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二零二二年七二零反迫害二十三周年之际,38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向本国政府递交了最新一批迫害者名单,要求依法对这些恶人及其家属禁止入境、冻结资产。广东省女子监狱610办公室郑珠娥、于云霞在此次递交的名单当中。
这些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及新西兰,欧盟中的23个国家: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波兰、比利时、瑞典、奥地利、爱尔兰、丹麦、芬兰、捷克、葡萄牙、希腊、匈牙利、斯洛伐克、卢森堡、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塞浦路斯和马耳他,以及另外亚洲、欧洲及美洲的十个国家: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瑞士、挪威、列支敦士登、以色列、墨西哥、智利及多米尼加。详见之前的报道(《反迫害23周年之际 最新迫害者名单被递交给38国政府》)。
郑珠娥(Zhue Zheng),女,1973年9月29日出生,2002年开始一直担任广东省女子监狱“610办”副主任、主任至今。
于云霞,Yunxia Yu,女,一九七三年三月十九日出生,河南省人,广东省广州市广东女子监狱“610办公室”成员,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监区副监区长。自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就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转化。
广东省女子监狱是广东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三大黑窝(北江监狱、四会监狱、女子监狱)之一,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对被非法关押在此的法轮功学员除了肉体迫害,更有精神摧毁。广东女子监狱设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门办公室“邪教管理办公室”即“610”办公室,历任监狱长、政委任“610”办公室的负责人;还设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门监区。
主要罪行
郑珠娥多年来一直担任广东女子监狱“610办”副主任、主任。亲自布置、指挥、调度并纵容各监区狱警、刑事犯人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上、肉体上种种惨无人道的摧残,因此而致死、致伤、致残、致疯的法轮功学员难以计数。
于云霞是广东女子监狱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洗脑)专干。从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于云霞就竭力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迫害,并且长期直接的做一线“转化”(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工作,甚至达到了不遗余力的程度。二十多年来她以转化(迫害)手段多端,被称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家”。
于云霞对法轮功学员训斥、攻心、洗脑,用手段引起其他犯人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对法轮功学员施加精神压力,暗示和纵容刑事犯人虐待法轮功学员,二十多年来被她欺骗、威胁、逼迫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不知有多少。她还多次在监狱大讲堂上宣讲大肆宣讲污蔑法轮功的邪说,毒害监狱中的罪犯,以及其他狱警。
于云霞因其转化洗脑的犯罪“功绩”,曾在二零一七年被中共授予巾帼标兵和获奖章。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对信仰的迫害,其核心就是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这个过程中共称之为“教育转化”,即“洗脑”。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年来,数以百计的广东省女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投入广东省女子监狱,遭到监狱的残酷的精神和肉体上的迫害。据不完全统计,已知被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或因该监狱的迫害死亡的法轮功学员有:赵萍、陈小月、彭文秀、陈正容、林少娜、郑桂友、李松芳、黄丁友。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的有吴祝君、柳木兰、谢坤香等。
郑珠娥、于云霞作为广东女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欠下的累累血债,承担责任。
一、迫害手段
“入监教育”
从所谓的“入监教育”起,广东省女子监狱就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洗脑转化,据经历过广东女子监狱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披露,“刚被绑架进去的法轮功学员要被关到四监区搞所谓入监教育,那里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第一站。女监要求:四监区要达到百分之百的所谓的‘转化率’”,“四监区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狱警,是从全监狱中挑选出来的,多是法律、司法等专业大学毕业的、能说会道且有手段的人”。于云霞就是其中之一。
法轮功学员一进监狱就被断绝一切生活必需品,剥夺通信、会见权利,不写保证书不通知亲人来接见,家人不来,没钱购日用品,一环扣一环,形成连环迫害。在女子监狱中法轮功学员是被严管再严管,坐牢中之牢。“包夹制”,把“互监组制度”被发挥到登峰造极地步。法轮功学员无时无刻不在包夹之中,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在极其邪恶的迫害下,在失去自由的极度狭窄空间中,法轮功学员二十四小时时时刻刻被专人夹控,随时被汇报和禁止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能与人说话,不能单独洗衣服、冲凉,连如厕也在旁边盯着,甚至自由走一步都不行。这种“夹控”从始至终跟着,从绑架到监狱那一刻开始直到走出监狱大门为止。囚中之囚的折磨,令人窒息,足以致人精神崩溃。监狱把对包夹的嘉奖、减刑和惩罚和法轮功学员的“转化”情况挂钩。干得“好”每月有嘉奖,减刑都很快。还不用去车间做奴工。
强制洗脑
洗脑的目的就是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必须颠倒黑白、是非、善恶、搞乱思维。为此女子监狱不遗余力地反复地强制灌输谎言。女监的洗脑手段包括:
每天反复灌输《天安门自焚》伪案、央视《焦点访谈》、栽赃陷害的“一千四百例”以及所谓专家学者的“批判”等等早已被揭穿的谎言;编造新谎言 迷惑人心;颠倒是非,污蔑法轮功;每天逼迫写洗脑规定的内容,完成布置的“作业”;对不“转化”的学员,制造恐怖氛围;暴力洗脑和苦役残害同时进行;暴力“转化”,逼迫违心写“五书”;“610”的洗脑验收。
二、具体迫害案例
迫害致死案例
1.广东惠州市黄丁友被抽血、抽骨髓,罹患白血病死亡
黄丁友,女,二零零三年被绑架、非法判刑五年,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监狱的医生经常对她抽血、抽骨髓,说是检查身体,经常强迫她吃一些不明药物,份量很多,一次吃一把。二零零七年七月,监狱忽然通知家属接黄丁友回家。家属把人接回家后才知道入狱前原本健康的黄丁友已经是白血病后期了。在监狱期间,黄丁友长期被犯人包夹,几年不准她说话,刚回来时连说话都不会说。出狱不到一个月,黄丁友即于八月八日含冤离世。
迫害前健康的黄丁友
2.实名控诉广东女子监狱,广州法律讲师赵萍在骚扰中离世
原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法律讲师、二级警督、律师赵萍女士,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共遭十七年迫害。二零零八年八月北京开奥运会,中共借机大量抓捕法轮功学员,赵萍女士是其中之一。赵萍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
赵萍在广东女子监狱被非法强制洗脑和劳工奴役受尽非人折磨。她在《广东女子监狱的“牢中牢”》中写道:“在失去自由的极度狭窄空间中,我每日二十四小时时时刻刻被专人夹控,随时被汇报和禁止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能与人说话,不能单独洗衣服、冲凉,连如厕也 在旁边盯着,甚至自由走一步都不行。这种“夹控”从始至终跟着,从绑架到监狱那一刻开始直到走出监狱大门为止。囚中之囚的折磨,令人窒息,足以致人精神崩溃。”
“广东省女子监狱训练了一批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打手,狱警的帮凶——包夹。……帮凶们都是严格挑选和长期培训过的,要狠的、邪的、恶的、还要有一定文化。……监区把对她们的嘉奖、减刑和惩罚和我们的‘转化’情况挂钩。”“为了达到‘转化’的目的,什么手段都使的出。”
赵萍女士出狱后,实名写了《广东女子监狱的“牢中牢”》的文章,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在明慧网发表。因此她和她的家人长期的、持续的被国安、公安、610、居委会等骚扰、威胁、经济迫害,而这些骚扰和威胁在二零一五年六月后愈发升级。赵萍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在迫害中含冤离世,终年五十八岁。
3.深圳陈正容出狱两月即去世 疑遭药物迫害
深圳老年法轮功学员陈正容,女,六十多岁。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九日突然失踪,后得知被警察闯入家中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陈正容被劫持到广东女子监狱。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陈正容出狱回家。不料回家才两个多月,十二月十一日,她就突然去世。在陈正容的胳膊上,留有被注射药物的针眼,亲友怀疑她在监狱里被注射过有毒药物。
4.广东揭阳林少娜遭冤狱迫害致癌症离世
广东揭阳法轮功学员林少娜因向民众讲法轮大法真相时被警察绑架,后被枉判三年,关押到广东省女子监狱。狱中的迫害导致林少娜身体恶化,患上了乳腺癌,并且已扩散。家人接到通知后要求保外就医,监狱不但拒绝,还在主治医生认为林少娜不适合做手术的情况下,强行进行手术和多次化疗,并对术后虚弱的林少娜又进行了两年的关押迫害。最后监狱看林少娜病情严重,为了推卸责任,才准家属将她接回家“保外就医”。回家后林少娜女士没再能恢复健康,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含冤离世。
5.彭文秀入狱一年多被迫害致死
广东省法轮功学员彭文秀,女,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被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终年六十岁左右。彭文秀女士二零一四年六月因发放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半年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在监狱中,彭文秀长期遭受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牙齿掉光也不会吃东西,仅一年多时间就被监狱迫害离世。
6.李松芳被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致身患绝症病逝
李松芳,女,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在写真相标语时遭绑架关押,后被秘密诬判四年刑,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李松芳的丈夫接到判决书后,深受打击,精神失常,被家人送到医院抢救。李松芳在经过了三年的监狱洗脑迫害后生命垂危,出现子宫癌晚期、肾坏死(尿毒症透析)、胃出血等症状,只剩下一口气,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狱方通知李松芳家属接回,送医院急救,于二零一一年五月三日中午含冤离世,时年五十多岁。
迫害致精神失常案例
1.法轮功学员吴祝君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几年来,吴祝君在女子监狱遭残酷迫害,曾被打毒针,被迫害得不会吃饭、不会讲话,精神失常。二零一二年结束冤狱出来后,吴祝君的精神还是呆呆的,记不起在狱中被迫害的经历。
2.武汉法轮功学员柳木兰,于二零一二年一月十日被转到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后,几个月内精神和身体状况急剧恶化。因柳女士拒绝放弃法轮功信仰。狱方声称她有“高血压”,在食物中掺杂未知药物,每天逼她吃药,致使柳木兰却变得精神恍惚,双目无神,双耳幻听,视力模糊不清,头发蓬松凌乱,非常消瘦。脚也肿了,口齿迟钝,说话不多久,口角泛出一些白沫。
3.原广州户籍警察谢坤香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随后谢坤香被非法关押到广州女子监狱,被折磨致精神失常,二零零六年上半年,广州女子监狱狱警伪造医院证明,以谢坤香患有精神病为借口,多次对谢坤香强行抽血,并注射不明药物。
4.杨小兰,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六年十月期间,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在被关押期间受到残酷迫害,使杨小兰身心遭受极大的伤害。监狱迫害杨小兰的手段包括:强制剪短发;穿劳改服、强制劳动;手脚全拉直面壁站正;电棍直接电身体;指使包夹犯在水泥地面上硬拽身体至血肉模糊;在所有刑犯们中午休息期间体罚杨小兰洗碗,并故意找茬刁难;指使包夹犯羞辱恐吓,大打出手;全面实行“严管”:停接见、停汇款、停通信、停购物等等;粗鲁、机械地快速进行“鼻饲”;教唆十多名犯人批斗杨小兰,不准任何人 借东西给她,不许跟她说话,孤立打压杨小兰;大小便、来例假不给纸巾,洗衣服不给洗衣粉;灌毒洗脑,逼杨小兰与他们同流合污,讲假话,诬陷法轮功,长期罚坐小板凳;强行注射和服用有害药物。残酷的摧残,致使杨小兰患上癫痫病、精神病。
酷刑折磨案例
1.广东省湛江市法轮功学员苏桂英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被绑架、枉判四年,在广东省女子监狱遭受的惨无人道折磨:毒打、罚站、暴晒、不能上厕所大小便、长期不让睡觉、踩脚趾头搓、牙签刺眼皮、冷水泼湿全身、掐捏、抓头撞铁门、手指甲掐捏肉体、抓住头发毒打、冻、饿、变态折磨、弹眼珠;刷全身包括阴部,然后洗衣粉刺激、开水烫;罚蹲(凳子倒插着铁钉);药物迫害、关精神病院。
2.法轮功学员李美萍,本是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刑事审判员,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日,李美萍在前往梅州市大埔县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的路上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她在广东省女子监狱遭到严酷的迫害,警察以妇科检查为名,借机强行在她阴道内注射毒药,当时即导致李美萍阴道出血并直接停经二个月,过后不久,李美萍起床都非常困难,上身前后都发痛,尤其是后背,特别严重。
3.深圳法轮功学员刘培珍于二零零六年四月被非法判刑八年,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女子监狱。在被关押期间,法轮功学员刘培珍究竟遭受了多少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现在还无法揭露出来,据她亲人透露,刘培珍的眼睛几近失明,已经完全看不见书上的字,她眼前的人和东西也看不清了,生活已无法自理。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