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十月二日】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67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金兰女士,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端州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端州区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八月被德庆县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李金兰上诉后,肇庆市中级法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非法维持冤判。
李金兰一九五五年出生,今年67岁,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人,家住肇庆市端州区。修炼前,她患有“植物神经紊乱”,就是中医说的“气血两虚”。从一九八三年开始,李金兰常年头顶发冷,冷的疼痛难忍,脊柱也发冷。炎热的夏天头上都要戴毛线帽,外加大棉帽,棉帽外再用一条小棉被包着;身上要穿上毛衣、皮衣和大棉衣,可是脸上却流着汗。这样的日子度过了十几年。一九九九年五月李金兰开始修炼法轮功,刚炼了三天,她就不用戴棉帽了,随后也不用穿棉衣、皮衣了,三年后就象正常人一样生活了。
修炼法轮功使李金兰获得了健康的身体,她亲身感受到法轮功祛病健身的奇效。她把自己亲身受益告诉身边的亲朋好友,希望别人也得福。她的善举却遭到中共的残酷迫害。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李金兰在老家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告诉民众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时,被南丰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在封开县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她被封开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一三年二月才从黑窝回家。
从黑窝回来后,李金兰仍坚持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她在端州区发放真相资料时遭监控拍摄。十二月二十九日,她被端州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端州区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被端州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八月二十七日,德庆县法院对李金兰进行非法庭审。
二零二一年十月,德庆县法院对李金兰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金一万元。李金兰认为判决非法,提起上诉。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肇庆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德庆县法院:
电话:0758-7785033
经办法官、刑庭庭长张婷13929813120
院长林小红13922628100
执行局长宾志权13822667002
副院长何静雯13822661553
政治部主任董为冲13822669186
综合庭庭长梁德裕13822665563
德庆县检察院:
经办检察员、公诉科副科长齐艳明13829819787
检察官助理翁楚钊18026181367、18819439457
检察长卢灿雄13822607777
副检察长钱冠华13822665669
副检察长聂群霞18933131611
政治部主任郭工军13602999183
检委会委员关正锋13822667021
端州区公安分局:
局长张朝晖13824625567
政委李克谐13824621917
纪委书记杨文华13827579588
副局长梁华明13929878833
副局长岑祖杰13827578768
副局长朱兆银13602975886
国保中队长赵晓娜13929886331
国保中队长邹建标13922628930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