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一月八日】
原山东兰陵县中共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时任临沂市公安局副县级侦察员李增刚,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通报被查,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通报被开除公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官方简历显示,李增刚,男,汉族,一九六四年七月出生,临沂市兰山区人,曾任临沂市(县级)公安局刑警大队副科长、中队长;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金雀山派出所所长、刑警大队教导员、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二零一二年十月任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零一三年一月任临沂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二零一四年一月任兰陵(苍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一七年一月任兰陵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一九年四月任临沂市公安局副县级侦察员。
李增刚任职兰陵县中共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期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兰陵县法院退休法官、法轮功学员刘文远与当地法轮功学员吴淑娟(女,医务人员,52岁)、徐启先(农民,65岁)、李增朴(66岁)、孟斐(兰陵县新兴中学化学教师,52岁)、老颜(教师,56岁),在兰陵镇附近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还百姓的知情权,遭兰陵镇派出所绑架和非法抄家。孟斐被毒打致命危后,暂被放回家,刘文远与徐启先、李增朴、老颜,被异地关押在费县看守所,吴淑娟被非法关押在临沂看守所,由于当地公检法司机构拿不出构陷他们的证据,致使非法庭审一再推迟,他们被非法关押长达一年之久,二零一六年春,非法庭审才开始,但法院无视律师的无罪辩护,将他们非法判刑一年至一年半。
法轮功学员孟斐老师,当时遭到警察毒打致命危,看守所不给医治,还对他进行提审、威胁。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孟斐全身内伤、外伤严重,不能吃饭,出现生命危险,看守所和兰陵县公安局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傍晚将他放回,但安排了学校、村委会人员和派出所、公安局警察进行非法监视。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两个自称是兰陵县检察院的人员到孟斐家中对他进行笔录,他们把笔录打印出来让孟斐签字遭其拒绝。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四日晚上7点多,一群警察突然闯进孟斐家,拿出“逮捕通知书”叫他家人签字。孟斐被迫在新年期间离家,流落他乡。
法轮功学员刘乃伦,生于蒙阴县界牌镇西界牌村,是原蒙阴县生产资料公司职工,助理会计师,拥有会计和法律两个专业,颇有才华,曾经被当地公检法构陷一次劳教三次判刑,四次累计刑期,共十八年半之多,至今他仍然在济南监狱中受难。刘乃伦最后一次被绑架,大约是在二零一八年九月份,他到兰陵县发送真相资料、给当地民众送真相福音时,被兰陵县国保等恶徒以黑社会手段劫持,后被兰山区法院偷偷枉判重刑八年,十一月份被秘密投进山东省监狱。
法轮功是真正的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二十多年来,中共政法委、六一零”胁迫公检法人员执法犯法,让这些人当了江泽民害人的工具。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在这场迫害中,不管主动还是被动的参与了对法轮功的迫害,终将会受到法律的追查及老天爷的惩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作恶者自古逃不过善恶报应之理。明智者停止参与迫害,善自为之,抓紧机会将功补过,给自己与家人留条后路。不要等到报应时,悔之晚矣!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