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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八旬老人赠同事小日历 一年后被构陷到检察院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云南省昆明市八十一岁的退休主管护师黎燕云老人,一年前曾赠送一本真相小日历给一旧同事,日前因此事被当地警察构陷到昆明西山区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黎燕云给一旧同事讲法轮功真相,并赠送她一本二零二二年真相小日历,结果被该同事在国安工作的儿子恶告。次日(九月二十八日),昆明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东陆派出所警察、协警等五人闯到黎燕云家非法抄家。警察抢走四张师父法像,五本《转法轮》及近百本师父各地讲法等。随后将黎燕云老人绑架到东陆派出所关押审讯。

第二天(九月二十九日),警察将黎燕云带到医院做了CT、B超、抽血化验等多项检查后,把她拉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看守所因黎燕云年岁大,又有“肺气肿”、“血管硬化”等多种症状而拒收。东陆派出所警察就将她带回派出所,直到下午六点多钟,警察叫黎燕云老人缴纳1000元押金取保候审。

在所谓取保候审期间,黎燕云老人经常遭东陆派出所警察骚扰。二零二二年七月底,派出所马姓警察将黎燕云传唤到东陆派出所说:根据上边指示,我们要将你的案子转到西山区检察院。黎燕云说:我没有犯罪,这是强加的。马姓警察说:我们也没有办法,这是上边的意思,要走程序。

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黎燕云老人再次被马姓警察传唤到东陆派出所,把她交给另一警察非法审讯。黎燕云老人拒绝回答任何问题,最后警察拿出一个文件念:根据人大常委会决定,你犯了第几条第几条。黎燕云老人说:中国现行的任何法律都没有说法轮功是×教的条文,我没有犯罪,而是你们违反宪法法律,迫害法轮功,是你们犯罪。警察审讯完结后,要黎燕云签字,老人老人不签,说:我如果签了,就是在害你们,就承认你们迫害了我,那就是迫害法轮功,迫害大法的罪你是偿还不了的,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你们的妻儿着想。警察说:你不签就算了,但是也没有关系。警察还告知黎燕云老人:一个月后,检察院传唤你,你可一定要去。

中共二十大前,东陆派出所警察通知黎燕云到派出所,说昆明西山区检察院要传讯她,并且要她必须先做核酸检查。她做核酸检查后到了派出所,见到一男一女检察官。女检察官说:按程序问你问题,警察对你有没有搞逼供训?黎燕云说:没有,但是他们抄家时野蛮将抽屉撬开,搞坏了抽屉,抄走了我的大量私人财物。

女检察官又问:你认不认罪?如果认罪,可以从轻处理,如果不认罪,要重罚。黎燕云老人说:我修炼法轮功,依法没有犯罪,认什么罪?现在我都八十一岁了,修炼法轮功后我多种疾病好了,二十多年来没有再吃过药、打过针,还有这好的精神,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自己生活,不拖累孩子们,这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都有益。我给同事法轮功真相日历,是告诉她按真、善、忍做好人,大难来时能保平安,这有什么错?又犯了什么罪?

最后,女检察官要黎燕云在笔录上签字。黎燕云老人说:我没有违法犯罪,如果签了对你们不好,对你们家人不好。女检察官说:不签就算了。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西山区检察院
昆明西山区国保大队

昆明东陆派出所:
马姓警察18487340927
杨姓警察13987621993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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