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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地区最新迫害消息(2016年12月12日)

长春法轮功学员范丽萍迫害致死情况补充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法院,近日审理了导致长春法轮功学员范丽萍在医院检查身体后坠楼的相关责任人毕晓东渎职罪的案件。该案件责任人公安警察毕晓东犯有渎职罪,玩忽职守,致范丽萍跳楼,并造成死亡的严重后果,证据确作。然而却被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当庭释放。

长春法轮功学员范丽萍及其丈夫张革于2014年10月15日,被长春市绿园区派出所警察和市国保大队在家中被非法带走审讯,审讯期间曾被刑讯。审讯后,范丽萍先是被带往绿园区医院检查身体,并于当天半夜被送往长春市第三看守所,三看狱医在检查完范丽萍的身体后,因身体表面有伤拒收,要求再次检查身体,毕晓东与另一名警察又将范丽萍带到长春市医大一院二部检查身体,检查后又送往第三看守所,大约早六时许到达三看以后,狱医在对范丽萍检查身体后,要求警察对范丽萍的皮肤再到医院做检查。后毕晓东第二次将范丽萍带回长春吉大一院二分部检查身体,期间范丽萍身体出现不适的症状,头晕,并多次到卫生间呕吐,毕晓东将范丽萍所戴手铐去除,在第三次去卫生间后,2014年10月16日上午10时45分,范丽萍从卫生窗户间窗户处坠楼,当场身亡。因现场无目击者,具体范丽萍坠楼原因不详。当时现场只有警察毕晓东一人。范丽萍的丈夫张革也于2014年11月7日被批捕,2014年11月28日被绿园区检察院提起诉讼。 长春市二道区检察院于2015年1月14日,决定对毕晓东涉嫌玩忽职守案立案侦查,于2015年1月14日当天毕晓东即被取保候审,长春市二道区检察院于2015年12月9日向长春市二道区法院提起公诉。于2016年9月,长春市二道区法院对责任人毕晓东做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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