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姜永芹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二日被吉林公安绑架、非法拘禁,期间遭到来自省公安厅特训室以及当地国保等人员施加酷刑,其中包括往鼻子里灌芥末、塞烟头、猥亵、性侵害等迫害。八月十九日,家属姜永华(姜永芹的胞姐)与维权律师王宇、王全璋、隋牧青等人来到本地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对参与施酷刑的公安人员进行刑事控告,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渎职不受理。
1.检察院称:公职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不属检察院管辖
上午九时许,四人来到吉林市检察院,他们经过检察院大门时,看守保安不让进入,在双方进行一番唇枪舌剑的争吵与交涉后,王宇律师和家属姜永华得以进入检察院的控申处,而王全璋和隋牧青两位律师则被非法阻挡在检察院的大门之外,保安使用的荒唐理由是“防疫”。
在中国,衙门难进的情形早已是常态了,几乎每个执法部门皆似一座战时碉堡般戒备森严,普通公民插翅难入。她们来到检察院控申处,王宇和姜永华说明来检察院是要控告对姜永芹施暴的一众犯罪警察后,立刻遭到检察官的蛮横拒绝,理由竟然是公职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不属检察院管辖。
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职务犯罪依法是由检察院立案查处,这条法律是人人皆知的常识,但接待检察官坚拒受理,且拒不接受任何控告材料。王宇律师要求对方告知姓名,以便对其进行投诉,对方“诚实“的回答:“既然你要投诉我,当然不告诉你(姓名)。”
双方就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争论,检察官理屈词穷,争论不过,于是气急败坏地夺门而去。所以,王宇和姜永华只好离开检察院。
2.监察委称:下午不办公,不接待来访
他们一行四人离开检察院后立刻动身赶到吉林市监察委和纪检委合署办公地。值班保安声称两委工作人员在进行例行会议,下午不办公,不接待来访,需下周再来。
3.人大表示:人大无权过问,他无能为力
四人又赶往吉林市人大常委会。人大远不似检察院戒备森严,四人较为顺利地进入信访接待室,一高姓男工作人员接待了四人。四人先介绍控告案件的情况,要求对吉林市检察院和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对他们涉嫌渎职和刑讯逼供的犯罪行为,行使人大监督权。
高某表示:这确为一件令人发指的公权犯罪案件,吉林市检察院拒不立案也不收材料的做法也是错误的。但随即又表示人大无权过问,他无能为力。
三位律师和家属据理力争,指出人大对政府部门有监督权,有权监督检察的非法行为。高某闻言情绪开始有点激动,一再声言不要为难他,他说既不会受理案件,也不会接收案件的材料。双方对话再次无果而终。
4.政法委称:不管警察刑讯逼供等公职犯罪
四人又赶到吉林市政法委,在政法委大门口,经一番盘查询问,可能值守人员误以为四人是告密者,于是政法委邪教处有两人出面,在大门口接见了律师和家属。其中一位中年男子,自称姓姜(应系诈称),系邪教处副处长。了解四人来意后,该副处长先是表示他们只管反×教,不管警察刑讯逼供等公职犯罪,随即又询问三位控告代理人是否有证律师。在得知他们是被吊销执业证的律师后,这位处长开始以油滑腔调的语气,又带威胁地对家属姜永华说:“你真虎(厉害之意),还敢请没证的律师。”“让你有证的律师联系我。”经一番争辩,该处长总算收下控告材料。
5.妇联表示:这是令人发指的罪行,会向领导汇报
四人又马不停蹄地赶到了吉林市妇联。可能因为是非权力部门,妇联的门最易进了,未遭遇任何盘查阻拦,四人直接进入妇联的妇女权益部。一位女士客气地接待了四人。看过控告书并听完控告人的讲述,这位女士非常震惊,表示这是令人发指的罪行!她说会向领导汇报,再由领导决定如何向相关部门反映案情和意见。
这是四人一天走访过的部门中态度最佳,反应最积极的一个部门。当然,大家都明白,检察院才是受理该案控告的最适合的部门,其次是监察委,其它部门显然难寄厚望。
关于姜永芹女士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女教师被囚秘密地 特训室专家启用工具箱施暴》《优秀教师因信仰遭酷刑性侵 海外家人吁营救》等。
6.舒兰看守所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
同一天,之前曾两度会见姜永芹的辩护律师王胜生女士,此次会见姜永芹遭到吉林市舒兰看守所的蛮横拒绝。本来,该案会见,依法无须任何部门批准。然而,舒兰看守所却公然宣称,会见须经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的批准,而龙潭分局则声称,他们并未这样做。于是,不远千里赶来的王律师,抗争、奔波一天,最终仍未能成功会见姜永芹。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对老百姓就是不准百姓点灯,对官人来说就是可以周边放火,司法独立这个名词不是嘴上说说的,在现实面前就会分得一清二楚了,做恶者可以逍遥法外,善良者遭受虐待却伸冤无果。在黑白颠倒、善恶不分的中国大陆,这种形式还会保持多长时间呢?世间的一切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善恶有报的枷锁套在那些执法犯罪、渎职妄为的残暴邪恶者的身上时,不知道还有什么后台可以再为你撑腰了,那时候真的谁也帮不了你了。能帮助你的只有现在的你,尽你的能力为善良者做一些什么,为被打在强权死角上的善良民众投来一丝曙光,这也是为你在这个罪恶的体制里赎罪,为你的将来铺路。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