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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警察被非法辞退 新宾县中共组织部渎职不纠错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抚顺市新宾县公安分局52岁的警察王晓明,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屡遭迫害,二零二一年七月末被公安局非法辞退。王晓明根据法律的规定,对辞退提起了申诉和控告,他不断地向相关部门实名控告,指出修炼法轮功合法。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新宾县组织部将王晓明被辞退的申诉决定书,送达给王晓明。王晓明看几遍的申诉决定书之后,明白了新宾县组织部非法对王晓明审批的辞退。

新宾县公安局在辞退王晓明的过程中,将王晓明公开修炼法轮功作为辞退王晓明的“法律”条件。而在新宾县组织部下发的申诉决定书中,新宾县公安局将辞退王晓明的法律依据改成民政部定性法轮功为非法组织,说王晓明信仰法轮功参加非法组织。就是说明新宾县公安局在辞退王晓明时,没有任何合法的依据,而将对王晓明的辞退理由改成民政部定性法轮功为非法组织,这样看起来,新宾县公安局没有合法的理由来辞退王晓明。

但是,二零二一年六月末,新宾县纪委对王晓明下发《关于给予王晓明降级处分的决定》,依据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说王晓明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定性法轮功为非法组织。而新宾县公安局在二零二一年七月末辞退王晓明。就是王晓明被纪委处理之后,新宾县公安局又用新宾县纪委处理的结果对王晓明辞退。王晓明被新宾县纪委处理之后,到新宾县纪委申诉,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新宾纪委下发《新宾县监察委员会关于维持给予王晓明降级政务处分的复审决定》,王晓明将其申诉到抚顺市纪委。

国家的《公务员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不再给予处分。

新宾县公安局对王晓明的辞退,触犯了《公务员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是滥用职权行为。而新宾县组织部对王晓明的申诉决定书中,不提新宾县纪委对王晓明的处理,维持新宾县公安局对王晓明辞退的合法性。就是新宾县组织部,当时也知道对王晓明的处理,已经是跟纪委的处理重复了,就不提新宾县纪委对王晓明的处理,这样对王晓明处理又“合法”了。新宾县组织部这是公然的违反法律的行为,对合法的公安局警察的信仰,当作非法的处理,公然的践踏法律的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定性法轮功为非法组织。民政部是部级单位,《宪法》九十条规定: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民政部发布的规章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国务院法规依据,完全是非法的、违法的规章。新宾县公安局对王晓明辞退使用非法的规章辞退,完全是滥用职权的行为。

《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新宾县公安局对王晓明辞退触犯《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

王晓明将新宾县公安局对王晓明的辞退及组织部对辞退的非法申诉,继续的找新宾县组织部上访。并将《新宾县公安局、组织部渎职犯罪》,送到新宾县组织部。新宾县组织部的工作人员,又将王晓明的申诉引导到抚顺市市委组织部,但是市委组织部的申诉,仍然跟新宾县组织部一样违法、犯罪,还是非法辞退王晓明。

王晓明继续的将他被公安局非法辞退之事写给新宾县纪委,但是新宾县纪委,不但不处理公安局对王晓明的辞退,依然把王晓明被非法辞退之事,推回给新宾县公安局、新宾县组织部处理。王晓明将恢复工作的申请写到新宾县公安局,公安局不处理。王晓明又将撤销新宾县公安局审批辞退的材料送到新宾县组织部,但是组织部就不处理。王晓明到组织部四五次,就是不给你处理。后来王晓明将《新宾县组织部对王晓明辞退渎职审批》送到组织部。组织部不但不处理,告诉王晓明我们就那么处理了,你走法律程序。法律程序组织部也说不明白,就是不给解决!

王晓明被辞退后,每年工资在十万元左右,还有十年退休,工资的总额一百万元,远远超过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新宾县公安局对王晓明的辞退,完全够成滥用职权罪。

王晓明在工作上也做的非常好。在工作中一九九九年春天,代表新宾县公安局参加市公安局的打擂比赛,并取得了好的成绩。而且在全抚顺市公安局的素质考试中,考取第一名的成绩。

在工作中王晓明是兢兢业业的,处理案件都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得到当事人的好评。记得有一位当事人对案件感到派出所处理不公,这位当事人去找派出所所长论理,他说:“你们如果象王晓明那样去工作,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我不会找你们论理的”。还有些案件很棘手,派出所让王晓明对案件的当事人问话,最后当事人提不出什么异议了,案件得到很好的处理。

在二零零八年派出所开始搞大练兵时,王晓明将派出所大练兵搞的有声有色的。省公安厅的人来检查,表扬王晓明所在的派出所大练兵搞的好,说应该全省推广。在全县的公安局大会上,局长表扬王晓明说,王晓明炼法轮功,但是工作干的好我就表扬他!全公安局的警察热烈的鼓掌!

二零一八年王晓明的工作被调到看守所,在工作期间,王晓明因为值班睡不着觉,回家也睡不着觉,最后患严重心衰病,心脏里有血栓掉下来,王晓明从世间就没了。医院对心脏病是治不好的,只能是缓解,从医院回家后,大夫告诉王晓明的家人,回家给王晓明吃药,吃药王晓明只能活五年了。而且他将是医院的常客,三个月、五个月身体还得肿,还得回医院治疗。王晓明回家后又出现右手抖动的现象,看东西还重影了。但是王晓明学习法轮功的书籍、炼功,二个月之后手抖动的现象全部消失了,王晓明将吃的药全停了,不吃药了。回家五个月后王晓明的心衰病又犯了,身上又肿了,王晓明坚持学法和炼功,二十多天消肿了,从此没有心脏病的症状了。

二零一九年二月,王晓明又出现尿崩症状,看书学法一个月都好了。王晓明又回到工作岗位上班了。

这样一名警察,不但做好自己的工作,又给新宾县公安局赢得荣誉,只因为信仰并修炼法轮功而被辞退回家。将王晓明辞退回家,新宾县公安局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对王晓明辞退完全是非法的行为。王晓明对于抚顺市、新宾县组织部对其审批和申诉完全是非法的行为,王晓明用举报的方式将组织部举报到新宾县六位县长、三个县委书记、纪委、县组织部、八个市长、四个市委书记、市纪委、市组织部,寻求法律的公正,恢复工作,还人间与正义和公平!

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在迫害中撕裂了法律,没有法律而言。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人大没有通过法轮功是×教,但是江泽民将自己说法轮功是×教的行为拿到“法律”中,对法轮功学员判刑,非法的迫害。江泽民在世时,他破坏法律自己撑腰,但是江泽民死了,谁给破坏法律实施者撑腰呢?没有了,就是谁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都得自己承担责任。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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