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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躺在椅子上被“庭审” 大连刘红霞被非法判刑四年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

大连47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红霞,被跟踪绑架,关押构陷,七月十三日在她身体极度虚弱、半躺在椅子上的情况下,被甘井子区法院强行开庭,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四万。刘红霞全程没有发言,律师要求延期开庭的意见被驳回。

辩护律师会见了刘红霞,正准备上诉。她自二月份绝食至今,身体很虚弱,只有60~70斤,在新华医院住院期间的记忆全都没有,只记得灌食和输液。

刘红霞毕业于大连外国语学院俄语专业。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她因坚持信仰,曾于二零零七年十月被大连市公安局绑架,被非法劳动教养,监外执行一年;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刘红霞遭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香工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时她与叶青丽两人参与照顾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王语丝病危的母亲,并为王语丝聘请了律师。西岗国保警察恼羞成怒,与检察院合谋将两人构陷到法院。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大连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庭审刘红霞和叶青丽,诬判她们三年。刘红霞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被关进小号,双手被铐背铐,在小屋里被犯人按倒地上拽头发殴打,被强迫坐小板凳等迫害。


酷刑演示:暴打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下午,刘红霞在楼道里张贴法轮功真相贴时,被跟踪的警察绑架。随后,大连西岗区白云街派出所的警察到刘红霞在泉水的家和为孩子上学租住的房子里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及多部手机,后来扣留了刘红霞自己用的手机,其余手机归还。

刘红霞被非法关押在大连看守所。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刘红霞时被告知她已经住院。据悉,自二月十四日,刘红霞开始绝食绝水。随后,她被挟持到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综合二病区(为大连看守所和监狱单独设立的),病房门口有警察把守,新华医院的职工不允许打听这个病区的情况。

在新华医院期间,刘红霞被捆绑在床上进行灌食和注射,身体极度虚弱。家属要求接见被拒,六月二十八日向大连公安局要求解释为何不能在医院接见。六月二十九日,看守所回复声称是疫情原因。

期间,刘红霞被甘井子区检察院袁志伟、刁鹏飞等人构陷到甘井子法院。

七月七日,刘红霞从医院返回看守所。随后,法官郭丹华通知刘红霞家属七月十三日开庭,并且不允许家属旁听。按照法官所说,在开庭前任何人都接见不到刘红霞。律师要求延期开庭的意见被驳回。

大连甘井子法院刑事审判庭,于七月十三日(10:30~13:00)非法对刘红霞开庭,而且是在已定两位律师出庭其中一位缺席情况下强行远程视频开庭。刘红霞全程没有发言,半躺在椅子上。

检察院非法庭审公诉人:刁鹏飞 0411-86105029
非法庭审责任法官:郭丹华 0411-82793996,82791756,82791741,19104113633

大连西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565号
电话:0411-82474712
邮编:116021
2、大连西岗区白云街派出所(原大连西岗区民运派出所旧址)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华街121号
电话:0411-84331141(老白云街派出所)0411-83633211(老民运派出所)
邮编:116021
责任人:白云街派出所所长 曲东
白云街派出所副所长 李厚鹏
白云街派出所警察 曾毅
3、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3号
邮编:116039
大厅电话:0411-86105065,0411-86105024
检察长林乐大:13940916916 0411-83891133
副检察长:王颖富
副检察长:战晓军
副检察长:卢美华
纪检组组长:范蕴迪
政治处主任杨春卿:0411-86105083
刑事执行检察科负责人袁志伟:13840906966 0411-86572014(案件移送法院的直接责任人)

公诉科(负责向法院提起公诉)负责人:郭月
员额检察官:崔雅清、张少文
肖 红:0411-86105083
刁鹏飞:0411-86105029
单文红:0411-86105027
孙媛媛:0411-86105047
赵 翔:0411-86105024
于世明:0411-86105024
张富丽:0411-86105017
胡同军:0411-86105050
于震:0411-86105024

大连市甘井子法院刑事审判庭
高扬 19104113631,0411-82793849
金华 0411-82793897,19104113632
郭丹华 0411-82793996,19104113633
段丽 0411-82793834,19104113776
卢丹丹 0411-82793826,19104113765
倪生军 0411-82793742,19104113708
卢名利 0411-82793730,19104113630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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