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金敏女士,二零二零年九月在吉林市永吉县双河镇被绑架、构陷,被吉林市船营区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六年,金敏及家属上诉。二零二二年三月获悉,吉林市中级法院没经开庭,非法维持原判。近日得知,金敏在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已经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金敏今年五十五岁,原在吉林省通化市通化钢铁公司烧结分厂工作。修炼法轮功后,金敏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人,身体上的疾病都好了,一点火就着的爆脾气改了,能宽容别人了,说话办事能体谅别人能否接受了;对孩子负责,对老人孝顺,助人为乐。亲友、邻居、同事们看到她翻天覆地的变化,都知道法轮功好。
在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多年里,金敏至少九次被绑架、非法关押、洗脑,其中三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累计关押迫害达八年之久,在吉林省女子劳教所(即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吉林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金敏在吉林市永吉县双河镇给出租车司机讲真相遭其构陷,被双河镇派出所绑架,九月十四日,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一月下旬她被构陷到吉林市船营区检察院,十二月被构陷到吉林市船营区法院。
二零二一年十月中旬得知,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非法对她判刑六年,金敏及家属上诉到吉林市中级法院。二零二二年三月获悉,吉林市中级法院没经开庭,非法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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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