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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诸城市法轮功学员仪明香遭诬判一年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山东省诸城市法轮功学员仪明香女士,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被高密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后来家人接到公安局的电话,说仪明香已被转到潍坊关押。整个过程,公检法人员没有给仪明香的家人任何手续。

仪明香家住山东省诸城市皇华镇湖沟村,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经常遭当地皇华派出所警察迫害,如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她被皇华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遭皇华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遭皇华派出所警察上门骚扰……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仪明香到本乡镇龙湾头村发放真相资料,遭一个受谎言毒害的男子恶告,被警察绑架到皇华派出所非法关押了两天。她不配合警察无理要求,不签字。期间皇华派出所警察多次对她的家人进行骚扰,并威胁恐吓她家人,最后勒索她家人一万元后,办理所谓取保候审。

二零二一年腊月一天,警察将仪明香诱骗到诸城皇华派出所,诸城“610”人员对她非法录制口供。

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高密市法院开庭非法庭审仪明香。当天休庭后,仪明香回家。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仪明香被警察劫持到昌乐看守所,在那里遭高密市法院非法视频开庭,被非法判刑一年。整个过程仅五分钟。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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