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恶人曝光 » 吉林省延边州公安局副局长元龙哲迫害法轮功的恶行
吉林省延边州公安局副局长元龙哲迫害法轮功的恶行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元龙哲,男,朝鲜族,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任吉林省汪清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至今任吉林省延边州公安局副局长,分管刑事侦查支队、刑事综合信息支队、刑事科学技术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图像侦查支队,联系和龙市公安局。

中共延边州委书记胡家福,是延边州迫害法轮功的总策划和指挥者,他在有延边州政法委书记周金星、延边州公安局长段于建部门人员参与的调研会上,推动迫害法轮功。延边州公安局副局长元龙哲是迫害法轮功学员具体执行和指挥者之一。

二零二二年四月七日至九月五日,和龙市与敦化市有三名法轮功学员因救人被摄像头录像跟踪,绑架、非法抄家。四月七日和龙市付姓和蔺姓两位法轮功学员因散发避疫真相传单,被摄像头录像跟踪,遭和龙市文化派出所警察绑架,两人被非法取保候审。九月五日,敦化市法轮功学员马文华因一年前出去盖章被摄像头录像,被江东国保、一所、街道委五六个人,说搜刻字(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章,结果抄走两个印章,六十多本大法书,和真相资料。马文华被带到一所,说应刑拘十三天,后说因年过七十岁被放回了。

延边州公安局副局长元龙哲是以上法轮功学员被摄像头录像,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执行、指挥迫害者之一。

元龙哲自二零一六年以来历任汪清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延边州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离世2人,枉判12人,勒索现金6000元,劫掠现金5万元,非法判刑罚金2,000元,取保候审3名。

一、迫害致死、离世案例

◎延吉市朝阳川镇法轮功学员尹志波在家被警察推出窗外坠楼身亡,吉林延吉市法轮功学员尹志波,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在家被警察朴东杰及协警孙海涛推出窗外、坠楼身亡,终年44岁。时至今日,尹志波被迫害去世已经一年多,尸骨未寒,真正的杀人凶手朴东杰还披着公安警察的外衣逍遥法外。

◎延吉市法轮功学员张晶波,女,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晚八点左右外出回家,骑车刚到楼下,突然冲出来四、五个男便衣,不容分说便将她绑架到延吉市国保大队刑讯逼供,被迫害的生命垂危,劳教所拒收,被亲属接回,被迫流离失所,遭非法通缉,于二零二二年五月八日在出租房去世,终年52岁。

二、绑架构陷致使12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消息,汪清县法轮功学员腾可梅被法院冤判三年,没有通知家属。腾可梅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被汪清国保大队管清友一伙人绑架。

◎汪清县春阳镇法轮功学员王连臣被非法判刑一年七个月

王连臣,55岁,汪清县春阳镇中学教师。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中午,五个外地警察和便衣闯到他家,把他堵在屋内,因没有看见他妻子范燕清(也是法轮功学员),就追问其妻子的下落。最终他们搜走两台电脑、一套大法书和保存三整年的《明慧周刊》以及家里的各种证件,还把王连臣绑架带走了;范燕清走脱后,一直在外面流离失所。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消息,王连臣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七个月,在吉林监狱关押迫害。具体参与迫害人员的相关信息不详。

◎延边敦化市三名老年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魏玉梅,女,73岁;李凤云,女,70岁;朱秀霞,女,65岁,延边敦化市大石头镇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四日,朱秀霞、李凤云、魏玉梅三位老人在贴真相标语时,被已经跟踪监控半年之久的敦化市公安局国保队长孙连成带警察绑架(三人之前在邮寄真相信时,被大石头镇邮局不明真相的工作人员张峻连、曹长泽诬告)。

在绑架过程中,五、六个警察抬朱秀霞上车,因朱秀霞不配合上车而高呼“警察抓好人啦”,引起百姓围观并议论谴责警察的行为,其中一个警察出手打在朱秀霞后脑上,致使朱秀霞后脑疼了两个月。警察把朱秀霞打昏后,抬上车,并在朱秀霞的右上臂注射一针不明液体,致使朱秀霞右上臂一块地方又黑又紫,还有一个明显的针眼。朱秀霞被警察打昏后,心脏病复发,警察给她嘴里塞进一粒药,等朱秀霞醒后,发现自己全身衣服都湿透了,头发像从水里捞出来似的。

当天,敦化市公安局国保队长孙连成带着警察,私闯朱秀霞家,抢走大法书籍、打印机、电脑、刻录机等本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私人财物,并分头非法查抄李凤云、魏玉梅的家,其中魏玉梅家的现金二万元被抢走,后被家人要回来了。

在敦化公安局,三位老太太被强制照相,按手印,测DNA,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回家。时隔两个月后,敦化市公安局非法起诉朱秀霞,李凤云和魏玉梅。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敦化市法院对三位老人非法判刑:魏玉梅一年,李凤云半年,朱秀霞一年半,直接送到延吉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延边州延吉市法轮功学员范明兰被冤判七年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左右,延吉市法轮功学员范明兰被延边州龙井市警察绑架。七月末,家人获悉,范明兰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半,延吉市朝阳川镇杨军艳被延吉市法院非法开庭,被中共邪恶党枉判三年,至今被非法关押在延吉看守所快一年半了。前几日看守所突然告知家属杨军艳在看守所精神出现异常已有一个星期。可直到现在家属再没得到杨军艳被及时送往医院检查治疗的消息,也没把人交给家属赶快就医。

◎62岁的法轮功学员张俊玲坐轮椅被关进看守所判刑一年半

62岁的法轮功学员张俊玲二零一九年传统新年正月初十那天,粘不干胶向人们拜年!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被受中共谎言欺骗不明真相的人构陷,珲春市公安局、珲春市国保大队警察跟踪并绑架了她,并对她非法抄家。

二零一九年六月初,张俊玲接到珲春市检察院的电话,让她去检察院一趟。张俊玲因身体状况不能前去。检察院方说:那让公安局的人去你家里。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吉林省延边州龙井法院对张俊玲非法庭审,过程只用了不到半小时,就匆匆给她定罪。因她身体情况,张俊玲被非法判缓,监外执行。

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张俊玲被强行做核酸检测后劫持到延吉看守所非法关押,是坐着轮椅被关进看守所的。看守所不让家人探望,只能存钱。

这次又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二零一九年那年非法判的刑不算了,原因是没在关押中,在家中不算。这次从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送进看守所日起开始算,整个刑期一年半。

◎延吉市80岁的法轮功学员李智茹被冤判两年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李智茹被骗,说北京工作组来体检。体检完李智茹被非法关押。李智茹近日被冤判两年。

◎二零二一年延吉市李连杰被非法判刑三年

◎延吉市安福子被非法判刑三年,因信仰延吉市82岁安福子被劫入监狱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信息,朝鲜族法轮功学员安福子,女,82岁,延边电视大学退休教师、政治专业副教授。安福子坚持信仰法轮大法,时时都为别人着想。近几年,她被绑架、判刑、监视居住迫害。二零二一年八月下旬再被绑架、关押在延吉看守所,九月下旬,被劫持入吉林省女子监狱。

◎延吉市两位77岁的法轮功学员金惠信和太贞子被冤判六个月

二零二零年九月份,金惠信和太贞子给常人发明慧年历时,被便衣警察绑架,之后被抄家,被抢走大法书和真相资料。被非法审问后,当天晚上被放回家。

二零二一年十月末,公安局分别给金惠信的孙女和太贞子的女儿打电话,让她们把两位老人带到公安局。骗去了之后,说是把去年的所谓“案件”现在才处理。警察走了所谓“案件”程序之后,把她们送到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十月末,被延吉市公安局传唤,已被构陷到延吉市检察院。

现得知,两位老人已被非法判刑六个月。每人被罚款1,000元,被强行带到医院检查身体,体检费每人500元。两位老人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

三、骚扰、绑架、抄家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汪清法轮功学员腾可梅、郭玉平被汪清国保大队官清友一伙人绑架。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中午,延边州天桥岭林业局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黄家英,和丈夫在家中招待外地来的同学,天桥岭林业局国保大队李少伟、庄延华、于代江、王玉伟闯入家中,非法搜查,庄延华还穿着皮鞋在床上踩来踩去、翻包倒柜。搜出大法书籍《转法轮》及几个护身符,便把黄家英绑架到公安局,不炼功的丈夫也被带到公安局,后被放出。黄家英被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关押了超过二十四小时后,于十八日下午两点多被送到汪清林业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于六月三日被释放。

◎延边州天桥岭法轮功学员黄家英被非法拘留

延边州天桥岭法轮功学员黄家英与丈夫去太原女儿家过年,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上午到达长春,在龙嘉飞机场安检时,因发现兜里有法轮功手抄经文和护身符,被飞机场派出所扣留,随即通知天桥岭公安局,快到晚上时,被当地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少伟等四人绑架回天桥岭,关押至一月十日下午,被延边州天桥岭公安局非法判拘留十天,送到汪清林业第二看守所迫害。

◎汪清县法轮功学员范燕清遭迫害情况补充

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中午,五个外地警察和便衣闯到汪清县春阳镇法轮功学员范燕清家,那些警察抄家时,他们还抢走一部台式电脑、一个笔记本电脑和多部手机,家里的身份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以及各类银行卡等都被他们洗劫一空,范燕清走脱。

◎延边州图们市残疾妇女翟春梅被绑架 警察抢走现金5万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一日,翟春梅在向世人赠送真相资料时,被国保警察绑架,后又被非法抄家。翟春梅和儿子都是双腿残疾,不能正常行走,儿子现在还在上初中,只能靠丈夫一人辛苦挣钱,维持着这个家,这都是他们自己的血汗钱。

翟春梅当时所穿的衣服都被送了回来,据说已被非法刑拘,但翟春梅具体被关押在什么地方,警察不告诉家属,现下落不明。家属曾多次去要人和被抢去的钱都无果。

◎珲春市法轮功学员曹秀英、郭秀艳被绑架 已回家

二零二零年四月末,法轮功学员曹秀英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珲春市河南派出所警察绑架,后来交了5000元押金,办理了取保候审。

法轮功学员郭秀艳,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监控录像,几天之后,于六月十五日,被珲春市国保大队绑架,当天放回。

和龙市付姓和蔺姓两位法轮功学员因散发避疫真相传单,被摄像头录像跟踪,遭绑架,非法抄家,两人被非法取保候审。敦化市法轮功学员马文华因一年前出去盖(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章被摄像头录像,被绑架、非法抄家。

从三位法轮功学员被摄像头录像内容看,没有被害人,而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被摄像头录像,正说明法轮功学员在为百姓做大好事,让人们记住“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救命的九字真言能逃过灾难,遇难呈祥,何来违法?

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三年来,法轮功学员无论在任何场合都在讲,法轮功是佛法,是叫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无论是对个人,家庭、社会、对国家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这让最普通的百姓来评判也不会说真诚待人、友善相处,互相宽容忍让不好吧。难道中共的贪污、腐败、行贿受贿、买官卖官、三陪淫乱、保护黑恶势力,对百姓造假隐瞒、谎言欺骗、栽赃陷害、草菅人命好吗?老百姓谁能认可这些是好?

真、善、忍是普世价值,无论白人、黑人、黄种人都认为真、善、忍好,世界需要真、善、忍。

另外,法轮功资料不是违法证据,这里有一个铁证,就是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柳斌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文件,废止了一九九九年的两条有关法轮功书籍的禁令,明确的表明:在中国印刷、拥有法轮功相关书籍资料是合法的。

堂堂的公检法司人员也只有在中共的洗脑、欺骗、利诱下才会无视法律铤而走险的制造冤假错案。

如果公检法司人员良知还能起作用的话,那么就请无罪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这也是对你们自己的释放,否则罪孽之大、报应之惨烈是你们想象不到的。

惩治坏人,保护好人是公检法司的职责,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你们应该知道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今天你们在公堂执法,也许明天你们就会站到被告席受到审判,因为你们才是真正的在违法犯罪。

不要为中共卖命了,你们已经看到了中共是无法无天,肆意践踏法律的,为什么你们还给它背黑锅呢?为了自己和家人有美好的未来,做出脱离中共的那个能救命的选择吧。

 

(明慧网)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