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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石家庄桥西区法院李立新的恶行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法官李立新,现任刑一庭副庭长,自二零一四年开始,非法庭审了多位法轮功学员,他也聆听了律师有理有据的法轮功无罪辩护,但是他完全不以法律为准绳,根本不依法判决,而是依据上级的授意,错误利用《刑法》第300条罪名而下达迫害的判决,这完全是“徇私枉法”和“诬告陷害”。

维护公平正义是法律的神圣使命,是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在中国大陆,宪法被践踏,二十三年来,法官、法庭沦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工具。执法人员是非不分,善恶不辨,听从幕后“指示”的操纵,助恶为虐枉判法轮功学员,给无数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也给自己的人生留下历史污点,导致好人含冤入狱受苦,社会正义良知遭劫沦丧。

李立新为捞取中共的政绩,参与多起冤判法轮功学员案件。

一、善良女士杨焕平被冤判七年

杨焕平,女,六十岁左右,河北行唐县人。因头痛、胃肠消化不良、心律不齐、肝炎、肾病、牛皮癣、血压高等百病缠身才学炼法轮功。炼功后,杨焕平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宽容别人,孝敬婆婆,对孩子教导有方,家庭和睦,邻里交口称赞,身体的多种疾病也不翼而飞。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石家庄市及周边县警察统一行动,暴力绑架法轮功学员,行唐县公安局龙州分局绑架了行唐县杨焕平并非法抄家。杨焕平因为身体原因,取保候审在家。二零一四年三月,石家庄桥西区检察院以抄家物品有上面写着“中共不等于中国,爱国不等于爱党”的“真相币”为由,用“破坏法律实施罪名”非法起诉杨焕平。

二零一四年九月八日,桥西区法院刑一庭庭长李立新对杨焕平庭审,郭海月律师做了无罪辩护。李立新及其桥西区法院的幕后操纵,罔顾宪法保护下的信仰自由,重判杨焕平女士七年。

由李立新签字的判决书内容至少有两处与事实不符。一是判决书上的口供与杨焕平当时真实口供不符,杨焕平根本没有“认罪”;二是律师做的是无罪辩护,判决书上称律师是有罪辩护。李立新不尊重庭审事实,捏造判决。

杨焕平向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中级法院以部份事实不清为由,做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桥西法院重审。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桥西区法院再次对杨焕平非法开庭。律师针对两高司法解释指出:“这种内部解释本身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整个庭审过程,律师围绕中国国内外人权现状、中国现行法律、当今社会形势、道德公义良知等等许多方面为杨焕平进行了全方位的无罪辩护,在场人员都听明白了法轮功是无罪的。但庭审后杨女士被桥西法院赵静再次诬判六年。杨焕平再次上诉中院。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桥西区法院第三次对杨女士非法开庭,尽管律师从事实的角度,否定了公诉书上写的制作真相币的猜测。杨焕平女士讲述自己修心向善的经历。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石家庄桥西区法院郑丽君以杨焕平持有四千多张真相币为由,以“犯罪预备”的罪名,非法判杨焕平有期徒刑三年。

从冤判七年到三年,庭审过程法轮功学员抗议上诉,律师据理力争,法官在中共的淫威下,仍肆意玩弄法律,对善良民众的判决,他们视同儿戏,想判几年就判几年。

杨焕平遭冤判后,她的婆婆在压力下去世,她本人被网上通缉,后来被绑架到石家庄第二看守所,血压升高到二百多,身心遭到巨大痛苦,家庭成员也随之罹难。

二、诚信维修工杨会州被冤判五年

法轮功学员杨会州,男,五十多岁,原是石家庄广播录音机厂职工。修炼大法之前喜欢抽烟、喝酒,患有严重的胃病和心脏病,救心丸常不离身。一九九四年修炼法轮功后,各种疾病都不治而愈了。

二零零一年八月,杨会州因向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被抓,遭七年冤狱。出狱后以维修家电为生,经他修理的东西质量好,价钱低,遇到经济条件困难的,他就少要钱或不收钱,所以来修东西的人很多,街坊邻居都说杨会州是个善良的生意人。

杨会州还是一个孝子。他父亲患有脑血栓,有时弄得满身屎尿,杨会州都耐心的给父亲擦洗。邻居老俩口其中一个得了半身不遂、身体太重,老太太经常找杨会州帮忙搀扶,他都随叫随到,从来不嫌麻烦,老杨是街坊亲友们公认的好人啊。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杨会州被认为与做法轮功台历有关,在家中遭公安局绑架。警察把他家中的维修电器等物品全都拉走了,并以刑法第三百条对其非法起诉。律师认为杨会州没有任何犯罪结果和动机,指出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并向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递交了“要求对杨会州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请书。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石家庄桥西区法院法官李立新等对杨会州庭审,郭莲辉律师依据法律和事实,指出杨会州修炼法轮功无罪,家中被抄的关于法轮功的宣传品等不是犯罪证据,这属于私人领域的思想范畴,公权力不得肆意侵入,为杨会州做了无罪辩护。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李立新等对律师的辩护不予采纳,依然听命中共,对杨会州非法判刑五年。杨上诉被中共中级法院驳回。

杨会州被关进监狱后,八十多岁的双亲无人照顾,老父亲上轮椅时滑到地上,尾骨被摔断裂。没多久,半夜又从床上摔地上,胯骨被摔断,再次住院。老母亲也腰疼痛住院。妻子悲苦不已。

三、诚实厚道的张英同被冤判四年

张英同,男,近六十岁,河北省平山县大吾乡封许大齐村人。张英同于一九九七年冬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他患有腰椎间盘突出、膝关节炎、脚趾手指疼痛等病。曾在所在村卫生所、大吾乡卫生院、平山县医院、河北省二院、三院医治,用尽中药、西药、按摩、针灸、电针等治疗方法均无明显效果。修炼法轮功后,一切症状不翼而飞,从那以后从未吃过一片药,也未打过针。真正得到了一个健康的身体,而且处处按“真、善、忍”要求努力做一个好人。

张英同多年来以收废品为生,从不缺斤短两,总是公平公道经营,所以很多客户总是特意把货物留给他。二零一二年夏天,张英同去打包站送纸箱,结账人员一时疏忽多给他算了钱,回家后张英同才发现,于是第二次送货时,把上次多出来的几百块钱,一分不少的还给了结账员。在收的废纸箱中经常有用户遗忘的物品,如香烟、领带等,每次都及时归还用户。诚实守信,为人厚道,这就是客户对张英同的评价。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平山县公安局十几个警察在石家庄公安局指使下,非法闯入张英同家抄家,抢劫走电脑、光盘、法轮功书籍等大量私人物品,并受上级指示非法起诉他。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石家庄桥西区法院法官李立新对张英同庭审,李立新完全依照以往对法轮功的习惯判决,不考虑当事人是否真的违法,不管宪法的信仰自由,不质证法轮功物品与邪教内容毫不相干,只因炼法轮功身份,断然非法对张英同判刑四年。张英同上诉至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被无理驳回。

二零一六年八月,张英同在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五监狱四监区服刑期间,白天做奴工,晚上被逼“学习”,他突发脑出血,狱方将张英同送至唐山协和医院做了开颅手术,险些丧命。家属强烈要求办保外就医,监狱没有同意。

奉劝李立新和那些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司法人员,案件终身负责制已经敲了警钟,不要替中共的迫害背书了,不要为中共当替罪羊了。

附:
石家庄市桥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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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赵建英、王跃斌、魏建中18632189818
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赵永升、张前亮、刘如杰 18630120029
刑一庭副庭长李立新:0311-83867048(参与迫害杨会州、行唐杨焕平、平山张英同)
刑一庭庭长 郑丽君:0311-83867051(参与迫害杨焕平、耿树兰、李冬梅、栾城阎瑞敏、胡艳霞)
刑一庭副庭长 岳红丽:0311-83867050(参与迫害李明芳、张风云、司马静)
刑一庭法官 许丽娜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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