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近日得知,已被非法关押了三年四个月的北京法轮功学员刘春爱、李爽、闫勇、岳利永,经两次非法开庭后,被非法判刑——刘春爱、李爽、岳利永,三年九个月,分别被勒索罚金四千元,闫勇三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四千元。目前,他们仍被非法关押在西城区看守所。
刘春爱家住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地区。李爽,女,今年31岁,河北省涞水县人,在北京一家电子产品公司工作,公司老板是法轮功学员闫勇(闫永)和岳利永夫妇。
二零一九年八月,刘春爱被监视。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一日下午,李爽去过刘春爱的家,从她家出来,即被警察非法跟踪。当日傍晚六点半,李爽乘坐北京121路公交车时,西城区阜成门外派出所警察突然拦住了该公交车,将李爽绑架;随后,李爽所在的公司的老板闫勇和岳利永夫妻也被绑架,所在公司被非法查抄,公司被抄走的物品不详。
当晚,刘春爱老人被阜外派出所警察从家中抓走,家里整个被非法抄家,电脑、打印机、书籍等私人物品被抄走。
后,刘春爱、李爽、闫勇和岳利永均被非法关押在北京西城区看守所至今,已被非法关押三年四个月。
非法开庭和枉判
刘春爱、李爽、闫勇和岳利永曾被北京西城区公安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构陷到西城区检察院,后西城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西城区公安局。
李爽的律师要求公安撤案、放人,西城公安局以一案多人(刘春爱、李爽、闫勇和岳利永夫妇)为由,不予释放。李爽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改变强制关押环境,也不予办理。
法院先后两次开庭未果,第一次是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半,北京西城区法院欲非法对李爽、刘春爱、闫永、岳利永四位法轮功学员开庭审理,由于闫永发烧而取消。第二次是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至下午两点,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开庭,虽然没有结果,但是检察院建议量刑特别重。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一日,刘春爱、李爽、闫勇(闫永)、岳利永,再次被西城区法院非法开庭。四位法轮功学员一致认为自己无罪,同时在自辩中谈到,自己在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的事实。
律师在辩护中说,李爽、闫永、岳利永明明是一种工作关系,却被构陷为“团伙”关系,公司被非法查抄,致使闫永、岳利永夫妻开的电子产品公司遭受了极大的损失。岳利永因被长期关押,被迫害得身体出现问题。
近日得知,刘春爱、李爽、岳利永被枉判三年九个月,分别被勒索罚金四千元;闫勇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四千元。他们四位仍被非法关押在西城区看守所。
参与迫害相关人员信息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派出所:
派出所主办人:程杰,手机号 13811355932
家庭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北营房东里12号楼 邮编100032
所长张金岩, 男,13501210111 家庭住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26号院2号楼1门101
副所长王永朋,男,18600065935家庭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明光北里1号楼306
朱佳,男,17601680353 家庭住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三嘉信苑8-6-302
徐佳、王路(或是张路)、胡姓警察010-68352653
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西城区新街口西里三区18号楼 西城区检察院 邮编:100035
电话:01059555662
本案责任检察官:唐薇佳13720098689
检察长:李卫国010-59555601
北京西城区法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1号 西城区法院 邮编:100035
电话:010-68366085
院长:刘双玉(女)18500839010
副院长:刘玉民010—85268916
北京市西城区政法委: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27号,邮编100032
电话:01066035392
书记王旭1969年3出生
维稳办主任张晓月
副书记钟显林 13910160525
综治办主任王静 13611251836
防范办主任李鲁 13501019578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