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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遭迫害 黑龙江大庆市71岁韩丽华又被枉判八年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大庆市七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韩丽华老太,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被大庆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铁人分局二十多个恶警绑架、非法抄家,当晚被所谓“取保候审”回家。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韩丽华被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非法庭审。近日获悉:韩丽华被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

韩丽华老太,家住大庆市让胡路区采油六厂庆四村,采油六厂退休职工。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韩丽华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被非法判刑七年,在拘留所、洗脑班、公安局、看守所、监狱遭受迫害。

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六日,韩丽华被恶警从家中绑架、非法关押,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拘留所被关押半个月,在市拘留所关押一个月,在大同区拘留所关押二个月,又转到萨尔图区收容所关押二个月。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大庆市有八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同时被非法劳教,女性法轮功学员最后都被劫持到哈尔滨戒毒所迫害。韩丽华被非法劳教三年,因体检不合格,被哈尔滨戒毒所拒收。

在拘留所被摧残致生命垂危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五日,韩丽华去单位给领导讲法轮功真相,单位指使庆新派出所恶警王琪等四人,把她从家中绑架,非法关押在拘留所迫害了四个多月。韩丽华被摧残得身体极度虚弱,多次出现休克,直到生命垂危时才被放回家。

在红卫星洗脑班遭受迫害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二日,韩丽华在家中被大庆“610”、庆新派出所、单位离退休中心等三家单位十几个人,联合绑架到大庆法制学校(红卫星洗脑班)关押迫害。韩丽华拒写“五书”,被单独关禁闭、不许睡觉、被强迫蹲着。禁闭室内安有监控器监视,韩丽华姿势稍有改变就会被恶人毒打,她在洗脑班被连续关押迫害了三期,时间长达六个月。

在喇嘛甸公安分局,被刑讯逼供

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韩丽华被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公安分局恶警入室绑架、抄家,恶警抢走电脑、打印机、切纸机、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韩丽华被绑架到喇嘛甸分局后,恶警把她锁在铁椅子上、手脚铐镣上,对她刑讯逼供;恶警李志有在手铐上使劲用拳头砸,大庆市公安局的一个恶警把铁椅子推倒,让她躺不下也起不来,就那么吊着。韩丽华在铁椅子上被折磨了五天四宿,五月九日被劫持到大庆市看守所迫害。

 
酷刑演示:铁椅子

被枉判七年,在黑龙江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零八年十月下旬,韩丽华被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四日被劫入黑龙江女子监狱九监区迫害;二零一四年十月四日结束冤狱回家。

韩丽华出狱后,大庆社保局停发了她的养老金,称是根据《劳社厅涵(2001)44号》规定,判刑和劳教期间都不发养老金,并要求返还韩丽华冤狱期间领取的养老金近十八万元。韩丽华本来是被冤判入狱遭受迫害的,那么多钱她也拿不出来呀,所以社保局一直扣发她的养老金至今。

又被枉判八年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韩丽华被大庆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冯海波、铁人分局程姓局长等二十多个恶警绑架、抄家,家中的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被抢走。当晚被所谓“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韩丽华被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非法庭审。在非法庭审过程中,面对法官、公诉人问的问题,韩丽华非常坦然,应该回答的回答,不应该回答的就否定。

公诉人封光以《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非法起诉韩丽华。他问韩丽华:有几个问题要问,能否回答?韩丽华说:不回答。他就不吱声了。

审判长冷志强问韩丽华:关于所谓罪名和警察从她家里抄的实物是否认可?韩丽华回答:不认可!不承认!并说了几点:1)那不是罪证,那是合法的;2)本人不在现场;3)警察没有给本人看抄去的实物;4)没有给本人抄走的物品清单。冷志强还问韩丽华有没有能力交罚金。韩丽华说:没有能力,因停发养老金已近八年了,一分钱没有。

韩丽华的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包括几点:1)韩丽华没有犯罪动机,没有证据证明她犯罪,她只是修炼,身心健康受益。她一个老太太,家庭妇女能破坏什么法律实施。2)公诉人指定的东西构不成犯罪,没有危害性,没有给社会他人造成危害,没有给国家造成损失。3)按国法,她也不构成犯罪,所以她是无罪的,应无罪释放。

近日获悉:韩丽华被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

大庆让胡路区法院
审判长:冷志强0459-6585100
让胡路区检察院
公诉人:封光18645990001、13351196789、13089060016、13159835666、0459-5974201、0459-5974007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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