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一月三日】
广东省茂名市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林立盛,前年因中风,被医生下了“没救了”的诊断,结果他继续修炼法轮功而得救。因为这个原因,茂名市茂南区公检法人员合谋对他判了三年刑。
据悉,茂南区法院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开庭,对林立盛非法宣判三年徒刑,勒索罚金一万元。参与判刑的责任人:审判长是刑庭庭长柯学军,审判员江国伟、周晋锋,书记员龚衍芬。参与非法起诉的责任人:茂南区检察院检察长麦海泓、检察官黄梦园。
遭绑架的林立盛是茂名市高铁站警察: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一日,他去茂名站乘搭高铁,因带了一本《转法轮》和几张真相币,被茂名市高铁站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警察把林立盛非法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当时,家属心急,用钱把林立盛救出来了。出来后,林立盛不敢学法炼功了。不久,他中风了,家属把他送医院治疗,医生说:“不行了,治不好。回家吧。”回家后,林立盛醒悟过来,唯有法轮大法能救自己。他又开始修炼了。
警察知道后,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七日再次绑架林立盛。最后茂南区公检法合谋对林立盛非法判刑三年。
林立盛遭迫害更多详情,请见《广东茂名林立盛被构陷 律师会见、阅卷受阻》。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