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据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云南消息,原云南省中共政法委副书记齐海田,退休近七年后被查,按一级主任科员重新确定其享受的待遇。
齐海田出生于一九五二年十月,黑龙江肇东人,大专学历,一九六九年一月
入伍,历任兰州军区空军航空兵训练基地政委,空军航空兵第三十七师、第四十四师政委,成都军区空军后勤部政委等职,二零零一年五月任空军昆明基地政委。二零零四年十一月,齐海田转任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二零一二年十月任省政府参事室参事,二零一五年十一月退休。
齐海田任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期间,积极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灭绝政策,直接参与、指挥省政法委、公检法司等在云南省大规模的迫害法轮功,至少有八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他们是杨绍奎、桂明芬、张凤仙、杨苏红、史喜芝、沈跃萍、王莲芝、严德蓉。
部份迫害致死案例:
1、主治医师沈跃萍在女二监被三年“禁闭”、被用不明药物迫害致死
沈跃萍,女,当年四十九岁,玉溪市妇幼保健站主治医师。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沈跃萍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关押在女二监集训监区期间,因拒绝所谓的“转化”,被关了三年“禁闭”。整天面对狱警的轮番轰炸(强迫洗脑)、辱骂及喇叭放到最大音量的洗脑录音。每天十六个小时被强迫坐在光床板上,没有站立、行走的自由,不得洗澡、洗衣服,来例假也不允许用卫生巾,还随时被“包夹”打骂或用针扎、用手拧、掐,每天强逼她吃或者在食物中投放不明药物,身心遭到巨大的摧残,受尽了非人的折磨,致使沈跃萍咳嗽不止达八个多月,最后导致昏迷,于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将她送进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抢救。
家人接到监狱“沈跃萍病危”的通知赶到医院时,沈跃萍的肺已穿孔,奄奄一息,连睁眼、说话都非常困难了。在病情没有得到控制的情况下,监狱又强行将沈跃萍转到条件极差的监狱管理局医院。在家属强烈要求下,监狱才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家人将她送到昆明市第三医院,终因抢救无效含冤离世。
2、昆明市七十三岁的王莲芝在女二监被注射不明药物后突然“精神失常”,去世
王莲芝
王莲芝当年七十三岁,昆明市退休工人。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被劫持到女子第二监狱就被关进禁闭室。她每天十六个小时被强迫端坐在光床板或小木凳上,不准动,不准闭眼,身体稍有移动,就会被“包夹”谩骂、殴打,不准洗脸、刷牙,不准卫生用水、洗澡,不得换洗衣服等等,遭受三个多月的折磨。十一月十日,她儿子终于见到母亲,此时王莲芝虽然憔悴,但精神正常。之后女二监对王莲芝施以不明药物,导致她“精神失常”,身体状况日渐恶化,整口牙齿松动脱落,持续剧烈头痛,最后几乎成了植物人。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监狱通知她儿子去监狱,儿子看到母亲情况说:“十几天前母亲还好好的。”警方告之市精神病院鉴定得“精神分裂症”,并说:“你母亲不吃高血压的药,就给她拌在饭里。”儿子怒责:“另外还拌有什么药?”狱方不敢回答。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家人费尽周折,将体质非常虚弱、几乎成了植物人的王莲芝“保外就医”接回,把她送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期间老人一直处于昏睡状态,因救治无效含冤去世。
3、昆明市桂明芬被当地政府长期骚扰看管迫害致死
桂明芬(女),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麻线村法轮功学员,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多种疾病和心脏风湿病不翼而飞。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开始后,桂明芬连买菜出门都被要求签名,进出受到制约,家人也因为害怕,把她看管起来,导致她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便血两年多,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五日去世。
4、昆明杨苏红,因为拒绝转化,被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超负荷劳役摧残致死
杨苏红(女,24岁),是一个身高仅1.2米、体重23公斤的残疾人,家住昆明市西山区马街办事处积善社区。杨苏红从小命运坎坷,八岁开始就病魔缠身,先后患上结核性腹膜炎、白血病等症,父母带着她四处寻医问药均无效,一九九八年初被昆明肿瘤医院确诊为骨癌晚期,并说她最多只能再活几个月。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杨苏红于当年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不久完全康复。曾为她诊断过的医生再见到杨苏红时惊叹道:想不到你还活着!但很不幸,被法轮功挽救的杨苏红,因为拒绝转化,不幸于二零零五年被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超负荷劳役摧残致死。
“三尺头上有神明”,迫害真善忍正信,昨日的“功劳”就是今天的罪证。据明慧网报导,截至二零一八年七月,20,784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人员遭厄运,其中,政法委系统764人、“610”系统1,614人、检察院118人、法院系统338人、司法官员52人、公安系统5,512人,共计9,162人,占总数的44%。
历史的镜鉴犹有回音。古罗马帝国迫害基督徒招致四次大瘟疫而毁灭;中国历史上“三武一宗”——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后周世宗——因不敬佛而壮年暴毙。走过二十三年,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随时都可能戛然而止。在这历史转折的关键时刻,奉劝政法委、公检法参与迫害的人,停止迫害,不要做中共陪葬者,抓紧时机将功补过,不要把自己参与迫害的罪恶,留到地府的功过簿上。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