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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恶人2022〗山东:闫志高、张立青、李建伟、张继清、杨联花、题召敏等22人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三日,是第二十三届世界法轮大法日暨大法洪传第三十周年。来自大纽约及周边地区各族裔的部分法轮功学员约四千人,在曼哈顿中城最繁华街区,举行盛大游行庆祝。浩浩荡荡的法轮功队伍在曼哈顿主干道上延绵数英里。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法轮大法在长春记者站报导)

恶人:

闫志高、隋书亮、张立青、李建伟、王龙高、王婷婷、范庆国、林海涛、张以春、林寿光、祝普生、张继清、杨联花、国保缪、题召敏、刘亚芳、闫明、王长松、徐宜亮、荣垂功 、赵丽艳、沈建

山东栖霞市国保大队长闫志高非法骚扰法轮功学员林建平

山东栖霞市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9日下午两点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林建平。
林建平,今年60岁,家住烟台市栖霞市。2022年2月6日,她在栖霞市公安局门口,给一个警察讲法轮大法好的真相,遭该警察构陷,被绑架。栖霞市国保大队大队长闫志高主张起诉迫害林建平。因身体原因,她被牟平看守所拒收,后被所谓“监视居住”6个月。
2022年10月24日,林建平被市法院刑事庭一个姓韩的告知,10月21日,她被检察院非法起诉到市法院,所谓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林建平肯定地告知法院:“(这个案件)肯定是不成立的!”
国保大队闫志高近几天拿着林建平写的真相信到林建平家,还带了一个录像的,林建平没开门。闫志高态度恶劣。
栖霞国保大队:
电话:0535-5212101转4821
阎志高 政治教导员 主持工作 18660075099 (13953577789)
隋书亮 兼唐家泊派出所教导员18660075039 13792585986
张立青 副大队长18660075067 13583569679
综合中队
李建伟 中队长15215351950
王龙高 18660075090 13805452898
王婷婷 警察18660011623 18753166267
范庆国 18660077499 13854598916
一中队
林海涛 中队长 18660075113 13791158009
张以春 警察 18660075098 (13589768936)
林寿光 警察 18660075236
祝普生 警察 18926370396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法院对夏静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11月9日下午,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夏静、王学军、孙静、马宏良四人非法开庭。
12月12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法院电话通知法轮功学员交付罚金,说交了罚金后才判决,并威胁是否交罚金会影响判决结果。家属询问为何交罚金和判决结果均未被告知。
据悉,四人被要求的罚金如下:夏静(4000元)、王学军(3000元)、孙静(2000元)、马宏良(2000元)。
12月15日,法院做出以下非法判决。
夏静(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金4000元)、
王学军(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罚金3000元)、
孙静(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罚金2000元)、
马宏良(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罚金2000元)。
在案件交由检察院期间,检察官张继清多次威胁学员认罪,不认罪就重判。
开庭前,法官杨联花用同样的“要配合(认罪)”“认罪就轻判,不认罪就重判”的话加以威胁。
开庭后,国保缪又再次威胁“不认罪重判”。
以上均属违法行为。
此案已提出上诉。
济宁市中级法院
0537-2383177
0537-5175152(政务)
0537-5175480(诉讼)
0537-2103110(监督举报)
0537-5175063(信访处)
济宁市纪委市监委举报电话:0537-12388 0537-2967264 0537-2967764
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0531-82906989
山东省高级法院法官管理处:0531-68887378
济宁市检察院:0537-3011088
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举报中心:0537-2782000,0537-2223515
济宁市委政法委机关举报电话:0537-7903887
法官:杨联花
济宁市任城区法院:0537-6772059、0537-6772123、0537-6772013、0537-6772132、0537-2320792
公诉人:张继清(对迫害很积极)
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 0537-3011866、0537-3011871
国保缪:18653762072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李传禄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近况

11月7日下午,第二次被绑架的七位法轮功学员李传禄、孙玉荣、刘明森、商素芳、王成国、徐金凤、路金玉,一直被关押在茌平区正泰大酒店隔离点。酒店内无热水,要喝水须请示,其他有热水的房间不让法轮功学员住。
据刚获得的可靠消息,原定于12月20日的开庭,由于一位律师无法到庭而延迟到12月23日。随后法院又通知由于种种原因再次延后、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七位法轮功学员在酒店隔离点均被迫害的身体出现异常状态,其中李传禄、孙玉荣因身体原因,已被家属接回家,商素芳被迫害的送进医院。徐金凤、路金玉随后也相继出现身体异常,被家属接回家中。出隔离点时,他们已无法行走,每个人都是被几个国保架出来的。王成国、刘明森也是身体异常,请求回家,但国保警察不同意,仍被非法关押。
另外得知,案卷第一次被送到东阿县检察院时被退回,茌平国保继续作恶,补充非法证据,再次送到检察院,并要求重判。七位法轮功学员被检察院非法建议量刑标准是最轻的两年、重的七至八年,最重的无期徒刑。
茌平区公安局局长:题召敏
茌平区公安局国保队长:刘亚芳(13906354259)
主办人:闫明(15864918839)
王长松(18863511001)
东阿检察院主办人:徐宜亮(挂职副院长)
东阿县法院刑庭庭长:荣垂功 电话17606359716
主办法官:赵丽艳
助理:沈建,13210965789

 

(消息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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