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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浠水县“610”主任方永明罪恶簿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八日】

方永明,男,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政法委“610”办公室第一任主任。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以来,方永明伙同浠水公安局局长洪增协、丰爱国、浠水公安局一科科长杨俭、一科科长夏寿松等警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抄家、罚款、关洗脑班、抓捕、判刑,搞得法轮功学员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悲惨至极。

方永明涉嫌的主要迫害案例如下:

一、迫害致死多人

1、南初寅,男,五十三岁,医生,湖北省浠水县汪岗镇梅山乡张安庙村三组人。南初寅于二零零一年被浠水警察、六一零绑架,在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及劳教期间被打得脾脏破裂而死。他一家五口人,都是法轮功学员。南初寅三次被关押,并强迫劳教一年;小女儿南溪芬被劳教一年半、判刑六年;大儿子被重庆石油学院开除,并被浠水公安局多次关押,后被判刑八年;大女儿南田菊三次被抓被关;老伴周冬梅多次被浠水六一零、国安大队绑架,抄家受尽惊吓与折磨,于二零一零年六月含冤离世。

2、胡友良,男,四十八岁,湖北省浠水县人。曾到省政府、北京上访,并参加集体炼功,多次被抓,并惨遭毒打,他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被迫离家流离失所。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在湖南邵阳市被绑架,在监狱里遭到残酷的迫害,为了坚决抵制邪恶,他绝食抗议二十多天。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八日,警察看他生命垂危,怕担负法律责任,就把他送回他家乡浠水县。尽管他生命出现危险,公安局一科还是把他关进看守所迫害,一月十二日(或十三日)胡友良被迫害致死。

3、郭敏,男,浠水县国税局洗马镇分局职工,二零零零年二月去杭州亲戚家,在杭州火车站受到警察的非法搜查,随身携带的法轮功书籍被搜出,郭敏被杭州公安局非法扣押。二十多天后,浠水县国税局工会主席汤圆红来杭州将郭敏接回湖北后直接送进黄冈市康泰精神病医院,在那里被当作精神病患者进行药物、精神 摧残。二零零二年汤圆红又伙同时任局长的汤圆明(姐妹)将郭敏转至浠水县红十字会精神病医院继续摧残,这一关就又是八年多。这使得郭敏身心受到严酷伤害,由于受到滥用药物的摧残和精神的折磨,导致郭敏身患癌症。二零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孤独的郭敏含冤离世,年仅三十八岁。

4、林永佳,男,湖北省浠水县三店乡林庵村人,一九九九年进京上访被抓回浠水县,惨遭酷刑折磨,关押近一年,因长期受折磨,身体极虚,腿几乎瘫痪,才被宣布劳教一年,后保外释放,待其有所好转又被抓,直至劳教期满。家中电视机,缝纫机等稍微值钱一点的东西被洗劫一空。后又被非法关押,被迫害致死。

5、郭春六,男,一九四六年三月八日生。家住浠水县关口镇桥北街,农民。因坚修法轮大法,郭春六多次遭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被浠水县公安局拘留十五天,勒索四百五十元;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九日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二日期间被浠水县公安局关押在浠水县第一看守所;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八年,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由于长期的摧残、迫害,郭春六于二零一四年含冤离世。

6、柴卫平,女,湖北省浠水县关口镇法轮功学员,两次被非法关押,遭受酷刑,迫害致精神失常,释放回家后,不幸掉入水塘溺水而亡。

7、范月琴,女,五十二岁,湖北省浠水县关口镇街道法轮功学员。因二零零二年三月进京上访,被关口派出所警察非法关押在县第一看守所迫害。二零零三年初又到北京上访,在途中被警察非法抓捕,在看守所惨遭酷刑折磨,被勒索五千元。出来时骨瘦如柴,精神恍惚至痴呆状态。由于浠水县公安局严密封锁迫害消息,本人又失去记忆,她所遭受的迫害无人知晓。范月琴于二零零三年八月上旬含冤而死。

8、王正安,男,浠水县汪岗镇法轮功学员,曾多次被非法抄家、绑架迫害:一九九九年、二零零四年先后两次被非法劳教,时间共两年六个月;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在荆门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出狱回家,九月七日含冤离世,终年七十三岁。

二、非法抓捕参加集体炼功学员一百多人

在大法遭迫害时,浠水县的法轮功学员为维护法轮大法,各炼功点,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晚,同一时间集体户外炼功。浠水县公安局在洪增协、黄海军的指挥下,出动大批警察,在各炼功点,暴力驱赶、拖扯、抓捕法轮功学员,多位老年法轮功学员被打得头破血流,杨俭用手电筒狠砸正在炼功南初寅的头,还用脚踢他的头部,血流满面,旁边的法轮功学员怕南初寅被打死,纷纷用身体去挡被毒打在地的南初寅,结果也招来拳打脚踢。场面混乱,惨叫声四起。仅浠水县广场炼功点,就有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抓,河边炼功点,有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抓。连夜非法审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大多数被非法关押一个月,罚款一千至两千元,释放时收伙食费四百至六百元

三、重判多名法轮功学员

1、杨云华,男,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七日生。家住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二组。浠水县十月宾馆经理。杨云华遭迫害主要事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被浠水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被浠水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被浠水公安局警察绑架,在浠水县第一看守所羁押近两年后,二零零七年三月被浠水县法院非法判刑九年,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2、李政文,男,一九五七年二月十八日生,家住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韦背山62号,原浠水县酒厂职工。李政文遭迫害主要事实:二零零一年底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被浠水公安局警察绑架,在浠水县第一看守所羁押近两年后,二零零七年三月被浠水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3、郭春六,男,一九四六年三月八日生。家住浠水县关口镇桥北街,农民。郭春六遭迫害主要事实: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被浠水县公安局警察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九日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二日期间被浠水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在浠水县第一看守所;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二零一四年因长期迫害摧残含冤离世

4、周琦,女,一九五八年生。家住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新华正街39号,工人。周琦遭迫害主要事实: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浠水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十月三十日被浠水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一年一月被非法劳教一年,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狮子山劳教所;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被浠水县公安局警察绑架,被浠水县第一看守所非法关近两年后,二零零七年三月被浠水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一二年八月八日被浠水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迫害。

5、张跃进,男,一九五八年九月二十九日生,家住湖北浠水县饮食服务公司宿舍。张跃进遭迫害主要事实: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被浠水县公安局警察绑架;被浠水县第一看守所非法关近两年后,二零零七年三月被浠水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6、杨淑芬,女,一九六三年十月二十二日生,家住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三组,原浠水商场职工。杨淑芬遭迫害主要事实:一九九九年十月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五十二天;一九九九年被浠水商场开除公职;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八日因参加法轮功集体炼功被非法关押六个多月;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七年一直在外流离失所;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被浠水县、武汉市武昌区警察绑架;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被劫持到武汉汤逊湖洗脑班迫害;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八日被非法批捕,在浠水县第一看守所关押一年多后,于二零零八年六月被浠水县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九日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监狱迫害。

7、郝江平,男,一九六三年六月生,大专学历,原浠水县师范美术教师,浠水县美术协会画家。郝江平遭迫害主要事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被行政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八日被绑架、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零年六月被非法开除公职;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在武昌一个资料点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武昌青菱看守所三十八天,后被浠水县公安局非法劳教两年,在沙洋劳教所遭打毒针。由于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到非人折磨、虐待造成身体重疾,郝江平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含冤离世。

另外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有:王苏红七年、南小青八年、南溪芬六年、王正安三年、张桂香五年、张细爱七年。

四、不完全统计,被非法劳教几十人

一九九九年以来,因坚持炼功和依法上访、讲真相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
郭云,女,教期一年
付刚,男,教期一年半
石泉,男,教期两年
周绮,女,教期一年
杨梅,女,教期一年又判一年九个月
南敏仙,女,教期一年
南敏君,女,教期一年
南溪芬,女,教期一年半
南初寅,男,教期一年半(已被迫害致死)
南凤花,女,教期一年
郝江平,男,教期一年又两年
徐丽秀,女,教期一年
杨淑荣,女,教期一年又一年三个月
夏国平,女,教期一年半
陈又鼎,男,教期一年
林永佳,男,教期一年
王正安,男,教期一年半又一年
马松林,男,教期一年
郭艳秋,女,教期一年
胡美桂,女,教期一年
谢丽锋,女,教期一年
汪友初,男,教期一年
饶银英,女,教期两年
杨云华,男,超期关押一年半
方德三,男,教期一年三个月
郭秋收,女,教期两年
瞿婵娟,女,两年
王桂红,女,教期一年半
李云利,男,教期一年半
范承其,男,教期两年
张细爱,男,教期一年

因为中共对法轮功迫害还在继续,这里曝光出迫害者的罪恶只是冰山一角

五、方永明任职的“610”伙同浠水县公安局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方永明任职主任的“610”办公室,伙同浠水县公安局办洗脑班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

方永明第一次办洗脑班在二零零零年六至七月间,被强制绑架到浠水县第二看守所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有:夏亚林、付刚、毛杰权、郭宗权、万来青、岳汉青、郭敏、杨枣元、石泉、杨淑芬、李小红、华丽、三芳、刘光荣、王水莲、尚亮平、刘海洋、胡美桂、孙谷香等四、五十人。

洗脑班找来所谓的专家、学者,颠倒黑白、污蔑、诽谤法轮大法,侮辱法轮功学员的人格,攻击法轮功创始人。把师父的法像贴在地上,强制法轮功学员踩过去,法轮功学员不踩,他们叫来犯人,把学员拖过去。在洗脑的同时,强制法轮功学员超强的体力奴役,到田地劳动、为盖楼房挖地基、盖楼房顶搬混凝土。

方永明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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