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上海建筑弱电专家、法轮功学员徐永清先生,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从老家浙江省龙泉市返回上海途中,在龙泉火车站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他被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非法开庭,十一月二日被枉判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徐永清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徐永清
七月十一日上午十点开始,徐永清在龙泉市看守所,被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非法开庭,进行了五个多小时。期间,徐永清和律师据理力争,说自始至终都是冤案。徐永清始终正气凛然,智慧讲真相。检察院人员借口“累犯”(注:实则多次迫害),欲冤判徐永清。主审法官叶露,庭没有宣布结果。十一月二日,法庭枉判徐永清四年,勒索罚金一万,说是累犯,从重处罚。
徐永清,五十八岁,高级工程师、建筑弱电专家,家住上海长宁区延安西路。熟悉徐永清的亲朋好友、同事以及街坊邻居们都知道,徐永清修炼法轮功,一直按照真、善、忍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他待人真诚,乐于助人,办事认真。又因为他精通业务,在公司深受同事与客户的好评与尊重。
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徐永清曾两次遭中共邪党的迫害。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上海漕宝路地铁站出现了污蔑法轮功的画板,徐永清和另一法轮功学员杨潇(原外企高管)去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市政府信访办反映情况,要求撤掉画板。上海当地公安以G20即将召开为由,以“信访时间不合适”为借口,对徐永清和杨潇实施绑架、抄家、非法关押。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徐永清被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国保大队队长蒋步福等人绑架;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被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七月初,被构陷到扬州市邗江区法院;九月十八日被扬州市邗江区法院非法开庭。法庭上,法官频繁打断他和律师的发言,大言不惭地说:“今天法庭上不对国家的法律和相关的司法解释进行辩论。”警察以从邮局截获的十三封真相信为所谓“证据”构陷徐永清。辩护律师指出,公安机关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通信权,且先行扣押信件,后才立案,程序违法。徐永清面对法庭的阻挠及检察官对法律的曲解,指出他们的荒谬之处。徐永清当庭被枉判两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徐永清结束两年冤狱,从江苏洪泽湖监狱回到上海。由于徐永清在监狱中被打受伤,身体一直不好,失业在家。但不管他住到哪里,就会被当地骚扰监控、驱赶,被迫四次搬家,被剥夺居住权,在上海没有立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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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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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审法官:叶露 0578-2264122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