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吉林省伊通县69岁的袁文慧一家五口人,九九年前都炼法轮功,九九年七月份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疯狂迫害法轮功后,一家人遭迫害。
二儿子李智泳两次被关进监狱,被迫害成“肾病综合症”最后发展成尿毒症,出狱后没有身份证、居无定所,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离世,年仅三十八岁。
大儿子李智标被绑架四次,很长时间在外流离失所,使他通过炼功完全康复了的身体又出现了异常现象,经常突然昏倒在地、浑身抽搐。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袁文慧老人与儿子李智泳、李智标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一同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目前,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国大陆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纳粹盖世太保似的“610办公室”。随后在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命令“610办公室”系统性的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七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
袁文慧老人在控告状中说:“我被两次劳教,一次由于身体状况被拒收,一次劳教三年,后被保外就医提前释放,送进洗脑班一次。”
“我母亲八十多岁,没炼功前患有多种疾病,经常吃药,炼功后所有的病不翼而飞,十年中没吃过一片药。可因三个女儿相继被非法劳教,女婿和小外孙子分别被非法判刑五年、四年,家人多次被绑架,我家四次被非法抄家,八十多岁的人面对这些强烈刺激和精神打击,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离世。”
“我丈夫李广华由于全家迫害严重早就不炼了,还被拘留过五天,多次被传讯,二零零三年伊通县信访办被炸,他被重点怀疑。当时我家被炒,他被审查,对他用了测谎仪才解除了怀疑,当时街坊邻居,单位同事都不理解,这样忠诚老实的人家怎么都被当成了坏人了呢。”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剥夺公民信仰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搜查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因此,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及其它相关责任。
下面是袁文慧与两个儿子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
一、袁文慧陈述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遭到迫害后,我为大法为师父清白去北京上访,七月二十二日去省政府上访,结果被武警关在体育场。出来后,七月二十四日与两个妹妹一起去北京上访,结果在天津被武警拦截遣送回四平,七月二十六日被伊通县公安局劫持回。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四日我和妹妹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在天安门广场打出横幅喊出来心中话: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一群恶警把我们打倒在地,拖上警车关在天安门附近派出所笼子里,二十八日被伊通县公安局押回直接关进看守所,三月二十日送进劳教所、因身体高压230低压120被拒收,仍关押在当地看守所,四月二十四日公安局向家属索要罚款一万元后又送到党校“610”办的洗脑班,半个月后放回。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一日半夜,由于二儿子李智泳被绑架,遭受酷刑折磨,被长春绿园区刑警大队恶警带回家中,乱翻一阵,抢走我家大法书若干本还有师父法像,并绑架了我和我大儿子。 大儿子李智标在早上四~五点钟闯出刑警大队,从此流离失所。三月十二日开始对我刑讯逼供,酷刑折磨了一天一夜,于三月十三日下午把我送进了长春市第三看守所。
四月四日我被送进吉林省女子劳教所,进劳教所之后就是强制转化,不让睡觉,又强制劳动,我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差,大队长看我身体不行了、干不了活了,血压又高两条腿走路困难,给我办了保外就医。原本非法劳教我三年,我在劳教所将近十三个月,我于四月三十日放回家。
当时我八十多岁的母亲和妹妹被迫流离失所,我大儿子在外流离失所,我二儿子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铁北看守所。我回到家后,我丈夫把我母亲找回。
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七日刚吃完晚饭,我在看师父的国外讲法。突然闯进十几个警察,进屋就乱翻,我看的这本书藏在床底下被他们翻到,就因这本书就要强行带走我,我说我腿走不了,当时我丈夫说,我跟你们去,就把他带去非法拘留五天。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我丈夫李广华开门出去给人家烧锅炉(每月300元,这是五口之家唯一的生活费,已经三、四年了),十几个警察蜂拥而进,进屋就乱翻,抢走了大法书,法像,绑架了我大儿子李智标。几个警察在我家待了一天,还想强行抬走我,我的亲属几个人在我家,都帮我讲述我身体不好,劳教所保外就医回来后我根本就做不了什么,我大哥(李广和)给他们写了“担保书”才没带走我。
之后我又托人花钱,因李智标身体已经不太好了,他们也看出来了,才算拘留十五天把他放出来,刚回来也就是十二月十九日有人告诉我,派出所还要抓我们娘俩,于十二月二十日我们娘俩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份回家。
二、李智标陈述遭受的迫害
我从小就有病,因我是难产后遗症,我生下来就不正常,在吉林省大医院确诊:小脑萎缩、多动症,也就是脑瘫,我自己感觉:胳膊、腿不灵活,而且两条腿总疼,到十九岁还不会骑自行车。于九五年开始炼法轮功后,仅三个月我的腿不疼了,走路轻松,四肢能正常活动了,很快学会了骑自行车。
九六年母亲单位安排了子女上班,我被安排乡下土地所,骑自行车上下班,虽然开支不正常,但我学了大法,知道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九九年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因为我身心受益,我说了要坚持修炼法轮功,乡政府领导对我发了火,想拘留我,在同事们帮助下,领导介于大众的压力没有拘留我,但从此我成了迫害的对象。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下午一点,我在家中,派出所的警察梁晓峰与另几个警察闯进我家中,让我跟去,我去了派出所,派出所警察说:网上查到你,你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说:这么好的功法我必须炼。警察说:你要炼就犯法就关押你,不一会就用车将我送进拘留所。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一日半夜,由于长春市电视插播,江泽民下令对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大力抓捕,我弟弟被绑架折磨,被长春绿园区刑警大队恶警带回家中抄家,并绑架了我。我于早上四五点钟在看管人员放松时闯出刑警队,从此流离失所的生活。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早上六点,我父亲李广华开门出去给人家烧锅炉,门外十几个警察闯了进来,乱翻一遍,抢走了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这一天我已经在外流离失所十九个月零二十天了,偷偷回来刚一天又被绑架。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我正在单位办公室办理业务,突然来了三个警察,进屋就说:走,跟我们走一趟。说着就把我拽出来带到了公安局,然后公安局租来了车,车里有县“610”办公室主任崔利民、警察梁晓峰,就这样把我劫持到辽宁抚顺罗太山庄洗脑班。我于第二天晚六点在看管人员放松时闯出洗脑班,当时裤子也扯破了,我在荒山野岭小树林里趴了整整三个多小时,最后避开搜索人员的视线找到道路回了家。
这次绑架后,我身体明显下降,由于惊吓给身体带来的伤害,到现在还会出现突然昏倒在地,浑身抽搐的现象,即使在单位工作中也会出现,单位同事都不理解:一个以前身体不正常的人因为炼功病好了,而且工作中处处体现出高姿态,这样的人就为了做好人却遭了四次绑架,而且身体又给迫害的不正常了,这个社会怎么了?国家宪法还规定:有信仰自由。了解我的同事都为我鸣不平。
三、李智泳陈述遭受的迫害
我与九五年开始学炼法轮功,通过学炼法轮功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价值,在大法中找到了我生命的真正意义。但是,江泽民因一己之私,在九九年利用手中权力发动了史无前例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血腥镇压。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一日,由于长春电视插播,江泽民下令对长春法轮功学员大力抓捕,我也被绿园区刑警大队非法绑架,酷刑逼供下我受不了,被迫将恶警带回家中,恶警同时绑架了我的母亲和哥哥,我也被送进了长春市第一看守所。
在看守所,每天坐班十二个小时,两顿饭,每顿都是拳头大的窝头和一碗汤,汤中的菜叶也不洗有时可以看见碗底的泥,窝头有时还不熟。睡觉是一颠一倒每个人脸对着另一个人脚,冬天还好点,夏天就遭罪了,有一个有疥疮的就会都得疥疮。
就这样熬了二十一个月,我被非法判刑四年送进了吉林监狱。在吉林监狱由于强制转化和强制劳动下,我得了肾病综合症,由于环境恶劣不能及时治疗病情急剧恶化,医院也曾下了病危通知,但是未传达给家人,母亲也找了很多次要求保外就医,但是由于江泽民下令法轮功修炼者不写“五书”不给保外就医,在家人不断的上告下以及国际舆论的压力下,五个月后我才正式被保外就医。
在临出医院的那一刻,主治医师给了我一片药告诉我在回家路上一定要吃了,否则到不了家。
由于在保外就医到期时未回监狱报到,于二零零七年十月份办身份证时被派出所绑架,说我是“在逃犯”,我再次被送进吉林监狱,又被非法关押六个月才被释放。
虽然经历种种迫害,但是我从未怨恨那些迫害我的警察,我知道他们也不明真相,他们也是迫于压力才这样做的,为此我以一个法轮功修炼者的身份控告江泽民,希望北京最高检察院及法院能依照事实起诉江泽民,追究其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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