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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女子监狱决定强制尸检、火化付贵华遗体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四日】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日,吉林省女子监狱狱政科长王洪美给家属打电话,提出如果不同意火化,就强制尸检,以尸检结果为主,之后强制火化。已经安排好了:十二月三日让朝阳沟殡仪馆将遗体解冻,五日吉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二十天出结果,并联系好了家属原籍派出所、现住地派出所、监狱所在地派出所、驻监检察院、政法委,及监狱为这个事找的律师,届时到场,全程录像。家属到不到场、签不签字,都会进行。但如果家属同意火化,就不用尸检了,可以留个全尸,明后两天必须火化。并表示监狱领导为这个事让她居家办公,不在院里封闭(疫情原因),元旦之前必须火化。

家属追问:“尸检后,家属不签字,你们也强制火化的做法,有规定吗?”王洪美回答是司法部二零一五年关于尸检的规定,但上面并没提到家属不签字也要进行火化,她又说上面写“根据其它规定”,这个其它规定就是监狱的规定了。她还说,她也横向地问了其它的监狱系统,也是这么办的。家属让她举例说一下,她说不能说。

家属多次强调:“如果尸检是为了解决家属的疑惑,那大可不必,一是出于对遗体尊重,二是生前录像完全可以解决家属的疑惑,如果看了录像、入监体检报告、病例这些,证明确实付贵华是正常死亡,那没问题,马上火化。但是你绕过这些,直接尸检?”

王洪美说:“驻监检察院调查过了,是正常死亡。”家属:“你说调查过了?检察院的张润霞说不调查。”王:“我们有报告,上面写正常死亡,城郊检察院写的支持。”家属:“别和我说这些白纸报告了,那钱伟还叫犯人签假字呢。”

每次家属提到付贵华生前不给水喝、不叫睡觉等,造成死亡,王洪美便说:“那别人咋没事呢?不是付贵华一个人教育转化,比她岁数大的还有,人家不没死吗?还是付贵华有病,进行尸检,让专业的人进行检查……”家属说:“你说的不对。”

最终家属决定不配合。

付贵华

长春法轮功学员付贵华、于健莉母女,被非法判刑七年半,七年,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八监区遭严管迫害。付贵华因拒绝转化,最后被转到攻坚监室加重迫害,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被迫害致死。于健莉因不转化一直被严管,包括遭长期剥夺睡眠、不许洗漱、不让上厕所,罚坐小板凳等非人折磨。

付贵华一九六六年出生,她的健康一直良好,监狱也认可付贵华身体健康,在付贵华猝死前几天,八监区副监区长高阳还亲口告诉家属“付贵华身体很好”。就在她去世前一天,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家属再次联系狱方,没有人向家属透露付贵华有任何身体问题。在付贵华生前,监狱一直阻挠家属正常会见,在通知家属付贵华所谓病危后,也依然阻挠家属见其最后一面,在宣布付贵华去世后,监狱与院方合伙欺骗拦截家属见其遗体,在遗体被偷运至朝阳沟殡仪馆后,监狱依然不让见!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监狱狱政新任科长王洪美带着两名女狱警(未着装),找到家里,向家属下达了所谓“死亡处理通知书”,图谋火化遗体。

关于付贵华与家人遭受迫害的情况,请见明慧网相关报道《吉林女子监狱图谋火化付贵华遗体》、《付贵华被害死 仍在监狱的女儿于健莉处境堪忧》、《长春付贵华入狱不足两月猝死 疑点重重》等。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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