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八月九日】
上海市徐汇区法轮功学员罗伟老先生,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在家中被该市普陀区国安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普陀区看守所。二零二二年八月四日下午两点左右,普陀区法院非法庭审罗伟,非法判他一年半。
罗伟六十八岁,大专学历,原上海石油公司职员,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罗伟曾一次被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累计陷冤狱十一年半。
以下是罗伟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份事实:
一、进京和平请愿,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五日中午,罗伟、池波夫妇和十六岁的女儿罗丹,和几位法轮功学员到天安门广场,在旗杆西侧展开了法轮大法好的横幅。顷刻,警车呼啸而至,冲下来十多个恶警,抢夺横幅,并对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罗丹后脑勺挨了一脚……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罗伟一家被劫回到上海后,被非法关押到徐汇看守所迫害一个月。后罗伟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之后,女儿罗丹因在学校作文中写出了法轮大法是受诬陷的,此事震动当地教育系统。
二、全家被绑架,夫妻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二年一月底,罗伟的妻子池波发放真相资料被绑架,随后罗伟、女儿罗丹也相继被徐家汇警察绑架,罗伟被非法判刑三年,池波也被非法判刑(刑期待查)。十七岁的罗丹被劫持到“上海市法制教育学校”洗脑迫害。
罗伟在被非法劳教的同时被所在单位非法开除了公职。
三、被非法判刑七年,在提篮桥监狱遭迫害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罗伟被上海市金山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金山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七年,被转到上海市提篮桥监狱继续迫害。
提篮桥监狱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采用的迫害手段主要有:
二十四小时“包夹”:三人一间牢房,恶警指使二个犯人对法轮功学员一天二十四小时“包夹”。“不转化”就呆在3.3平米的牢房内,白天坐窄面的小矮凳,挨打、受饿,辱骂更是随时发生。
多根警棍同时电击:多个恶警用警棍同时电击法轮功学员身体的各个部位,如头皮、嘴唇、手心、脚心、背部、胸部无所顾忌,残忍至极。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剥夺睡眠:恶警授意犯人轮流看着法轮功学员,不让其睡觉,稍有不顺招来的就是拳打脚踢。
野蛮灌食:针对绝食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灌入高温烫粥或非常咸的食物,甚至灌入不明药物,学员常常被灌的透不过气来。
绑死人床:人成大字形,手脚分别被绑在床上,严重的嘴被胶布封上。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绑在抻床上)
奴役:监狱为追求利润,进行大量劳务加工,超时劳动更是家常便饭,恶警强迫法轮功学员干活,强加奴役指标。拒绝奴役则以“抗拒管教”为由施以电警棍电击的私刑。
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
地址:上海市金鼎路108号,邮编:200333
总机:02152553688
案管中心:02152553780
检察长:朱文波
副检察长:包强、顾晓军、朱铁军、王强
政治部主任:孙征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国强
检察一部主任:梁方军
承办公诉人:吴晓军
上海市静安区法院: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1111号,邮编:200042
总机:021-36120000
刑庭内勤:021-36120000*8148
刑庭庭长:龚雯
承办法官:钱丽娜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