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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诉江遭报复 吉林梁宝范被秘密判刑四年(图)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梁宝范,因依照中共司法新政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之规定,于二零一五年下旬将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邮寄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恳请对江泽民立案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将其绳之以法,还法轮大法清白。


法轮功学员梁宝范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梁宝范被吉林市昌邑区延安路派出所、昌邑公安分局和国保警察绑架,绑架理由是:梁宝范在起诉江泽民活动中,起带动号召作用,传播、上网,将控告书发往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是犯法行为。

七月二十四日梁宝范被非法批捕。吉林国保构陷材料到昌邑区检察院后,经审查,证据不足,于八月二十二日将构陷案件退回昌邑公安分局。

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梁宝范被秘密庭审,即没通知家属也没通知律师,梁宝在法庭上就说了一句,“我的律师没到庭,拒绝非法开庭”。

梁宝范在律师和家属们没到庭的情况下一直拒绝非法开庭。近日得知梁宝范被非法判刑四年。梁宝范不承认犯罪,上诉到中级法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告人在押期间,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梁宝范的妻子刘俊梅依据法律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月十五日到吉林市中级法院法院递交了为丈夫梁宝范辩护委托书及二审辩护意见。

是法轮功使梁宝范变成了好人

今年五十二岁的梁宝范自幼家里穷,读书少,靠出苦力挣钱养家,他的身体多病,得了还有严重的伤力病,多方治疗无效,不能干体力活,抽烟酗酒,心焦脾气暴躁,使家庭生活陷在痛苦之中。为了两个孩子,妻子不得不和他勉强维持生活。

自从修炼法轮功后,梁宝范整个人的身心发生了巨大变化。身体的多种疾病都好了,身体健康了,心情舒畅了,他按照法轮大法的法理真、善、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人,注重道德的修养,改掉了打人骂人的恶习,按照法轮功法理的要求遇到什么事情都从自己这方面找原因,向自己的内心找,做事考虑别人。整个变了一个人似的,从此他的家庭和睦了。

梁宝范修炼法轮功之前,可以说是人中的尖子,一点亏不吃。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五年期间,梁宝范居住在吉林市永吉县五里河镇头道村,开个小百货商店(原名叫供销社)维持生活。有的村民奢帐一直不还,他一直讨要。

自从修炼法轮功后,梁宝范整个人的身心发生了巨大变化。身体的多种疾病都好了,身体健康了,心情舒畅了,他按照法轮大法的法理真、善、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人,注重道德的修养,改掉了打人骂人的恶习,按照法轮功法理的要求遇到什么事情都从自己这方面找原因,向自己的内心找,做事考虑别人,接人待物和蔼,在利益上也不去挣了,熟悉他的人都说他变了一个人。

仅举几例:

(1)二零零六年间他和亲属合伙做生意,亲属向他借二万元钱,他们夫妇在其打工,几个月后工资达到一万多元,亲属不但不给工资,连借的二万元钱也不还了。

炼法轮功后他说不给就算了,妻子想不通,他就劝慰妻子,最后有一个亲属给了点,剩下的一直没给,他也就不要了。

(2)在经营小百货商店时,对货款拖欠时间长,一直不给的村民,他也不再讨要了,大约有三、四千元钱,那时的这些钱放到现在可也不是个小数目。

(3)经营小百货商店期间,村民金洪齐(音)有一次搭梁宝范的摩托车拉农药(退货)回来时发生了车祸,金洪齐临终时嘱咐家人,不要找小梁子麻烦。可家人没做到,让梁宝范赔偿六万六千元钱,当时梁家经济有限一下拿不出这么多钱,说分期给。金洪齐母亲不同意,就没给。金家走关系将梁抓了起来,最后判梁二年。后来金家觉的要人财两空,就撤诉了。撤诉后和解给金家三万五千元钱,事情就算了结了。可梁心里不平衡,觉得憋气,心里总有想找机会报复的念头。修炼法轮功后,明白了一切事情都是有因缘关系的,心想不管怎么样人家的人没有了,这三万五千元钱是买不来人的。考虑到他家的不幸,这个报复的心和不正当想法都去掉了,心里平衡了。

是法轮大法将一个抽烟酗酒,脾气暴躁的人,改变成为一个修心向善做好人,处处为别人着想的人,可在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十七年里,梁宝范因坚持自己的崇高信仰却无端被迫害。

讲述法轮功真相被诬告 遭绑架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梁宝范在向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一不明真相的老人拉到火车站前民主派出所,被非法扣留。因不说姓名、家庭住址及资料来源,公安人员将他裤腰带解下戴上手铐,让他提着裤子蹲马步,直到浑身是汗。将上衣从后背拉起蒙住头,几个人用胶皮棒打,又将他身上的一千元左右的现金搜走,说是用于照相、办手续等,后来一民警认出梁宝范是他同学的弟弟,余额八百元还给梁宝范。

酷刑演示:用胶皮棒暴打

梁宝范被非法关在看守所七天后,在没通知家属和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到九台劳教所,每天两顿饭吃的是让人饿不死的二个窝窝头。警察强迫他干超体力劳动,逼迫写不炼功保证书。梁宝范不写,狱警就叫几个普通犯人(包夹)看着不让我睡觉,还利用言语诱导,妄图使他误入歧途,让他整天坐板。当时是十一月份,天气非常冷,警察不让他穿棉衣棉裤,只穿内衣内裤在室内坐板,还在屋地到处洒水、门窗大开、水都结冰了,冻得包夹(普通犯人)戴着棉帽子、棉手套、穿了两层棉大衣满屋子来回走,还不停的咒骂着。

在劳教所期间梁宝范身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一年期满后回家后全家人整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担心随时被邪恶绑架迫害。

依法诉江 梁宝范被骗遭绑架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共司法新政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之规定,梁宝范依法于二零一五年下旬将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邮寄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恳请对江泽民立案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将其绳之以法,还法轮大法清白。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梁宝范被吉林市昌邑区延安路派出所伙同国保便衣冒充维修网络人员,将梁宝范从工作单位骗到家中,八个警察非法检查其网络,称有明慧信息后,将他绑架,问他如何在明慧网上发起诉江泽民的控告书,并说他在起诉江泽民活动中,起带动号召作用,传播、上网,将控告书发往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 然后,将他绑架到沙河子洗脑班,七天后,转到吉林市看守所,强加罪名企图非法判刑。

七月二十四日梁宝范被非法批捕。吉林国保构陷材料到昌邑区检察院后,经审查,证据不足,于八月二十二日将构陷案件退回昌邑公安分局。

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梁宝范被昌邑区法院秘密庭审,法院即没通知家属也没通知律师,梁宝范在法庭上就说了一句,“我的律师没到庭,拒绝非法开庭”。

梁宝范在律师和家属们没到庭的情况下一直拒绝非法开庭。近日得知梁宝范被非法判刑四年,梁宝范不承认犯罪,上诉到中级法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告人在押期间,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梁宝范的妻子刘俊梅依据法律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月十五日到吉林市中级法院法院递交了为丈夫梁宝范辩护委托书及二审辩护意见。
参与迫害的单位和个人相关信息:
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吉林市公安局
昌邑行政法治大队国保大队大队长金英杰: 办公室电话:62409346 邮编:132002
吉林市昌邑分局刑事法制大队:田晓东:电话13704404321 邮编 132002
延安路派出所所长;孙关禾(梁宝范冤案办案人)
昌邑区检察院:杨影 (梁宝范冤案办案人) 电话:0432—62521049
昌邑区检察院案管中心电话: 0432—62521150

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87号 邮编:132002
电话:0432—62582997 收发室 0432—62486500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北路 邮编:132002
电话:院长室:0432—62404701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院长:王玉堂:电话:13304400071;办公电话0432-62404701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副院长:宋景义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庭长:刘广滨:电话:0432-62404709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付文忠(法轮功学员冤案办案人)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单莲红(梁宝范冤案办案人),电话:0432-62404780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厉建山、马兰(法轮功学员冤案办案人)
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杨颖(法轮功学员冤案办案人)
吉林市中级法院梁宝范办案人:关波电话;办公电话0432-63070810

吉林市政法委:书记张某13804418126
“610”头目:白岩 办公电话0432-62010607
吉林市昌邑区“610”张青山 手机15948676100

吉林市看守所
电话:0432-64819000、6481900、64819004、64819010、64819043
所长朱宝林13804417779
吉林市公安局 国保大队大队长金英杰: 办公室电话:62409346 邮编:132002吉林市昌邑分局刑事法制大队田晓东:电话13704404321 邮编 13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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