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国有句老话:善恶到头终有报。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曾任中共司法部部长、公安部常务副部长、中央“610办公室”头目的傅政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九月二十三日,中共公安部原副部长、国保总头目孙力军,因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九月二十二日,江苏省前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也被判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此前九月二十一日,上海市前副市长、公安局前局长龚道安被判处无期徒刑;重庆市前副市长、公安局前局长邓恢林被判刑十五年;山西省前副省长、省公安厅前厅长刘新云被判刑十四年。
傅政华、孙力军、王立科、龚道安、邓恢林、刘新云都是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的执行者,他们都身负法轮功学员的命案,血债累累,罪恶滔天!
一、前司法部长、“610”办公室头目傅政华被判死缓
傅政华曾在公安系统任职长达四十八年,曾历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副部长、全国防范和处理×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610办公室”主任、司法部部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据二零二一年十月二日消息,傅政华被查。
傅政华被指是中共政治迫害的职业打手,被外界冠以“狠角色”、“酷吏”之称。公开报导显示,傅政华主导或参与了在中国发生的多起引发国际关注的人权迫害案例。
据明慧网数据统计,二零一八年三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傅政华任职司法部部长、党组副书记期间,获知有46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监狱迫害致死。其中,监狱迫害致死28人;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出狱后不久离世的18人。这些法轮功学员生前在监狱都遭受到狱警、恶人的酷刑折磨、不明药物迫害和超强度的奴役迫害。
同时,二零一八年三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有181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入狱。据明慧网《中共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调查报告》曝光,将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的案例涉及全国122座监狱。傅政华作为前司法部部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傅政华任职北京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副局长期间,北京市至少有8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耿金娥、刘春、杜鹃、赵淑惠、崔佩英、佟守忠、杨明华、邓怀颖。
二、原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孙力军,男,汉族,一九六九年一月出生,山东省青岛市人。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九日,任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兼公安部二十六局局长。二零一八年三月,晋升为公安部副部长,分管治安工作。孙力军曾任中共上海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中共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九日晚,中共官方发消息称,公安部副部长、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孙力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又称“公安部一局”,前身是公安部政治保卫局。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以后,是具体执行、实施迫害的恐怖机构。二十多年来,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非法抄家、构陷起诉,几乎都是由国保警察亲自或者胁迫下面的派出所干的。
前中共党魁江泽民为了迫害法轮功,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避开《宪法》和正常的法律程序,在中共中央成立了一个专职迫害法轮功的机构——“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也称“610办公室”,全方位的组织、指挥、实施对法轮功的迫害。具体实施迫害的机构则是国内安全保卫局及其下属的国保大队,因此国保警察有时被称作“610警察”。
根据法轮大法明慧网的信息来源,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这二十年中,在中国大陆被中共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总人次(一人多次被抓算多次)至少为250万到300万。其中,主要涵盖了四种情况:第一,滥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非法设立各类洗脑班,以法制教育为名剥夺人身自由、强制精神改造;第三,极度滥用劳教所的所谓“劳动教养”(被废止);第四,滥用刑事诉讼法(包括拘役、有期徒刑,在看守所、监狱遭迫害;司法拘留,关在拘留所遭迫害)。
二十多年来,中共党魁江泽民利用“610”非法机构,操控国保警察,用尽公开和阴暗的迫害手段,对法轮功学员随意拘禁、随意勒索、抢劫财产、绑架构陷,劫持到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看守所、戒毒所、精神病院等场所,酷刑迫害、逼迫“转化”。
明慧网突破了中共严密的信息封锁,收录了大量法轮功学员受酷刑迫害案例,其中4000多人直接死于酷刑。
作为中共公安部国保总头目、公安部副部长及“610办公室”副主任,孙力军罪责难逃。今天,孙力军被中共政治清洗,也是他昔日迫害好人的遭到的报应。
三、中共江苏省委前常委、政法委前书记王立科被判死缓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傍晚,前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被以受贿等罪名判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王立科因迫害法轮功,被列入明慧网“恶人榜”。二零一九年九月,王立科被法轮功学员作为“人权恶棍”举报给美国政府。
王立科在辽宁省、江苏省任职期间,至少有9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300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数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二年六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王立科任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锦州市至少有50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38人被迫害致死;30多人被迫害致残。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三月,王立科任大连市公安局长期间,至少有500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7人被迫害致死;23人被非法判刑;79人被非法劳教;85人被非法关进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三年三月至二零二零年九月,王立科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期间,至少绑架2145名法轮功学员,21人被迫害致死;268人被非法判刑;247人被强制送洗脑班。
王立科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两次受到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接见。王立科是靠积极追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而得到提拔重用的。
四、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遭恶报被判无期徒刑
据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河北消息: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龚道安受贿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中纪委宣布龚道安已经被查,他是中共十九大之后,上海市第一个被查的省部级官员。
龚道安,男,一九六四年十一月出生,汉族。长期在湖北省公安系统任职,曾任公安县公安局派出所所长、刑侦队长;荆沙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副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侦查处处长、经侦总队总队长;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任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长、局长;二零一七年六月,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副市长等。
龚道安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期间,死心塌地的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灭绝政策,任职期间有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上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上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龚道安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时,上海市宝山区法轮功学员奚蛟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离世;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560人(绑架316人,骚扰244人);洗脑班9人。其中,二零一七年执行公安部“敲门行动”,下半年绑架30人;骚扰16人;洗脑2人;二零一八绑架62人;骚扰24人;洗脑4人。二零一九年,以中共“七十周年大庆”维稳为借口,对法轮功学员上门绑架126人,骚扰65人;洗脑2人。二零二零年绑架98人,骚扰139人;洗脑1人。
五、原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遭恶报被判刑15年
据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河北消息,当天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原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处以400万元人民币罚金,并对其受贿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称,一九九九年新年前至二零二零年一月,邓恢林利用职务之便,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67万余元。
邓恢林于二零二零年六月被查,去年一月初被“双开”,同月下旬被逮捕。当时官方通报指邓恢林在中共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等等。
邓恢林,男,汉族,一九六五年三月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二零一零年十月,任中共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四年十月,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二零一五年六月,任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二零一七年七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市长等。
邓恢林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的二零一五年,恰好是中国司法机关“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政策出台,法轮功学员实名依法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罪行。然而,中央政法委不但没有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反而操控“两高”采取违法的手段,将举报人的名单交给当地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绑架迫害,许多参加“诉江”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许多人被非法判刑。
在邓恢林任职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的二零一七年,中共“十九大”召开前,中央政法委指令各省市执法机关执行“敲门行动”,要求地毯式逐个排查所有在一九九九年时炼法轮功的法轮功学员,盘查“还炼不炼了”,人人过筛。
在“诉江”及“敲门行动”中,被大批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案例都发生在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邓恢林任职期间,邓恢林对迫害全国法轮功学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邓恢林任职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期间,有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周基碧、张鲁元、龚延昭、赵凤霞、周涛、冉崇阳。5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367人被绑架;457人被骚扰;30人被洗脑。
邓恢林任职宜昌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宜昌市政法委指挥操控司法系统采用名为“司法e通”系统,对在黑名单上的法轮功学员手机进行GPS定位,二十四小时监控;要求快递业的主管机构根据黑名单对法轮功学员的快递邮件进行非法拆封检查;对宜昌市进行严密的“网格化管理”。
上述这类邪恶的控制手段得到邪党中央“文明办”的青睐,二零一三年,把宜昌市封为“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全国各地都有邪党政府部门人员来宜昌市进行所谓的“学习取经”。
六、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被判刑14年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被判刑14年。
刘新云,男,一九六二年九月出生。曾任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共党委副书记、政委,并兼市委“610办公室”副主任;山东省菏泽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兼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据公开履历可见,刘新云曾经担任中共江泽民集团设立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头目,并长期担任多市公安局头目,可见其长期迫害法轮功。其任职期间,有1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淄博市法轮功学员苏刚、肖丕峰、李廷鹏、魏爱芹、白佳珍、张国华;菏泽市法轮功学员窦素丽、魏美兰;山西省法轮功学员张印香、兰青梅、于政祥、崔玉桃。
仅在二零零零年一月至二零零四年,淄博市秋谷劳教所非法关押过300多名法轮功学员,这些学员被暴力洗脑、强迫“转化”、不让睡觉、遭殴打、电棍电击等;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底,已有400余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610”洗脑班,被暴力洗脑、精神折磨,肉体摧残;在这段时间,当地有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19人被非法判刑;3人在迫害中失踪;6人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二零一八年一月,刘新云调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对全省法轮功学员的绑架、送洗脑班黑监狱、非法判刑、监狱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刘新云二零一八年一月任职起,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山西省境内有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至少有101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抄家;42人被非法拘留;31人被非法判刑;51人被骚扰;3人被强制洗脑;2人被迫流离失所;50多人仍被非法关押,面临非法判刑。
姓名 | 性别 | 被迫害致死时年龄 | 所属省 | 所属地市 | 所属区县 | 家庭住址 | 工作单位 | 被迫害致死年份 | 被迫害致死月份 | |
苏刚 | 男 | 32 | 山东 | 淄博 | 齐鲁石化公司烯烃厂仪表车间 | 2000 | 6 | |||
肖丕峰 | 男 | 52 | 山东 | 淄博 | 淄川区 | 庄乡西东峪村 | 农民 | 2003 | 8 | |
李廷鹏 | 男 | 50 | 山东 | 淄博 | 淄博齐鲁石化公司 | 2005 | 1 | |||
魏爱芹 | 58 | 山东 | 淄博 | 站立东街 | 2004 | 5 | ||||
白佳珍 | 男 | 60 | 山东 | 淄博 | 镇政府退休干部 | 国家干部 | 2004 | 11 | ||
张国华 | 男 | 25 | 山东 | 淄博 | 沂源县 |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计生委工作 | 2002 | 7 | ||
窦素丽 | 女 | 山东 | 菏泽 | 鄄城县 | 鄄城县一棉厂 | 2007 | 5 | |||
魏美兰 | 女 | 70多 | 山东 | 菏泽 | 牡丹区 | 菏泽市牡丹区北城中学教师 | 2006 | |||
张印香 | 女 | 52 | 山西省 | 太原市 | 2018 | 5 | ||||
兰青梅 | 女 | 43 | 山西省 | 大同市 | 2018 | 12 | ||||
于政祥 | 男 | 79 | 山西省 | 长治市 | 2019 | 7 | ||||
崔玉桃 | 女 | 50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原山西大同矿区工商局公务员 | 2019 | 10 | 监狱致死 |
法轮功是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价值。对法轮功的迫害是犯下了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刘新云当初迫害法轮功的“政绩”实际上是其必将偿还的“罪恶簿”。
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如薄熙来、周永康、苏荣、徐才厚(未审先死)、“610”头子李东生、王立军等中共高官锒铛入狱,也预告了参与迫害法轮功人员的可耻下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