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揭露迫害 » 七旬夫妇遭扣发退休金提诉讼 吁法官勿参与经济迫害
七旬夫妇遭扣发退休金提诉讼 吁法官勿参与经济迫害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法轮功学员尹逊贞、许淑杰夫妇,于二零零九年四月份被绑架,后分别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六年。二零二零年八月份,方正林业地区社保局要求他们返还冤刑期间的退休养老金,并于十一月份停发了他们的退休养老金。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尹逊贞、许淑杰夫妇向方正县政府作了行政复议,并从二零二一年三月起向哈尔滨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院已立案。此诉讼至今一直在进行中。

日前许淑杰女士致信办案法官,陈述她丈夫是当地出名的老病号,生活难自理十四年,修炼法轮功半年基本康复。然而在中共迫害下,夫妻俩因坚持“真善忍”信仰,被非法判刑,遭肉体折磨。出狱后,两位七旬老人又遭经济迫害,被无理扣发退休养老金。

许淑杰认为,我们理应享受到自己劳动付出而得来的养老金。她说:“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我没享受到,反而因此被冤判!社保机构还以此为理由扣我活命钱,侵犯了我的生存权。我实在难以接受社保局这种让人心寒,不近情理的做法。我真的不明白,不知道还能有什么事情,比这做的更过份。此时此刻我内心难以平静,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她劝法官:被中共裹挟其中的你们,应该树立起应有的道德良知和正义果敢,真正按法律办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也是在为自己与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以下是许淑杰女士给法官的信:

法官:你好。

我是原告,非常珍惜和法官之间的善缘,故决定给你写这封信,跟你说说心里话。你知道在中国这个地方,有很多人是被禁止说话的。愿你能感受到我的真诚,静下心来看一看这封信,我想你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下面和你谈谈我和丈夫为什么炼法轮功。

丈夫工伤难自理十四年 修大法半年恢复健康

一九八二年,我丈夫因公负伤,被车摇把打伤颈椎,伤势很重。全身麻痛,两只手肌肉萎缩吃饭拿不住筷子,两条腿运动神经受阻,两只脚走路时象踩在棉花包上似的,自理都很困难,负伤时才三十岁,这种痛苦整整苦挨了十四个春秋 。

这十四年里是天天吃药、月月看病、年年住院;痛的整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真是生不如死。实在是无其他路可走的情况下,一九九五年,丈夫在北京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做了一次椎管扩大术,在那个年代这种手术风险性很大,术前医生让家属签字时,我问医生手术能把病根除吗?医生说能不能下来手术台我们都不保,手术成功了也只能控制病情不再恶化。可是术后疼痛症状依旧,没有明显变化。

十四年来我和丈夫的心灵和身体都遭受到了极大的摧残,经济上也遭受了很大的损失。走遍全国中西医各大医院都没办法治好,那时活的可真苦呀!感到已经走到了人生的尽头。

就在我丈夫被病痛折磨得痛不欲生、走投无路时,一九九六年,我们有幸修炼了法轮功,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的:按照真、善、忍做好人。通过修炼法轮功包括五套功法,我丈夫的身体很快恢复了健康,我们花了十四年的时间和几十万元钱都没有治好的病,在修炼法轮功仅仅半年多的时间里,各种疑难病症都不翼而飞,真的是无病一身轻。我丈夫身体恢复到能骑自行车、摩托车和做一些力所能及家务活。单位同事、周围邻居和家里的亲人都见证了这一奇迹,大家都说法轮功真是太神奇了。我们却没有花一分钱给我们没有见过面的师父,我丈夫是众多修炼法轮功受益者之一,所以我们非常感谢法轮功,是法轮功给我丈夫一个健康的身体,给我们一个完整幸福的家。

我丈夫在当地是出了名的老病号,这件事在我们当地的影响面也很大,而且我丈夫修炼法轮功后没再进过医院,也没再吃过一分钱的药,二十多年来为国家节省一大笔医药费,这是多好的事呀。正如原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所讲的: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修炼法轮功,解除了疾病的痛苦,也给国家和单位节省了大量医药费;同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自己的心性,我们从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变成了一个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人。没修炼法轮功以前,我整天想的都是如何获取更多的利益,把追求名利当成了生活的唯一目标,得不到时就心情沮丧、压抑,结果活的很苦、很累,修炼法轮功后,知道了人生的意义,知道了人为什么活着,从此再苦再累也能乐观,向上。

我和丈夫从此心胸也开阔了,对未来生活又充满了希望。无论在家庭还是在任何环境中,我们都能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善待他人,得到家人和邻里的好评。我们找回了生活的信心,家庭非常和睦、快乐。

这也是为什么许多炼功人众口一词:“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的原因,也是法轮功学员一定告诉有缘人: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灾祸来时命能保的奥秘。这都不是所谓的迷信,是更高的科学。所以我们坚定的修炼法轮大法,这是我们健康的保障,我们生命的保障!这是所有法轮功修炼者内心的真正体悟,已经深深的扎入生命的深处。这也是二十多年来,无论什么人、无论使用什么样的手段也消灭不了法轮功的原因之一。

坚持信仰遭冤刑 狱中遭非人折磨

二零零九年四月,我因坚持信仰真、善、忍,告诉别人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被不明真相的人诬陷,被警察绑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关押一年两个月后开庭。我们在北京请了三位律师都按时到庭,在法庭上,三位律师有理有据的为我们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在辩护中指出:在当今社会,贪污腐败的,刑事犯罪的,没有一个是炼法轮功的。法轮功学员是一群最善良的守法公民,他们高尚的道德境界令人赞扬和尊敬。用法律手段打压这些最好的人,是我国法律的悲哀。所有的法轮功案子都是冤假错案,所有办案人员都已涉嫌违法犯罪,都将要承担法律责任。三位律师要求法院立即释放我。

法轮大法千古奇冤,对我的冤判我已经做了申诉。我被冤判六年、丈夫被冤判五年。我们全家人原本安宁平静的生活被彻底打破了。我在黑窝里还遭受非人的折磨:

1、因为我不承认自己是罪犯,就不让上厕所、不让喝水、不让睡觉、被长时间的罚站,我一个人周围围了四个包夹(专门负责看管我的犯人),白天两个、晚上两个,她们换班看着不让我睡觉,直到我晕倒为止。

2、监狱警察对我进行强制洗脑,逼迫我看一些诬蔑大法和大法师父的录像。

3、强迫坐一种小凳子,这是一种隐形的肉体和精神折磨方式:每天要坐十三个小时之多,坐的我两腿肿的不能回弯,两脚肿的穿不上鞋,臀部的肉和裤子粘在一起。

4、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就不让家人探望我,不许我买生活用品等等。

丈夫在黑窝的五年中遭受的迫害更严重。别的刑事犯都由警察管理,而法轮功学员被警察授意的杀人犯、抢劫犯看管。这些暴力犯为了表现突出、立功获奖争取早日减刑出监,使用人世间最残酷的手段迫害,逼迫我丈夫骂师父、骂大法;不让喝水、不准上厕所、不让睡觉、罚蹲、罚站;数肋条骨(一种暴力酷刑)、砸指甲、用拖布堵嘴;强迫其在30多度的高温下做体操至少一百遍,多次晕倒;对其张嘴即骂、举手就打是家常便饭等等。

一个人无辜的失去自由已经是天大的痛苦了,再使用人世间最残酷的种种手段折磨,其痛苦的过程是平常人无法想象的,身心遭受到巨大伤害,在每分每秒的煎熬中,家人和我们一样倍感压力和痛苦。

无理扣发退休金 是公然剥夺生存权

本想走出人间地狱后能呼吸新鲜的空气,感受社会的公正。但自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份,监狱折磨的阴影还未褪去,我和丈夫再次陷入黑暗。另一种迫害——经济迫害突如其来,我们被非法剥夺养老金。这种经济迫害与被关入监狱的肉体折磨并行,给本人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我和丈夫都是古稀之年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了,微薄的养老金是我和丈夫唯一生存的出路,我们的养老金被剥夺,这不是在剥夺我们的生存权利吗?

其实,直到今天为止,国家指定的十四种邪教组织中根本就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总署令第50号《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新闻总署署长柳斌杰签字公布生效,废止了161件规范性文件,其中第99条和第100条分别废除了1999-7-22和1999-8-5关于法轮功出版物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网上可以搜索到)。这是国家机关在表明自己的态度:承认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的信仰是受到《宪法》保护的权利。

既然国家没有任何一条现行法律认定法轮功是×教,那么在二零零九年九月,滥用《刑法》第300条第1款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我六年、判我丈夫五年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枉法判决,无疑就是冤假错案。我六年,我丈夫五年,所遭受的不公正对待,给我和丈夫及家人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和心灵上的重创,更不是用金钱所能弥补的。

剥夺养老金把我们两个年近古稀的老人逼上了绝路,我们理应享受到自己劳动付出而得来的养老金以及国家“老有所养”的社会保障待遇来解决“老有所依”的问题。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我没享受到,反而因此被冤判!社保机构还以此为理由扣我活命钱,侵犯了我的生存权。我实在难以接受社保局这种让人心寒,不近情理的做法。我真的不明白,不知道还能有什么事情,比这做的更过份。此时此刻我内心难以平静,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习近平在五年前就讲道:二零二零年就要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而李克强五月二十八日在人大闭幕的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称“中国人均年收入三万元人民币,但有六亿人每月收入也就一千元人民币。”试问,我们老夫妻二人眼下的月收入是多少?我毫不夸张的说竟然是个“0”。在当今的社会制度下,不知有谁会相信这竟然是一个千真万确、不争的事实。作为一个真正有头脑的人,定会认真的想一想,这意味着什么?

我丈夫今年七十多岁,当年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日夜不休息为国家抢运木材因公负伤,造成身体残疾。一个曾经为林业建设奉献青春年华的有功之臣,为了祛病而炼法轮功,因坚持信仰而遭冤狱。从二零二零年八月至今剥夺我和丈夫养老金,二零二一年十月至今我俩的养老金全被社保局剥夺,没有任何收入,饱受人间沧桑及世态炎凉之苦,从来无人问津。作为当地的一个社会保障机构,有素的工作人员,理应具备最起码的道义良知、同情心和使命感,怎么能有这个特权随意剥夺退休人员的合法私人财产?

“养老金”这三个字看似简单,但意义深远,份量沉重。它代表着公益与人道。为什么《宪法》有明文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为什么政府一再三令五申要求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而且国家的惠民政策还要考虑到百姓的基本生存问题,一再强调达不到一定生活标准的还要有个“申请低保”的特殊照顾。让老百姓真正体会到政府的民生优惠政策,让老百姓真正体会到政府的英明与国家的温暖。我真的实在不能理解社保现在的所作所为,这是不是在和现任新政的当权者相抵触,唱反调吗?

古人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又说“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历史上所有对正法修炼信仰的迫害都是不得人心的、对正法正信的镇压从来没有成功,法轮功同样是正法修炼信仰,法轮大法已洪传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全世界的普遍欢迎。迫害法轮功同样是不得人心,现在已经有更多的公检法人员选择把枪口抬高一厘米,或不再参与迫害法轮功,给自己和家人留一个美好的未来。

有人可能会说,这是上级的命令,我们不能不执行啊!这的确是很难抉择的问题。但是翻开历史这面镜子,也可以找到一些参照。有一份来自柏林墙的启示,柏林墙的东德守卫因开枪打死偷偷翻墙逃向西德的人而被判刑。法庭上卫兵们认为他们只是执行命令,罪不在己。法官则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在面对这些无辜的逃亡者时,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这是人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服从不代表盲从,正确与否,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思考,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在这里,我真诚的希望,在这场经济迫害中,被裹挟其中的你们树立起应有的道德良知和正义果敢,真正按法律办事,用我师父的一句话最能表达我的心意:就是“不为回报没有求,大难一到把你留”。这样才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才能使自己的人生立于不败之地。而这也正是为了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也是在为自己与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明慧网)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