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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山东省寿光市政法委书记武治强任职期间发生的迫害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武治强,山东省潍坊市寿光稻田镇人。二零一六年四月任寿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职期间对寿光市法轮功学员实施了残酷的迫害。武治强有推卸不了的直接领导责任。

主要迫害事实:

(一)二零一七年三月,寿光市政法委针对迫害法轮功成立了“山东省寿光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武治强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建东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副局长、“610”主任宋立文兼任此办公室主任,另一“610”成员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他成员由寿光市各部、委、局、移动、联通等领导班子中的一名成员组成。

1. 利用《寿光日报》、电视台等喉舌媒体中伤诋毁法轮功;学校、银行、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抹黑法轮功的言论。污蔑法轮功的巨型横幅随处可见。

2. 中共“十九大”召开前夕,五、六、七月份,号称“为召开“十九大”铺平道路”,寿光公安各派出所对全市范围内,凡是九九年前后曾学练过法轮功的人员,进行地毯式敲门骚扰。警察胸前佩挂微型摄像仪,不管白天夜晚实施“敲门行动”,擅闯民宅, 采用个个面见、询问、录音、录像等所谓的核实。还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绑架、刑讯逼供、拘留、罚款、判刑等及其严重的迫害,将其违背《宪法》、《法律》公开化、合法化。

3. 不但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跟踪、蹲坑、监控;还采取卑劣手段,利用法轮功学员的善良诚信,安插所谓的“内线”,雇佣社会地痞混入法轮功学员内部(都被法轮功学员识破),四处打探,搜集什么“情报”。

4. 直到开完“十九大”后的一段时间里,各派出所又对在“敲门行动”中没找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深入搜查。并声称:不能漏掉一个,要“无一漏”的排查,必须得向国保汇报,完成任务。最后弄的派出所参与“敲门行动”的警察苦不堪言!我们发现,很多是无可奈何被动参与的,内心中是不情愿的。

在整个二零一七年里,“敲门行动”造成的恐怖气氛紧张到空气都象凝聚了!使整个寿光法轮功学员都受到了严重的身心迫害,给法轮功学员的家庭(株连法轮功学员家属和子女为威胁手段)和亲戚朋友(众多的平民百姓)都带来了工作和生活的严重影响。

二零一七年,据明慧网发布的数字,潍坊市1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寿光5人;潍坊市173名学员被绑架、刑拘,寿光35人。居全国同等县(市)之首。

(二)二零一八年,“国际峰会”在青岛召开,对法轮功的迫害又升级。三月二十七日,潍坊市政法委书记孙启生亲自召开全市维稳电视会议,收视人员从市到县到每个村镇,全体警察和专门负责维稳的大小干部范围之广,维稳矛头直指法轮功。

1. 寿光政法系统把“潍坊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潍坊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教唆民众举报法轮功学员的《通告》(以1~4万元、5千元、3千元、3百元奖金)张贴在城镇、居民小区等显要位置。

2. 在《寿光日报》原文登出此【通告】,落款改为“寿光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寿光市公安局”。

3. 《寿光日报》又连续刊出两篇诽谤污蔑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文章。

4. 把寿光【通告】以微信形式发至各街道、社区、镇村、及各企事业单位。

5. 把寿光【通告】张贴在各居民小区、村庄等显要位置。

6. 对法轮功学员迫害更是雪上加霜,所谓重点人物都被安排了“看门的”,实施蹲坑监控。

7. 上公交车都得检查,更甚者女乘客的手提包都被勒令打开查看。人人翻,包包看。

二零一八年上半年,据明慧网发布的数据:寿光46人被绑架,8人被非法判刑。寿光占潍坊首位、列全国同等县(市)第一。

(三)特别迫害案例

1. 王炜(女,四十多岁),田柳镇邢窑小学教师。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寿光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郭洪堂带人绑架了王炜,并非法抄家,后取保候审。二零一六年的十二月和二零一七年的二月郭洪堂亲自两次把法轮功学员王炜构陷到寿光市检察院。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寿光市法院对王炜进行了非法庭审,后王炜走脱。其后以田柳镇教委的名义公开在《寿光日报》刊登停发王炜工资。

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杨义贵带寿光国保警察到王炜家,敲门不开,砸门锁破门而入,抄家、绑架。六月九日押送看守所三个月,枉判三年半。王炜上诉到潍坊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判三缓四。

2. 王春景(男,六十六岁),寿光市侯镇李家河东村人。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王春景夫妇、孙汝文(男,六十多岁)、甄明凤(女,七十多岁)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被抄家。孙汝文、王春景被非法刑拘。王春景,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中旬(皇历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底)被寿光法院未通知家人,秘密开庭,枉判五年。

3. 孙洪柱(男,五十多岁),圣城街道。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凌晨五时许,数辆警车围捕法轮功学员孙洪柱,孙洪柱走脱,家被抄。寿光公安局以重刑犯名义悬赏六万元通缉孙洪柱,通缉令贴到了潍坊火车站等处。孙洪柱住处被安了监控。孙洪柱流离失所。

4. 王时孝(男,七十岁左右),寿光市上口镇西方吕村农民。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赶集时给人讲大法真相,被非法抓捕。国保抄家没有得到任何所谓的犯罪证据,在零口供、零签字的情况下,被国保构陷、检察院批捕、法院秘密非法开庭,枉判一年。期间没有通知王时孝家人,后经其家人询问才得知:九月三日,王时孝早已被送往山东省监狱。

5. 刘洪君(男,六十岁),寿光市圣城街道城里村农民。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儿子开车拉刘洪君去潍坊起货,顺路去法轮功朋友家串门,被纪台镇齐家村村书记恶意构陷,在出村口时刘洪君和儿子被原任寿光国保大队长张洪伟、警察杨义贵等伙同纪台派出所多个警察绑架、抄家。儿子被取保候审放回家,刘洪君于八月一日上午,在寿光市法院被非法庭审。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被枉判三年,上诉潍坊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6. 郭秀青(女,七十岁),纪台镇齐家村农民。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因刘洪君来她家串门,被恶意陷害、绑架、抄家,抄走私人二万七千元现金及其它物品。家人聘请了律师控告了寿光公安国保后,国保副大队长郭洪堂把抄走的钱送回。郭秀青被寿光法院枉判七年。上诉潍坊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7. 游云升(男,七十二岁),胜利油田高级工程师),原籍寿光上口镇。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正值寿光蔬菜博览会期间),带着前几年被迫害成严重病症的老伴李素真到寿光蔬菜博览会散心,给一司机讲法轮功真相并给了他一份小册子,被司机恶告,洛城派出所、国保警察连同李素真一块抓捕,李素真被强送潍坊看守所,看守所拒收放回。游云升被寿光看守所非法拘留,家被抄。后被构陷、批捕、起诉。寿光市法院九月七日下午对游云升进行了非法庭审,被诬判三年半。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再次被劫持到山东省监狱(游云升在二零零八年曾被非法判刑六年,老伴李素真被非法判刑四年)。

游云升在寿光看守所关押期间,李素真含冤离世。见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文章《胜利油田高工陷冤狱 妻子含冤离世》

8. 王春晓(女,五十岁左右),在寿光市金玉米公司上班。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三日讲真相,被文家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七年中秋节前被寿光法院枉判四年,十一月底被劫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

9. 朱新和(男,七十多岁,农民),家住寿光市洛城街道太平村。二零一六年腊月二十七,在讲真相时,被绑架非法抄家,取保候审放回家。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又被国保绑架关押在寿光看守所,后被国保构陷,检察院批捕,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皇历二零一七年腊月二十四日)非法开庭,被枉判一年半,监外执行。

10. 二零一八年新年伊始,寿光又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与抄家、抓捕。文家街道北付村法轮功学员高俊英(男,六十多岁)在苗厂干活,被寿光国保和文家派出所警察无辜抓捕,取保候审。第二天又以抓捕“冰毒”罪犯为由陷害高俊英,顶替“打黑”指标,邀功。见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文章《山东寿光市国保警察不断行骗造假》、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文章《山东省寿光市缉毒大队长马泮龙遭恶报被审查》。

11. 王秋兰(女,六十九岁),寿光市圣城街道。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三位老年法轮功学员王秋兰、刘淑美、甄明凤被寿光国保杨义贵及寿光市圣城派出所警察绑架,刘淑美、甄明凤因身体状况看守所拒收,被家人接回家。王秋兰被非法关押进潍坊市看守所后,身体被迫害得天天腹痛难忍,出现尿频、尿蛋白现象,身体状况很差,从白天到晚上一天上厕所大约三十次,并排出的尿呈白色。潍坊市看守所告诉寿光国保王秋兰病症。寿光国保不但不放人,把王秋兰被构陷到寿光市检察院,检察院把案卷退回寿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七月三十一日,国保大队又将案卷转到青州检察院。因证据不足,青州市检察院又把其案卷退回到寿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可寿光公安局国保大队再一次将伪造案卷送回到青州检察院起诉。青州法院开庭,法庭上寿光国保警察杨义贵作伪证,王秋兰被青州法院枉判三年半,关押到济南女子监狱。刘淑美、甄明凤均被青州市检察院起诉,刘淑美、甄明凤被枉判三缓四,监外执行。

12. 张永贵(男,五十岁左右),寿光市孙集镇寨子村。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上午,张永贵正在蔬菜大棚干活,国保警察、孙集派出所警察张恩堂等及本村负责人一行多人,爬墙入室,到张永贵家非法抄家。上夜班正在家睡觉的张永贵的儿子被惊起后,看到家被抄,遂上前阻挡,警察殴打张的儿子,并将其父子俩一同绑架并非法关押。张永贵后被枉判两年八个月,关押到山东省监狱。

13. 张秀娟(女,三十岁左右),原籍寿光市古城赵家村,二零一八年六月三日在寿光市里的住处突然被寿光国保大队警察杨义贵等绑架并非法抄家,丈夫也一起被绑架。警察又去赵家村老家绑架了她的公公婆婆。两个小孩子没人管。张秀娟的公公婆婆和她的丈夫被非法关押两天一晚上后回家。张秀娟遭警察酷刑毒打,后被关进潍坊看守所。一年后,被判刑一年两个月。

14. 王焕云(女,六十九岁),寿光圣城街道延庆寺村。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寿光张建桥派出所和国保警察突然闯入她家,王焕云夫妇同时被绑架到张建桥派出所,并非法抄家。说她往电线杆上贴法轮大法好的粘贴。

王焕云被警察恐吓、非法审讯后,被送潍坊市看守所,查体不合格拒收,寿光国保以“触犯刑法三百条”对王焕云“取保候审”放回家;王焕云老伴患有严重的抑郁症,被警察恐吓、非法审讯后,关押到寿光看守所拘留一个月。

王焕云以前曾患肝硬化腹水,而走入法轮大法修炼,后身体康复。王焕云这次由于受到严重的惊吓,又担心老伴的身体,回家后,王焕云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导致旧病复发,送医院抢救医治无效,含冤离世。

结语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江泽民集团开动全国所有的宣传工具造谣诬蔑、诽谤抹黑法轮功,最卑鄙无耻的是,江泽民集团还在二零零一年一月新年之际,导演了一场所谓的“自焚”骗局,并通过新华社以从未有过的速度向全世界散播,嫁祸法轮功,从此把迫害推向全国各地。误导人们仇恨法轮功,造成许多误区,特别是很多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政法系统人员认为自己是在执行国家法律。

1. 中国没有任何一部现行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

翻遍中国的所有法律,找不到一条法律说修炼法轮功是违法的。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里面没有法轮功。二零零五年、二零一四年两次在《法制晚报》又登报重申了这十四种邪教内容,名单中没有法轮功。邪教之说纯属欺世谎言。

2. 现在专门利用来迫害法轮功的所谓的两高司法解释《三百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根本都没有法轮功三个字。何况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能“破坏法律实施”的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具有公权力的人。

3. 传播和拥有法轮功相关书籍 资料合法

《国务院公报》二零一一年第二十八期刊登了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的《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文件 》(网上也可以查到),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废除了其中99项和100项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这更说明,法轮功书籍、宣传品属于合法出版物。就像所有社会上的出版物一样,都可以正常出版、发行、传播。

综上所述,对法轮功学员的擅闯民宅、抄家、绑架、审讯、拘留、判刑都是非法的,都是违背国家现行法律的。

我们中华民族是神的子民,神州大地五千年文明源远流长!神传文化教诲怎样做个好人。每当人类将要出现劫难的时候,神慈悲都会下世度化、教化他的子民。免于淘汰。

在这历史的关键时刻,法轮大法从我们中国传出,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主要著作《转法轮》已翻译成四十多种文字,受到各个国家褒奖五千多项。醒醒吧,中华儿女,回归我们自己的传统瑰宝!摒弃无神论,不做马列子孙。“三退”才能保平安。愿你:为自己、为家人,悔过自新,莫错机缘!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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