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七日消息,最高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逮捕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内蒙古自治区原政法委副书记胡毅峰。
胡毅峰,男,蒙古族,一九五四年五月生,一九七一年开始工作,一九七六年入邪党,二级大法官。二零零三年一月,胡毅峰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常务副书记;二零零八年一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二零一一年一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零一八年一月,退休。
胡毅峰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被查,是今年落马的第20只“老虎”。胡毅峰曾长期在内蒙古工作,是曾落马“老虎”邢云直接下属,二零零六年十二月,邢云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转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胡毅峰时任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
邢云于二零一八年十月落马,彼时头衔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二零一九年十二月,邢云因受贿罪被判死缓。
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一、二把手的邢云、胡毅峰沆瀣一气,积极追随江泽民的迫害政策,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在内蒙古自治区制造了一起又一起的冤案,他们为高官厚禄不惜泯灭良知,直接操控、指挥下辖的公检法司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跟踪、蹲坑、电话监听、网络监控、绑架、非法关押、酷刑、诬判等邪恶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一、胡毅峰任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部份事实
◆自治区政法委拨给了“死亡指标”,法轮功学员周彩霞被酷刑致死
周彩霞,女,原赤峰市工会女工部部长,因坚修法轮大法,曾多次被绑架、昼夜酷刑折磨。二零零三年正月十二日,周彩霞和另一法轮功学员郑兰凤在发大法被迫害真相资料时再度被恶人绑架。十多天后,郑兰凤在红山区看守所被酷刑致死,对周彩霞非法判了刑。周彩霞一下车,恶警马上扑上来,连拖带打将周彩霞拖进监狱。监狱长周建华亲自动手毒打。
周彩霞被折磨许多天后,有人看见周彩霞又被毒打。一天晚上,周建华当着法轮功学员的面把周彩霞吊在篮球架子上,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放下来,放下时,周彩霞早已死去,胳膊被吊的好长好长。
周彩霞被迫害致死后,从内蒙古劳教系统的人口中证实,迫害周彩霞致死,这要由内蒙古政法委、“610”直接对监狱系统操控,有死亡指标。
◆内蒙古三十一岁法轮功学员杨宇新被毁尸灭迹
杨宇新,男,三十一岁,内蒙古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杨宇新与新婚一个月的妻子甄海燕被当地“六一零”及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三个月不到,八月二十七日杨宇新被迫害致死,年仅三十一岁。尸骨未寒,他的妻子甄海燕于九月十日再次被绑架。
期间,杨宇新的亲人两次去看守所看望均不让见,直到杨宇新被迫害致死后,家属才接到电话。杨宇新的遗体颈下显乌黑状,张着嘴,双手抱在胸前。
杨宇新被迫害以前身体健康,身高1.85米左右,体重170-180斤之间。迫害致死后体重仅有70-80斤重,而且脖子上有乌黑痕迹。
在自治区政法委的操控下,在没有通知家属、也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内蒙古莫旗警察将杨宇新遗体匆匆火化,毁尸灭迹,销毁罪证。
◆灭绝性迫害 古稀老人也不放过
在自治区政法委的指挥下,下辖的直辖市、地区、州、盟、县、区、旗等基层政法委对所在地的法轮功学员大力打压。
二零零五年的一天,红山区邪党人员非法抄法轮功学员赵殿宾老人的儿子家,抢走老人家的讲法录音磁带。二零零六年十月,红山区邪党人员又突然扑向老人的住处,开始疯狂抄家。
几年来,红山区铁南派出所殷守明、居委会的徐采云、街道办事处的马某、邹景林等邪党恶人,长期登门骚扰,驱赶赵殿宾,不许住在他们的管片内,不分昼夜的上门威逼,疯狂砸门、嚎叫,害的四邻惊恐。老人的三个儿子、三个儿媳、三个女儿都因修炼大法被绑架入监、遭酷刑摧残。
赵殿宾老人在邪党人员长期骚扰迫害中,于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含冤离世,终年七十八岁。
二、胡毅峰任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诬判的部份事实
◆法轮功学员周金鹏被诬判七年
周金鹏,男,时年四十三岁,内蒙古通辽电厂职工。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妻儿老小都要他来照顾,只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而屡遭迫害。二零零零年,被通辽市“六一零”警察邵军、崔连成、王波一伙连续抄家;非法将他关押、罚款。二零零二年七月八日,被迫流离失所。在流离失所时,一直被“六一零”非法通缉。二零零四年九月二日,周金鹏在资料点被“六一零”警察邵军一伙绑架。非法关押在河西看守所近半年,其间受到酷刑折磨。二零零五年二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五年六月,被秘密转移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监狱。在赤峰监狱又受到多人同时毒打,电棍电等酷刑折磨。
◆法轮功学员王秀英被非法判重刑七年
王秀英,女,时年五十多岁,二零零四被非法判重刑七年,关押在呼市女子监狱。
◆内蒙古通辽市法轮功学员韩乃军被科尔沁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法轮功学员韩乃军因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当地国保大队非法抓捕。一直关押在当地看守所迫害。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当地科尔沁区法院在家属不知道的情况下,对韩乃军非法审判,并且根本没有通知家属。经家属追问,该法院已在一个多月前就已经非法草草了案,非法判刑三年。
◆法轮功学员万秀英被非法劳教两年
万秀英,女,时年六十岁,被非法关押通辽河西看守所三次,共计七十二天;被强行送洗脑班一次二十二天;在自家大门口又被绑架到公安局一次,当天放回;公安局私自开门绑架一次;关押在公安局三天。被非法抄家五次;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八日,万秀英在(通辽──海拉尔站)火车上失踪,被非法扣押在海拉尔市铁路公安处,后被非法扣押在海拉尔市看守所。她与女儿相依为命,母亲没在身边,女儿的痛苦可想而知。万秀英被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到图牧吉劳教所迫害。
◆法轮功学员刘雪梅被非法劳教两年
刘雪梅,女,时年三十二岁,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不明真相的家人赶出家门,多年来一直寄居在别人家中,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晚,外出发真相资料时,被通辽市科区公安恶警绑架,关押在河西看守所,几天后被非法秘密判劳教两年,非法关押在图牧吉劳教所。
◆法轮功学员李桂芝非法劳教三年
李桂芝,女,时年四十多岁。原保康镇二粮站职工,大专毕业,从家庭到社会认识她的人都说她与人为善,她被当地恶警非法关押两次,进洗脑班受迫害一次,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关押在图牧吉劳教所。
◆法轮功学员张淑杰被非法劳教三年
法轮功学员张淑杰,女,时年三十四岁,保康电力工人,被非法关押一次,后又被非法抓进洗脑班一次。二零零五年,张淑杰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三年,现在图牧吉劳教所。
◆法轮功学员包斯琴高娃被非法劳教三年
包斯琴高娃,女,时年三十一岁,保康镇人,她是父母的独生女儿,曾就读于黑龙江大学物理系。二零零四年二月二日(正月十六),高娃被绑架,送到图牧吉劳教所两年,后来流离失所。二零零七年六月三日早晨,在吉林她的租房处,被绑架,被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关押在图牧吉劳教所。
三、胡毅峰在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诬判的部份案例
胡毅峰在任高法院长时,操控下辖的基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重判、严判,指挥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上诉一律驳回。
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
二零一七年,内蒙古自治区有三十二人被非法判刑名单如下;
王桂香、雷秀华、杨翠玲、王艳昕、岳淑霞、肖丽娟、方道和、赵德停、张法军、刘文发、王秀杰、鄢丽萍、江学农、谭秀霞、徐润叶、曹继海,王长顺、吕春霞,李彩芝、丁玉芳、盛秀环、贾彬、赵春霞夫妇、李玉岚、王翠华、王大孝、吴燕、高春荣、张万波、李桂英、李树芳、贾丕珍。
二零一六年上半年,仅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地区就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魏国玉、屈亚忠等被非法判刑
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屈亚忠、魏国玉、王金荣、张春艳、齐洪树五人,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晚上,被翁牛特旗警察绑架,之后被松山区警察徐国峰等劫持到松山区公安局迫害。二零一六年春夏之交,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王金荣五年零六个月,张春艳三年零六个月;屈亚忠三年零六个月;魏国玉三年。魏国玉、屈亚忠被劫持到赤峰第四监狱迫害。
◆徐殿林、张悦舫夫妇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松山区法院对徐殿林、张悦舫两位老人非法开庭。徐殿林被非法判刑五年,张悦舫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五年九月底,赤峰市松山区国保大队徐国峰带领警察以查“诉江”为名,闯入松山区徐殿林、张悦舫夫妇家,抢劫两位老人的家庭财产,并把两位老人绑架到松山区看守所,因看守所体检时,发现两位老人的身体不能关押,两位老人被放回家。但在二零一六年三月松山区法院对徐殿林、张悦舫两位老人非法庭审。
◆刘瑞芹、赵艳敏母女被投入监狱
赤峰法轮功学员赵艳敏和母亲刘瑞芹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被抄家绑架,被关押在喀喇沁旗看守所。喀喇沁旗法院于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对赵艳敏秘密开庭,赵艳敏被非法判刑四年,其母亲刘瑞芹被非法判刑两年,刘瑞芹、赵艳敏母女俩在二零一六年四月十日被劫持到内蒙古呼市女子监狱迫害。
◆潘丽娟女士被冤判七年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元宝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潘丽娟女士,后非法判刑七年。庭审当日,两个公安国保警察在场,法庭上相关人员极力阻挠潘丽娟女士为自己做无罪辩护。潘丽娟女士虽然没说上几句话,但句句在理。
实际上在非法庭审之前,潘丽娟的亲朋已聘请了律师,一是为潘丽娟女士做无罪辩护,二是依法控告元宝山区公检法司执法犯法的行为。但被来自元宝山区公安局部份人员的威胁、恐吓,潘丽娟的丈夫被迫辞去了聘请的律师。
潘丽娟女士是赤峰元宝山区建昌营镇人,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元宝山区警察以诉江为借口上门骚扰,绑架了潘丽娟,并抢走法轮功书籍和大量私人财物,室内被翻得一片狼藉。
◆高崇、胡俊友被非法判刑
在一切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赤峰中级法院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份分别非法秘密判处高崇、胡俊友三年有期徒刑。赤峰市松山区法轮功学员高崇和胡俊友,于二零一五年在翁牛特旗桥头镇集市上被翁旗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后,多次转移关押地点,家人多次要求见人多次被拒,理由是两人态度强硬不转化。
◆齐洪树秘密判刑六年六个月
曾经两次被判刑的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红花沟金矿教师齐洪树,二零一六年六月份左右,在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被松山区法院秘密判刑,被非法诬判六年六个月。还判罚金两万元。
◆毕凤琴被非法判刑四年
法轮功学员毕凤琴被非法关押七个多月,被诬判四年徒刑。毕凤琴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前去松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找徐国峰,奉劝他别再与善良人为敌。要求释放齐洪树、屈亚忠、魏国玉、王金荣、张春艳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徐国峰骗取毕凤琴的电话号码后,绑架毕凤琴及与毕有电话往来的其他几人。
二零一五年,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八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四年,内蒙古地区有二十二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人十三被非法判刑。
以上只是胡毅峰迫害法轮功的一部份事实,更大的罪恶还被中共掩盖着,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原政法委副书记、高法院长对迫害法轮功难辞其咎。那些还在继续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的官员们,天网恢恢、善恶有报,上天给你们的时间不多了,退出中共、解体中共,保留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证据,这是你们唯一自救的方法。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