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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市涞水县夏洪民被构陷到涿州市检察院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近日得知,河北保定市涞水县法轮功学员夏洪民,被构陷到涿州市检察院,可家人一直没接到涞水县检察院的任何通知书。

夏洪民,男,六十六岁,河北保定市涞水县涞水镇东关村人。他曾是建筑工人。一天,他又因腰痛,到诊所就医。在那里,他听到法轮大法的真相,自此他便走入大法修炼中。

修炼大法后,夏洪民身心变化巨大,经常紧锁的眉头舒展了,脸上有了笑容,整天摸砖拿瓦的大手皮肤变细了,也不再被病痛折磨。修炼过程中,他事事忍让,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善待他人,得到左邻右舍的好评,工地老板也都愿意雇他。

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上午,夏洪民在涞水永阳集市上告诉世人法轮功真相和避瘟疫的九字真言,希望世人都能平安的躲过瘟疫。这本来是大善之举,他却被永阳派出所警察绑架,十二点钟被放回,他的电动车被扣下。

次日,夏洪民照常去上班,十点钟左右,他被永阳派出所四、五个警察从单位绑架到拘留所关押,一直没有给他家人行政拘留书。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警察通知他家人推回电动车。

第十五天,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他家人去拘留所接人,被告知二十三日放人。第二天,他家人去接夏洪民,拘留所人员拒绝放人,让他家人找办案单位,是办案单位不让放人的。

他家人找到村支书一问,才得知,又涉及到了胡家庄乡派出所。家人赶到胡家庄乡派出所,当时是周六,值班警察告知:是因为二零一九年夏洪民在胡家庄集市上讲真相,当场被胡家庄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夏洪民从派出所走脱,这次他要遭到行政处罚,所以才不让放人。

家人说:“他没有杀人、放火,更没有抢劫,只是按真善忍做好人;他没有违法,你们也有妻儿老小,他都快七十岁的人了,放他回家吧。”

警察拿出了已准备好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涞公(胡)刑罚决字(2022)0647号,落款是涞水县公安局,交给家人,大概意思是非法拘留十一天,勒索罚款六百元,七月二十三起执行,限十五内交清罚款,逾期不交,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就这样,拘留所到期不但没有放人,夏洪民又被无理地非法延期关押。胡家庄乡派出所构陷夏洪民的案子移交,他之后被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关押在涞水看守所至今已六个多月。

夏洪民的妻子自丈夫被非法关押后,担心丈夫的安危,一直吃不下,喝不下,血压升高,人消瘦了很多。他们未婚的儿子也精神压力大,无法集中精力上班工作。

坚持信仰 屡遭中共迫害

二十多年来,夏洪民因为坚持信仰,屡遭中共警察绑架。二零零零年四月七日,在涞水党校,原涞水县副县长孙贵杰、政法委张海利等亲自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孙贵杰亲自动手,他猛吸几口烟,用通红的烟头突然烫夏洪民的嘴,烫得夏洪民满嘴都是大泡。然后,他们扒光夏洪民的衣服,用皮带、木棍、板凳腿毒打他。恶警还强迫夏洪民跪下,在他小腿上横放铁锨柄,然后三、四个恶警上去踩,惨叫声撕心裂肺。十三天后,洗脑班勒索二千三百元才让他家人接人。


酷刑演示:毒打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涞水党校共举办了至少十次洗脑班,此后多年,夏洪民坚持修炼法轮功,遭涞水镇不法人员非法拘留、涞水党校迫害,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夏洪民等法轮功学员被涞水镇非法送到涞水县拘留所,第二天被挂牌游街,在涞水文化广场非法公开审判,并挂牌绕涞水县城游行一圈。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五日,夏洪民再一次被从拘留所转到涞水党校迫害。夏洪民因阻止法院的恶徒对大法小弟子进行酷刑折磨,而遭到恶徒们的围攻,他背上的皮都被打掉了,露出鲜红的肉。

二零零一年四月夏洪民再次落入涞水镇这个魔窟,几经挣扎反迫害,被勒索一千元现金才回到家中。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夏洪民为了让更多的世人了解法轮功,利用放假休息时间,到涞水红绿灯处,散发真相资料,被人恶意告发,被涞水胡家庄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进涞水县拘留所。

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夏洪民被转到涞水县看守所。在非法审问时,警察问:你到胡家庄散资料去了?他说:我到县城散发的。信仰自由,你们迫害大法学员是在执法犯法,以后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你们让我签字、按手印,那就是你们的犯罪证据。那两个警察说:今天不把你送进看守所,我俩的饭碗就丢了。

在看守所,夏洪民被剃光头发,犯人端来几盆凉水,从头浇到脚,说是给他“洗澡”,还告诉他,管这个犯人叫大哥,那个叫二哥,但又说,出去不能叫,要叫班长。在看守所里,夏洪民每天要干十二个小时的活,用花纸把铁丝缠上,做成花束,完不成任务,恶徒就用脚踹他,用鞋抽他的嘴巴。

夏洪民因绝食抗议非法关押,二零零九年一月三十一日家人把他接回家中,希望他能尽快恢复健康。没想到第二天,涞水镇恶人刘金龙便带人来将夏洪民从家中堵截绑架,并直接送高阳劳教所。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至七月二十五日,夏洪民的儿子多次接到自称是镇派出所的电话骚扰,并威胁说:“找不到你爸,就去单位找你。”七月二十二日上午和二十五日夜里大概十一点三十分,警察两次敲门,完全影响了夏洪民一家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他妻子不敢呆在家里。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夏洪民在胡家庄集市上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胡家庄派出所扣押,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下午一点多,胡家庄派出所来了三个人,两个便服,一个警服,到夏洪民屋里看了一下,并录像,到他的屋里,没找到东西,就走了。两点多,又来了三个人进屋非法搜查。后来,夏洪民从胡家庄派出所走脱。

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夏洪民被永阳派出所再次绑架,夏洪民被非法拘留十五日,后延期十一天,被涞水县检察院非法批捕,现在移交到涿州市检察院,面临非法庭审。

涿州市检察院、涿州市法院是河北省保定市政法委、“610”指定的受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单位。涿州市检察院、涿州市法院刑庭人员,多年来一直在参与非法开庭,迫害保定市多个县的法轮功学员,已经有多名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从二零一九年至今,仅涞水县就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涿州市法院枉判,他们分别是:卢桂芬被判五年;陈书义四年;宋淑花一年十个月,刘玉敏于二零二三年元月十一日,遭涿州市法院刑一庭非法视频庭审,庭审未果。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涿州市检察院
地址:保定市涿州市平安北街130号(涿州市检察院),电话:(0312)3852822
0312-8638361朱秋安 ;现任检察长:王立红(2021年10月19日任职, 河北保定人,1972年2月出生。)
检察长:李玉龙 15803895678
现任副检察长:闫维才;孙志新;孙川;刘雨枫;张志勇;
检察院委员会专职委员:朱晓彤
检察官:洪萌 03128638361
涿州市检察院案管中心。公诉人:朱某;朱晓彤,办公室电话:0312—3865696;公诉人:郝莉莉(负责刘玉敏案的)
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康鹏
涿州市法院
地址:保定市涿州市开发区平安北街124号(涿州市法院);
办公室电话:0312—3852325;
民二庭:0312-5522752、5522150
民庭:0312-3853870
司法公开电话:0312-3852351
立案庭电话:032-3852317;法院传真电话:0312-3856143;举报电话:032–3852315
现任院长:王辉;法院院长:王玉海;17731200699x
柴秋瑾;斐燕
刑一庭:解文海 17731205071(负责刘玉敏案的法官),03126672972;03126672973
刑二庭:庭长崔冠军;副庭长孟祥才(2021年10月19日任职);
刑二庭涿州市法院宋淑花案审判长:王艳华;0312—5520128;陪审员:张北、曹玮
审判员:王亚静(宋淑花的办案人);书记员:17731862270 蔡佳伟(宋淑花的办案人)
陈法官:13303266681;法官:郭运来13131299294;徐志远;18630265501
郑伟 18931215297;13831249968; 彭松青13703360316;17731205177;
赵赛 15613275960;17731205126; 康雅丽13932206942;杨爱静18811180810;
张警察 15830229786;17731205139;朱云峰15333264226;13472224508;
涿州市法院举报受理电话:03123850958(可监督举报:解文海)
涿州市司法局
地址:保定市涿州市范阳中路99号
电话:0312-3632605
河北涞水县永阳镇派出所
办公电话:0312-4581998
现任正副所长:张文杰
警察:李小杰、许春风3483922221
副所长:李国华
范金坡13833010188;15630255728
河北涞水县胡家庄乡派出所
电话:0312-4666253
原所长:杜长亮13582285945, (已调走)
副所长:韩进龙15200071802
河北省涞水县拘留所:电话:0312-4510844,所长:马海涛18531283656 (2022年5月份上任)警察:董洪浩
河北省涞水县公安局 邮编:074199 区号0312
办公电话:0312-4528726
现任局长:冷振宇 13932221889
副局长:王宝华13930891928 住址:河北保定市涞水县涞阳路时代鑫园B栋2单元302
副局长:万玉恒
涞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代春杰 13930218895;
涞水县政法委
地址:涞水县府前街116号县委大楼5层
政法委书记:王金桥:13833083083;副书记:夏雪峰
王满 13703284786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检察院
座机:0312-4522226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府前街198号
涞水县检察院不知姓名的电话:15630205905
现任检察院检察长:贾荣君(2021年10月19日任职)
现任副检察长:闫会英,13630862960,女,1974年出生,河北涞水县人
公诉科:张姓15532268136,
检察院委员:张萌(负责刘玉敏的办案人)13933239089、0312-4525618
检察院委员:郭芳洁
原副检察长:戴文功,13933226906 1963年4月出生,河北涞水县人,
原副检察长:李国权,13903125964男。河北涞水县人,
党组成员:张海娟,女,河北涞水县人
涞水现任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崔冠秋15531227122
河北保定市涞水县法院
(2021年7月更新)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府前街200号
法院院长 刘严冬 电话 189 3268 6565,
院领导:宋孟山 139 3323 3818 , 177 3120 5009
李艳秋 136 0332 4138, 177 3120 5016
涞水拘留所电话:0312-4510844,所长:马海涛18531283656 (2022年5月份上任)
河北保定涞水县看守所:穆轶伟;原所长:张浩,座机:0312-4511146
河北保定涞水县刑侦大队:大队长褚晓东13930855751
保定市看守所 邮政:071000
电话:0312-8051616 0312-8051060打通
现任所长:阮嘉伟
写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田各庄旅游路保定市看守所
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2022年2月更新)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中路1166号
座机:0312-3026139
保定市公安局局长:郑建军:(2021年10月9日任职)
副局长:张广、董鸿、戴红卫、李鹏
公安局党务委员、政治部主任:于英杰
警长:曹谦、张国旗、翟彦清、王益民
党务副书记:康海潮;
党务委员:杨东川、李栋梁
保定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赵新
肖建荣:保定市公安厅副书记(2021年12月15日)
贾存喜:保定市公安厅党委(2021年12月15日上任)
陈宏程:保定市纪委省监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长(2021年12月15日上任)
王保辉:保定市政府秘书长(2021年10月9日任职)
许秋民:保定市司法局局长(2021年10月9日任职)
孙庆梅、李迎初:保定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保定市公安局进修电话:0312-3161110
刘畅:保定市政府副省长(2021年12月15日上任)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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