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恶人曝光 » 黑龙江鸡西市原市委书记康志文遭恶报被判11年徒刑
黑龙江鸡西市原市委书记康志文遭恶报被判11年徒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二零二二年三月,中共黑龙江省省委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康志文,因违法行为被开除公职。对其调查报告称,康志文生活腐化堕落、大搞权钱交易、涉嫌受贿等。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八日,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法院对康志文受贿案件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康志文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康志文,男,一九五八年八月生,籍贯辽宁凤城。康志文曾在黑龙江省多个城市任职:一九九七年九月任穆棱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零一年二月任穆棱市委书记;二零零二年八月,任牡丹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二零一零年四月,任牡丹江市委常委、副市长;二零一一年九月,任大庆市委常委、副市长;二零一三年四月,任鸡西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五年三月,任鸡西市委书记;二零一五年六月,任鸡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二零一八年一月兼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二零一八年六月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在康志文任职期间,他所辖城市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都是非常严重的,作为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康志文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就康志文任职期间,其辖区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部份迫害案例列举如下。

一、康志文在穆棱市任职期间发生的迫害

◇沈景娥,一位女法轮功学员,在二零零零年二月初被绑架进了看守所。在看守所她仍坚持炼功,被恶警给戴上手铐、四十八斤重的脚镣,政保科向她母亲勒索钱财后才将她释放。当时穆棱市警察骚扰每一位法轮功修炼者,说炼的就绑架。

二零零零年四月,因在体育场参加集体炼功,沈景娥再被政保科孔庆增、王永安等人绑架,被送往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临走时,孔庆增向家人索要一千五百元钱),劳教所拒收。六月二十七日,孔庆增又将她送进牡丹江四道劳教所。在劳教所,沈景娥被迫害致奄奄一息。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八面通公安局逼迫所有法轮功学员踩法轮功师父的相片,不踩就抓人。沈景娥坚决不踩,并把师父像片从地上捡起来放在怀里,被再次绑架到看守所。四月份她再次绝食反迫害,闯出看守所。

沈景娥本人遭迫害的同时,邪恶的魔爪又伸向了她的家庭。她丈夫单位的领导让她丈夫与她离婚,以此胁迫她放弃修炼。在单位施压下,丈夫与她离了婚,原本美满的家庭被强行拆散。此后沈景娥又被迫害得几进几出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八日晚,穆棱市政保科科长孔庆增等六、七个警察开车来到沈景娥家,撬锁破门闯入,绑架了正在炕上坐着的沈景娥,随后沈景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关进哈尔滨女子监狱,在哈尔滨女子监狱的恶警恶人对沈景娥实施了无休止的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五日,饱受摧残的沈景娥含冤离开人世,年仅四十五岁。

◇高振辰,男,七十四岁,穆棱市八面通镇福禄乡承德村农民。炼法轮功前病魔缠身,周边的人都知道,修炼法轮大法后病全好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警察多次到他家骚扰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录音带等。由于长期受到恐吓导致病发,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离世。高振辰的老伴也是法轮功学员,由于几个警察抄家受到惊吓,当场休克,几年来生活在惊慌和恐惧中,也不幸离世。

◇残疾人法轮功学员寇强身患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竟也被穆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派出所多次绑架、抄家、勒索,并遭穆棱市检察院、法院非法判刑,身心受到极度摧残,导致离世。

◇穆棱市第三中学离退休教师宋秀玉,曾身患冠心病、脑动脉硬化等多种疾病,修炼法轮功后出现奇迹,疾病消失了,她的面容比同龄老太太年轻许多。只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讲法轮功真相,散发真相资料,宋秀玉曾八次被绑架,其中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三年。穆棱市国保大队频繁绑架宋秀玉和其他法轮功学员,目的之一就是勒索钱财。同时,宋秀玉被单位无理开除,终止退休工资。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日,宋秀玉进京证实法,被驻京办事处送回当地看守所,勒索五千元,非法关押两个月后放回。派出所、国保(政保科)、六一零仍不断上门骚扰。二零零零年五月,宋秀玉第一次被非法劳教,送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被拒收。二零零零年六月,送牡丹江市四道劳教所又被拒收。当时,政保科长孔庆增把劳教日期从三年改为一年,把宋秀玉和沈景娥(已被迫害致死)丢下就走了。在牡丹江市四道劳教所因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宋秀玉被强行插管灌食,迫害得鼻口鲜血淋漓(宋秀玉还被迫交了几千元所谓罚款,现在工资卡还在恶警手中)。二零零一年十月下旬,宋秀玉去乡下散发真相资料,被恶警绑架。当时孔庆增将宋秀玉非法判刑三年,投入哈尔滨女子监狱。在整个过程中,公检法没有一个字的笔录。

◇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四晚八点左右,穆棱市第二派出所片警王小波领着四、五个警察到张艳芬家,拿着法轮功创始人的像,问她和十七岁女儿陶灿还炼不炼法轮功,她们说炼就被关进了看守所,当时派出所已绑架了十多位法轮功学员。看守所恶警寒冬腊月开窗(前后都开,叫穿堂风)冻法轮功学员,使学员又冷又饿。十七岁女孩陶灿被非法关押了三个月,张艳芬被关了五个月,家人拿钱给政保科孔庆增、六一零范伟民等人,又请吃饭才放人。当时孔庆增告诉家人有一部份钱会返回,一年后去要时却不给。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日,法轮功学员郭连云(六十一岁)、张爱琴、周芝荣及一名七岁儿童被穆棱镇兴安村(又名老牛槽村)村长王延波告黑状,穆棱镇南街派出所警察把四人强行劫持到南街派出所。周芝荣在看守不注意时向外跑去,又被恶警追上连踢带打带回派出所。打人的恶警当时遭报,走路一瘸一拐的,打人的手痛得直叫。

◇穆棱市河西乡三星村高女士在去穆棱镇北林子村串门时,给村民讲法轮功真相被恶告,遭穆棱镇派出所恶警毒打,眼睛被打青,嘴和脸被打肿,头顶的头发被扯掉一大绺,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二、康志文在牡丹江市任职期间发生的迫害

◇二零零三年末至二零零四年初,因传递真相资料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由爱民区法院秘密审判。为了掩人耳目,避开家属、社会公众视线,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在不通知家属、没有律师、不准上诉、反驳,不经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被强行判决。牡丹江师范学院刘智渊(曾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被不明药物迫害致精神失常)、申春花夫妇,文化局演员车桂兰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多数被判十年以上重刑,分别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牡丹江尖山子监狱。二零零二年被绑架的程玉环、刘桂华、肖淑芬(后来被迫害致死)、徐伏芝(后来被迫害死)等法轮功学员都被刑讯逼供后非法判刑。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赵金成纠集国保大队和辖区派出所、居委会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抢走电脑、录音机、大法书,法轮功真相资料等,劫持数十名法轮功学员,向家属勒索巨额罚款后放回。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牡丹江柴市派出所伙同东安公安分局恶警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赵建国等人。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将其带到国保大队进行折磨,数天不让睡觉,不让休息。在非法审讯中,一个叫国良的恶警将赵建国牙齿踢掉,恶警彭福明给赵建国两次上绳(一种酷刑),乔平(原爱民区公安分局局长)用鞋底抽赵建国的嘴巴子。年前恶警勒索家属五千元钱,将赵建国放回。

◇二零零八年一月到七月奥运前夕,牡丹江地区至少八十六名法轮功学员遭警察绑架、入室抢劫及经济敲诈,有的反复遭劫持。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对赵伯亮、张玉华、李永胜、李海峰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审理,其中李海峰、李永胜揭露了他们遭到公安局国保恶警酷刑折磨、刑讯逼供的事实。法庭外,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带数十名警力强行绑架前去法院旁听的家属和黑龙江省各地炼功人,致使三十七人失踪。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多次惨遭酷刑折磨,公安局国保恶警彭福明、杨丹蓓、马群、彭亮等人对他们拳打脚踢、上绳、坐铁椅子、吊背铐等。之后公安打匿名电话给家属,公开说拿五千至一万元往出买人。送钱就放人,不送钱就折磨他们,把人整没了。近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

◇二零一一年牡丹江市就有刘雪琴等至少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和判刑。

三、康志文在大庆市任职期间发生的迫害

◇二零一二年四月,大庆警察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二十三人次;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日上午九时许,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法轮功学员马喜权、王宇红夫妇看到认识的法轮功学员打招呼,被龙凤分局恶警张琳和另外两个警察看见,即当场对打招呼的七人殴打、绑架,理由是打招呼的几个人都炼法轮功;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哈尔滨市邮政局机电一体化工程师李洪奎先生被大庆监狱迫害致死,去世时六十一岁。

四、康志文在鸡西市任职期间发生的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五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汤续凤,被柳毛派出所祝洪涛等三、四个警察绑架。十一月十七号,多个警察到汤续凤家非法抄家,抢走数本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等私人物品;汤续凤平时与丈夫和五岁孙子一起生活。奶奶被抓走了,孩子不跟爷爷,谁去她家都会听到孩子嗷嗷的哭声要找奶奶。警察抓人没有给付如何手续。同村的张广芝等多名学员被骚扰;十一月十七日上午,鸡西市恒山区红旗乡胜和村法轮功女学员于淑清到鸡西市串门,在客车上被胜利派出所四五个警察绑架到鸡西看守所,家里被抄走大法书及手机等。小恒山矿法轮功学员刘梅被绑架到看守所;十一月十七日早晨七点五十五分,滴道区法轮功学员吴宝库被东兴派出所俩警察绑架。

◇二零一六年,鸡西地区法轮功学员遭绑架的至少有四十三人次,一人被迫害离世,有一人被停止工作,共被勒索钱财十六万五千元,还有更多法轮功学员遭酷刑冤狱的事实被曝光。

◇二零一七年,鸡西地区法轮功学员共计至少五十人次被绑架劫持,有六人被非法判刑,众多法轮功学员被骚扰,被勒索罚金至少八万一千元,被抢走私人物品及误工费、对法轮功学员及家人造成的精神伤害等无法估量。甚至有警察私自开锁、私自闯入法轮功学员家。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所有直接、间接实施迫害的责任人都要得到应有的报应,世间的惩处只是一个开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引以为戒。

 

(明慧网)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