刘庆田 66 12年 2015 1 恶警迫害致死,强行火化。
于学忠 50 2012 5 被高新区派出所警察殴打
裴咏梅 2011 9 多次遭到非法关押及酷刑折磨
齐玉珍 60 2010 4 在马三家等多处被关押迫害
刘延龙 44 4年 2015 6 迫害致肺结核,肋骨被打断
王海田 45 2014 2 在洗脑班注射了有毒品
于凤珠 65 2015 10 被派出所、街道、社区人员骚扰、恐吓

◎王海田,男,45岁,吉林市一家熟食店老板。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从洗脑班回家后,先是身体消瘦,脸色发黄;接着腹部肿胀,呼吸困难,喘不上来气,进食很少;后来不能躺着,只能坐着;再后来躺、坐都不能,只能跪着,无法大便,于二零一四年二月二日(大年初三)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五岁。

法轮功学员王海田

王海田遗像

王海田去世后第三天,整个嘴呈黑紫色,整个脸部是青色的,火化后骨灰内有一些米粒大小的黑色颗粒。他的家人根据王海田生前讲述警察残害他的手段,强烈质疑在洗脑班他被注射了有毒品。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于学忠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晚到同修李文军家串门,被非法入室绑架抢劫的高新区派出所警察一同绑架,于学忠不说姓名,遭殴打,第二天被迫害致死,年仅五十来岁。

◎吉林省吉林市女法轮功学员陈淑芹,时六十一岁,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二年里,遭中共人员八次绑架,被非法劳教过一年、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零年,陈淑芹第八次被中共恶警绑架,被送进吉林省女子监狱遭毒打,把她的头按在水桶里呛、灌,再提起来,再使劲摁下去呛、灌,反复的呛灌,几乎灌死。长期遭受毒打、上绳 、吊抻、灌各种酷刑折磨。于二零一一年二月在吉林省女子监狱被恶警指使包夹(犯人)活活打死。

2、在大会上公开污蔑、布置迫害法轮功

黎海滨任吉林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期间,多次在大会上污蔑、迫害法轮功。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六日,吉林省吉林市邪党人员开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黎海滨讲话。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在全市搞,以签订“承诺卡”为主,诽谤大法,以达到迫害众生的目的。

二零一三年,吉林市公安局在政法委书记黎海滨的直接授意下,给公安所有各个部门分配抓捕指标,从即日起到新年期间(特别是新年前一周),集中绑架一批法轮功学员。

3、2016年吉林市至少有1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2016年吉林市至少有1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刘兴荣3年、梁玉玲4年、郑春玲4年、温玉艳3年、粱宝范4年、白鹤3年6个月、李仙英判3缓5年、景志新7年、刘明华判3年缓4、秦立判3缓5、张丽华判3缓3、王俊杰3年零6个月、潘颖判3缓5、刘俊堂7年。

法轮功学员白鹤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军转干部白鹤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依法向最高检察院实名控告元凶江泽民(简称“诉江”)而遭到当局打击报复,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丰满区法院在不通知白鹤家属及律师的情况下偷偷开庭,并于八月五日对白鹤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后上诉,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冤判二年八个月。

4、惧怕“世界法轮大法日” 抓捕30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是第十七届“世界法轮大法日”暨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六十五岁华诞,同时是法轮大法洪传于世二十四周年。吉林市当局惧怕民众庆祝法轮大法日,命令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从五月十一日至五月十三日,有近三十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遭绑架、抄家。

5、对更多迫害案例负有主要责任

黎海滨在吉林市任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的七年间,积极执行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命令,他对法轮功学员马占芳、于学忠等被迫害致死负有主要责任;对法轮功学员刘桂芹、杨桂霞、沈淑芳、李世刚、王茵、周玉兰、宋桂芬、刘立波、常实一家人、于洪、李欣桐夫妇、李长海、王桂兰、秦翠萍、李德全、李德祥、邓晓波、车平平、孙长盛、马驰、郭英杰、曹阳、韩永强、魏修娟夫妇、白鹤、魏修娟、岳乃明被迫害负有主要责任。

据明慧网报道的消息统计,从一九九九年七 月二十 日至今已至少有22813人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恶报,公安系统也至少有5229 人遭到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恶报。2022年至少555人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其中公安系统人数仍最多,达193 人。

二零二二年,明慧网公开报道的中共公安局局长、厅长等司法高官遭恶报的就有109人:死缓3人,无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9人,死亡3人,2人患癌症,1人累及母亲患癌症死亡,89人被查、被起诉。

黎海滨今天的下场,也是他长期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因果报应。

黎海滨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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