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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三河市水电五局基地分局处长李华和李娟的恶行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日】

在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二十多年来,河北三河市中国水电五局积极主动参与迫害本单位法轮功学员,致使本单位职工刘星敏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洗脑班、看守所迫害,被开除公职、被殴打等等严重迫害后离世,时年仅仅四十三岁;致使本单位职工刘星敏、李才晓被非法劳教迫害;致使本单位职工刘星云、刘星君、刘星敏、李才晓被非法开除公职;致使本单位十余位法轮功学员遭受“敲门行动”、“清零”等各类借口上门骚扰。

水电五局领导曾指派职工在小区大门口每天二十四小时监控,不许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出大门,出去就报警,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致使值班人员对法轮功学员产生仇恨心理。李才晓、刘星君上街买衣服就被绑架并非法拘留。这些行为不仅触犯了国家法律,还严重影响了法轮功学员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同时也使民众对法轮功产生了很多误解。

自从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开始,李华即参与迫害,大约二零零六年李华升任水电五局基地分局处长后,将妻子李娟塞进水电五局小区居委会当主任,从此二人更加积极主动迫害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夫妻也是双双名列法网恢恢恶人榜,李娟恶人编号E000064600,李华恶人编号E000077204;李娟任职居委会主任以来,积极配合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等多次骚扰迫害小区法轮功学员,退休以后还多次参与迫害。

一、迫害事实简述

刘星敏

1)原水电五局职工刘星敏,遭受严重迫害后英年早逝。每一次迫害的发生,都有单位及居委会领导的配合或参与。

刘星敏,女,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出生。河北三河市水电五局员工,从小体弱多病、胆小,性格内向。一九九七年得法修炼,身体的各种病痛不翼而飞,人也变得开朗、快乐,最重要的是懂得做事考虑别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大法遭到迫害后,刘星敏三次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公道话。第一次她去北京上访被抓,拉到石景山体育馆,然后接回三河。水电五局书记范勇让她到办公室看报纸,写“保证”,被拒绝。单位领导又在办公楼办“学习班”,每天“学习”,逼迫本单位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并收缴大法书和身份证。因她不放弃修炼,本单位派人在小区门口值班,二十四小时监控,不许法轮功学员出大门,谁出大门就打电话给派出所来抓人。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二日,刘星敏去天安门为法轮功鸣冤,被绑架,送回三河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天;因“两会”怕人去北京上访,又无理加了十五天。她随身带的二百多元钱被搜走,家人来接时被勒索罚款二千元(没开收据),还让家人写了“保证”。北城派出所的闫建树去她家抄走了大法书和单放机。

同年四月十四日,刘星敏和十几个同修在户外炼功,被北城派出所警察在身上狠踹一脚,到派出所后,警察逼迫她们跪下,用电棍电击每个人,还说了很多难听话,到晚上才被放回。

同年六月二十九日,她再次上访被三河驻京办人员拉回,非法关押在三河看守所。路途中派出所翟姓警察让她写保证不再进京,刘星敏拒绝写,姓翟的警察就猛烈地扇她耳光,导致她的耳朵嗡嗡响,听不清。在三河市看守所,狱警刘辉对她毒打,她绝食六天放回。

同年十月六日,她又一次上访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她绝食一周后放回。同年十二月,因她多次进京上访,被单位开除公职。之前,水电五局领导张卫民、安忠找她“谈话”,用允许她上班(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单位非法逼迫她下岗),利诱她放弃修炼。因不放弃修炼,她被非法开除工职。当时她才二十多岁,单身,给她个人生活和家庭造成严重伤害和影响,也制造了家庭矛盾。

同年十二月三十日,水电五局领导配合北城派出所闫建树,没有出示证件及合法手续,在小区门口蹲坑将她绑架。因她抵制迫害,被放回。

二零零一年六月八日,她在街上被开车路过的闫建树截住,并打电话叫来警察,将她绑架,送往唐山开平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没有出示证件,没有合法手续,也没有通知家属。在劳教所,刘星敏绝食抗议这种违法行为,被“关小号”迫害,并有两个犯人看管。期间被强制洗脑、高压恐吓、体罚、野蛮灌食、不许睡觉、打骂、利用恢复工职(谎言)等手段逼迫放弃修炼。

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水电五局领导李华、吴利铭、李娟、马来喜等人积极配合北城派出所,街道办人员于七月十九日晚十一点半到她家骚扰,强行收缴身份证,企图绑架。她坚决抵制这种违法行为,第二天执法人员才撤离。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到二十五日,恶党十八大期间,水电五局领导派两人值班监控她和本单位法轮功学员。

二十年来,每年的多个所谓“敏感日”,李秀敏几乎都会被骚扰。持续二十年的迫害,绑架、殴打、限制人身自由、威胁、恐吓,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经济遭到截断,在巨大的压力下,刘星敏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离世,时年仅仅四十三岁。

详见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七日,《河北省三河市刘星敏曾经遭受的迫害》

2)六人次被劫持到廊坊洗脑班非法拘禁和迫害

二零零一年,本单位职工刘星君、刘星云、李才晓、顾新春、杨贵,被劫持到廊坊洗脑班非法拘禁和迫害。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三河市水电五局领导李华、吴利铭,社区居委会李娟等人员,协助北城街道办事处、北城派出所,绑架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刘星云,关进廊坊洗脑班非法拘禁、关押迫害,没有任何手续,更没有通知家属。

当天,单位居委会人员三次去刘星云的二妹刘星君家敲门骚扰。下午,家人找到居委会李娟,只给了一个电话号码,让家属打电话问问在哪去、给送衣服。结果打电话人已送廊坊洗脑班。刘星云的家人要求见人、放人,并告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水电五局领导、北城街道办、派出所、廊坊洗脑班不但态度蛮横,并且互相推诿责任。刘星云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只好绝食抗议这无理迫害。洗脑班以李汉松为首的恶人,挟持她到廊坊市中医院,每星期灌食三次。经过多次灌食折磨迫害,她的胃受到严重刺激和伤害,进食非常困难。还李汉松等恶人还以劳教相威胁,刘星云在廊坊洗脑班被折磨迫害三个多月。

同年九月十日,水电五局居委会李娟打电话给刘星云家人,说要抄家,被家人拒绝。那天正下雨,国保大队在水电五局单位的配合下,非法侵入公民住宅(当时的门是锁着的),闯进刘星云家,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没有家人在场,抢走了师父法像,一台电脑主机。刘星云丈夫在外地上班,家中只有她未成年的儿子一个人,回来后,发现家里少了东西,便打了110报警。经派出所调查后,说国保大队拿走的不给了。

刘星云的母亲及家人多次找单位领导,希望他们能维护正义,接回刘星云,单位处长李华、邪党书记吴利铭,对刘星云的母亲家人态度恶劣、不耐烦,扬言其不怕。李华威胁她母亲说:把你抓起来。刘星云的母亲已是快八十岁的老人了,想念和担心女儿,作为领导不但不安慰和尊重老人,反而恶语伤人。

3)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水电五局领导李华、居委会李娟等人积极配合北城派出所、街道办人员,于七月十九日午夜十一点半,到小区法轮功学员家骚扰,强行收缴身份证,企图绑架。学员坚决抵制这种违法行为,第二天执法人员才撤离。事后水电五局、街道办分别派两人在小区内值班,监控法轮功学员。马来喜还编造谎言欺骗民众说“法轮功要去北京”,给迫害好人找说辞。到所谓“敏感日”,就去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家骚扰。

4)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份,居委会人员来八十多岁的曹凤荣老太太家中谎称查户口,上来就用手机给老人照相,问是否还炼法轮功,家人是否也炼等,老人由于受到惊吓,第二天就糊涂了,连家人都不认识了,后来慢慢才好。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初,已退休的李娟和居委会的几个人,以看望老人为名上门骚扰,骗人说来看望老人,实际是来拍照“完善大数据”、祸害好人。由于没给开门,就又派人去其二女儿家骚扰,过了很长时间才离开。同年十二月十六日,居委会多人再次到老太太家敲门、没敲开,就找来李娟,在楼道里商量要找老太太女儿、怎么拍照等。

迫害善良好人,必遭天谴。原水电五局邪党书记范勇,因私开公车撞死一人,被抓被拘,后来单位出钱把他保释。

二、个人信息

中文姓名:李华
姓名拼音:Li,Hua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2年1月
工作单位名称: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中国水电五局基地分局
职务职称:处长(已退休)

中文姓名:李娟
中文姓名拼音:Li,Juan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67年12月
工作单位名称: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水电五局社区居委会
职务:主任(已退休)

李华与李娟是再婚从组的家庭;李娟的女儿李珊,1992年5月出生,电话 18510807527 ;女婿霍烁1990年12月出生,老家三河市齐心庄镇三福庄村,外孙女八周岁,外孙子三周多;李华的儿子约生于1989年2月;李华手机13603261261,李娟手机13780461367 。

相关单位干部(区号:0316):
李华 手机 13603261261
李娟 手机 13780461367
马来喜 13832640127宅电3118295
处长宋京龙 办3132861
党办主任胡惠德 办3132811
劳财主任吴晓玲 办3138537)
水电五局基地分局书记吴利铭(手机):13832653257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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