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河南洛阳优秀工程造价师、法轮功学员吴永凤女士,二零二二年三月被洛阳市洛龙区法院枉判四年、罚金五千元;她未修炼大法的丈夫贺飞被枉判二年缓三年、罚金三千元;上诉到中级法院后,近日获悉又被枉法裁决:维持冤判。贺飞还被威胁不许再请律师。
吴永凤四十二岁,原籍河北省沧州,大学毕业,是一名工程造价师。二零一八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从体内排出一些血块,从此困惑她月经不调的疾病不治而愈,无病一身轻。
吴永凤按真、善、忍做好人,不仅体贴丈夫,疼爱孩子,而且非常孝敬公婆,是当今社会少有的好儿媳。她的婆婆患抑郁症,整天忧心忡忡、少言寡欢、闷闷不乐。吴永凤把婆婆接到洛阳的家中,在她精心照料下,很快治愈。
吴永凤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工程造价、审计都会有人送红包。吴永凤秉持着真、善、忍的原则,秉公造价、秉公审计,从不收红包,深受各工程公司的信任和赞扬,都夸她是难得的好人。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早上六点多,洛阳市洛龙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闯入吴永凤的家里实施绑架、抄家,吴永凤和丈夫贺飞一同被绑架到公安局,大量私人物品被抢走,家里留下两个十三、四岁的女儿。
当天,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区分局国保队长毛永及相关警察,以《刑法》第300条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将吴永凤非法刑事拘留。当晚,贺飞被非法“取保候审”回家。吴永凤仍被非法关押到洛阳市看守所迫害。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吴永凤被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构陷到洛龙区法院。
二零二二年三月,吴永凤被洛龙区法院枉判四年、罚金五千元;贺飞被枉判二年缓三年、罚金三千元;上诉到洛阳市中级法院后,近日获悉又被枉法裁决:维持冤判。
当贺飞去拿非法判决书时,法院人员威胁他:不许再请律师了,只要签字请律师,就把缓刑去掉,抓你进去。
直接责任人:
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区分局国保队长:毛永
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检察员:何小文
洛阳市洛龙区法院法官:李伟强
洛阳市中级法院主要责任人:
审判长:郭士骞
审判员:李伟强
陪审员:李晓丹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