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黑龙江省鹤岗市法轮功学员杨永英先生,因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日参与利用电视插播揭露“天安门自焚”伪案的真相片,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十七年,被关押在呼兰监狱。杨永英将于二零二二年九月六日结束冤狱。据悉,鹤岗市“610”人员欲在当天去接杨永英“出狱”以图继续实施迫害。
鹤岗五勇士插播真相片 戳破邪党谎言铁幕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日,鹤岗市法轮功学员张耀明、王树森、郭忠权、郭兴旺(郭兴国)、杨永英不顾个人安危,通过鹤岗地区有线电视,成功插播揭露中共“天安门自焚”骗局的电视片,如流星划破了邪党谎言的铁幕。
当时插播的真相片在电视上播放了二十分钟左右。很多老百姓都看到了真相片。有人说:“那片子真好,疑点的分析有理有据,正看得入神呢,突然停电了。”后来才知道是鹤岗市中共市委害怕百姓了解真相,有关部门强行的切断了电源。
据悉,当时的鹤岗市委书记张兴福气急败坏,疯狂叫嚣:宁错抓一千也不放过一个!一时间,鹤岗全市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多达五、六百人。张耀明、王树森、郭忠权、郭兴旺都遭绑架。杨永英当时走脱。
二零零二年十月,鹤岗市工农区法院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张耀明十九年,王树森十八年,郭兴旺十五年,郭忠权十三年。郭忠权被非法关押杂牡丹江监狱,王树森现被非法关押在大庆监狱。郭兴旺被呼兰监狱迫害致奄奄一息,于二零零九年五月七日才让保外就医,一个月后于六月三日含冤去世。
杨永英于二零零五年被绑架,二零零六年被非法判刑十七年,被非法关押在呼兰监狱。
杨永英被枉判十七年 遭酷刑折磨经历
杨永英,男,现年五十八岁,原黑龙江鹤矿集团选煤厂职工。修炼大法前,他曾患有多种疾病,且有不良的生活习惯(吸烟、酗酒、赌博等)。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一岁的杨永英有幸开始大法修炼,很快一身的病不治自愈,不良的生活习惯也远离了他。他严格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在单位是好职工,在家是好丈夫,在老人面前是好儿子。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日,为了让更多的民众了解法轮大法和中共谎言诬陷法轮大法的真相,还民众知情权,杨永英和其他四位法轮功学员,利用电视插播了“自焚”真相,换来二十分钟的“真相插播”。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一日晚,杨永英居住所在地社区人员、片警、分局恶警等闯入杨永英家中非法抄家。杨永英被迫离家出走,在外颠沛流离三年多。此后每逢年节,杨永英的亲属家都有恶人盯梢,电话长期被监听。以市公安局局长任锐忱为首,设两班倒监控杨永英的亲属。
期间,杨永英隐姓埋名,有家难回。他在工地做过力工等等,生活艰辛备至。
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上午九时许,杨永英等法轮功学员在一居民楼相会,被闯入的鹤岗向阳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同时被绑架的有50余名法轮功学员。当天晚上,杨永英被劫持到市第二看守所,关进三号室。
因二零零二年“电视插播”成立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案组”此时还没撤,副组长、鹤岗市经侦支队副队长李某等,对杨永英进行严刑逼供,实施了七天七夜惨烈的酷刑折磨,采用的手段有:吊铐、背铐、熬夜不让人睡觉、用矿泉水瓶砸头部、台球杆敲打各关节,用乒乓球拍(立着)打肩部等。杨永英昏死过去后,恶警们就用矿泉水喷,直至醒来(睁眼)为止。
酷刑演示:吊铐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中共鹤岗市向阳区法院对杨永英非法判刑十七年。当时审判长是陈学刚,审判员是陈敏、王继东,书记员王晓军。二零零六年七月中旬,杨永英上诉到鹤岗市中级法院,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邪党鹤岗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审判长是刘长福,审判员郝立珠,代理审判员孙波,书记员李蔚。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八日,杨永英被转到哈尔滨监狱。期间被迫做奴工,完不成定额,就被罚所谓“反省”,不让睡觉到下半夜。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杨永英又被转押到呼兰监狱“集训队”(十三监区),在这个黑窝里,早六点,就被强迫起床,做奴工,晚八点半才收工。被强迫编手工车垫子,如果完不成“定额”,“反省”且不说,指使犯人拿白塑料管(“小白龙”)照人头部、臀部抽打数下,直至口头保证明天完成任务,才停止抽打。
“反省”时,不让穿鞋,站在水泥地面上,臀部和两腿成九十度直角。完成任务时,睡的是双人床。完不成任务,就四个人、五个人、七个人、八个人,最多九个人一个床(两米长、一点六米宽),一年四季如此。
二零零七年九月开始,监狱的狱警唆使犯人两班倒,包夹“转化”法轮功学员,不让睡觉。夜班杂工何岩用推、掰、撅折磨杨永英,把他一颗牙打松,后来就脱落了。地狱般的环境里,一个月才让洗一次澡,导致虱子泛滥。法轮功学员每天在车间做奴工的时间近十二个小时。
杨永英的妻子刘春兰因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七年,那时,杨永英被迫流离失所,儿子才十三、四岁,刚刚上初中。这种无辜的伤害给孩子带来巨大的创伤和阴影。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