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广西桂林市灵川县法轮功学员唐潮又被非法庭审
广西桂林市灵川县法轮功学员唐潮(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九日生)因发放法轮功真相传单,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在家中被非法抓捕,被抢走电脑主机一台、打印机一台、手机两部、打印纸等,被非法关押在灵川县看守所。四月,灵川县检察院非法逮捕后,唐潮绝食,被转为“取保候审”。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日,唐潮被非法移送荔浦县检察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非法起诉。荔浦法院中止审理一次,二零二二年八月恢复审理,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六日于灵川法院,唐潮被非法开庭,现在家中,尚未宣判。
唐潮绝食闯出后,家人被要求不准其接触电子产品(警察认为是通过网络了解法轮功的)。
二零二二年三月中止审理后,为了找工作,唐潮在58同城注册过账号,后发现手机被监听,上网被监控,将手机号弃用。但发现有人盯梢无法出门,盯梢撤走后不久,法院恢复审理。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六日,唐潮又被非法庭审,检察院公诉人在不能指出唐潮究竟破坏了哪一条法律实施的情况下,要求非法判刑。
(消息来源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