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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一监狱一监区罪恶录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云南省第一监狱(下称省一监),是一所关押重刑犯(死缓刑、无期徒刑)及外籍犯(主要是东南亚国家)的监狱。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从二零零零年开始关押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今最少关押了160多名法轮功学员。一监区(集训监区)是关押法轮功学员最多的监区,已知先后非法关押有28名法轮功学员。在一监区,凡是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全部被严管,数人曾经遭到非人的酷刑折磨,其中罗江平、郑智阳、石建伟、孙云集、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国家一等残废军人杨自强被迫害眼睛失明。

以下是云南省第一监狱一监区犯下的部分罪恶。

第一部分 人间地狱

云南省第一监狱一监区也叫“集训监区”,二零零三年之前叫十三监区,二零零四年之后改称一监区。凡是进入监狱的服刑人员(除法轮功学员外),全都先到一监区集训三个月,重点人员一进入一监区就关进严管室,所谓学规矩(实际就是给人一个下马威)。进行入一监区集训教育后,分配到各个监区(省一监现有十二个监区)。

监狱警察宣称:“监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暴力机关”。称自己就是政府,对抗警察就是对抗政府。可以这么说:省一监“一监区”就是人间地狱中的地狱。在这里没有人格尊严、没有人身权利、没有生命保障。

一、所谓“集训教育”

监狱对服刑人员管理基本是由犯人根据警察的指示进行管理。每个监区设有服刑人员改造积极分子委员会,简称“劳积委”,设有劳动生产组(协助警察进行生产管理的叫“施工”)、监规评议组、学习组、文体报道组、生活卫生组的五个大组,劳积委设有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各大组设有组长副组长等。劳积委是监狱及警察的工具(打手),通过它进行犯人管犯人,可以协助监区、警察干各种罪恶的勾当,这些人平时往来于警察、监区、监狱科室之间,有的能量很大,可以欺上瞒下,作威作福,欺压其他犯人,有些就是牢头狱霸,关系大的、有来头的甚至一般的小警察都要让他三分,有的还自己设有“小伙房”,蔬菜、肉类,包括违禁品酒,应有尽有。

作为一监区,说是进行集训教育,开始是超负荷的军事训练。后来为了赚钱,每天强迫超负荷干奴工,为了应付上边检查,就利用休息时间、晚上进行军训;背三十八条《监规》,外籍犯人,不识字的犯人也要背所谓监规的十不准,后期还要背一个副监狱长写的《十荣十耻》。到时不会背的要遭到处罚,如扣考核分(影响减刑)等。

服刑人员入监区后主要是超负荷干奴活。奴活有:拣豆子、拣菌子、拣辣椒等(十多个小时弯腰蹲在地上,不能坐);以及磨宝石、穿珠子、做纸袋、纸箱等有害有毒工作,没有安全防护措施,干不完还不得休息。有的犯人由于长期做有害的奴活导致患病、残废。有磨宝石将眼睛弄瞎的,有的得肺结核、各种疾病的、劳累死亡的等。期间没有节假日,没有星期天。

二、对法轮功学员法外施法

在省“610”直接操控下,从监狱到各个监区都有专门负责管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一监区对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采用了超于宪法法律的残酷手段,其目的是要改变法轮功学员对宇宙特性真、善、忍的信仰。根据监狱文件规定:法轮功学员不“转化”,一律进行“严管”,派专人“包夹”(一般多是两名暴力犯人,多的四至五人)。强迫听污蔑法轮功的录音,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罚坐小凳子、随意关禁闭、关严管室、集训、“转化”洗脑、加戴刑具、吊铐(戴上脚镣、用手铐一天二十四小时铐在铁栏上)、穿“紧束衣”;其它酷刑还有狱警群体殴打、高压电棒电击、喷辣椒水、不让睡觉;还有罚蹲,罚站,或者在地上画个圆圈(叫所谓“画地为牢”)不得超出圆圈范围,如超出就要被看守的犯人殴打;不准与他人交谈、不得打亲情电话,不得家人探视,不得参加任何娱乐活动,不得阅读书报等等。根据《服刑人员的基本权利》有关规定:“服刑人员有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但是在省一监一监区,那只是写在纸上的条文。

三、专门设立严管队

省一监为了加强对违规服刑人员的处罚,监狱在一监区还专门成立了一个严管队。全监狱“违规”的人都集中在一监区“严管”。严管队超越《监狱法》,随意对“严管” 服刑人员进行酷刑折磨。凡是被关进严管队的每餐只有二两米饭,一点点菜,不得吃肉。

严管分三个等级,第一等处罚轻一点的:戴上脚镣、手铐,可以坐在凳子上,只有上厕所时取下手铐,上完厕所后又戴上,睡觉时取手铐,仍然戴着脚镣;第二等除戴上脚镣、手铐外还加上其它体罚手段,如站立、蹲、晒太阳或干苦活等;第三等除戴上脚镣、还用手铐将人吊在天花板上特制的铁栏杆铁环上,或固定在铁栏杆上,或者固定在床板上(称睡死人床)或地上的;有关在一个铁笼子里的;有蹲马步的……反正使人处于非常难受的状态。不死的也是奄奄一息,凡进严管队的是走着进去,背着出来,有的甚至瘫痪残废的。若被折磨死了的开个“病故死亡”通知书就完事。

第二部分 在一监区被迫害的部分法轮功学员

一、被关押在一监区部分法轮功学员

省一监一监区非法关押的部分法轮功学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地区单位 刑期(次) 备注
毛丹新 40多岁 昆钢轧钢厂副厂长 1.6/4
严贵生 38 昆明中学教师。 3/3
飞学龙 40左右 玉溪市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级讲师 3
李振 30 省十四冶金公司职工 6
王 云 30多岁 昆明交警支队警察 5
李文波 43 昆明市晋宁县古城镇村民 3/5 仍在关押
侯发勇 50多岁 楚雄建筑施工队工人 3
罗江平 51 四川攀枝花市米易县撒莲镇人 4.6 去世
郑智阳 36 重庆籍法轮功学员 3 去世
苏 昆 40多岁 云南省国防技术学院电脑教师 6
王正礼 50多岁 嵩明县水利局副局长、水利专家 7.6 仍在关押
李 全 40多岁 曾任凤庆县营盘镇副镇长 7 仍在关押
雷云波 49多岁 湖北武汉法轮功学员 5/?
李桃有 50多岁 昆明官渡区双桥村农民 3
黎昆萍 40多岁 昆明 4 (邪悟)
王任权 54 昆明市昆船教培中心教师 3
邱 安 40多岁 昆明鸣泉村电信器材通讯店经理 3 仍在关押
文春福 50多岁 云南地矿勘查开发局地质大队职工 4/4 仍在关押
朱忠福 50多岁 楚雄水电地质队退休职工 3/6 仍在关押
吴广成 60多岁 河南开封房屋经营总公司负责人 6/5
徐 亮 30多岁 楚雄大姚 5
石建伟 50多岁 大理宾川中学教师 6.6 去世
杨自强 50多岁 石林县残疾军人 3.6 眼失明
孙云集 30多岁 昆明管渡区和平村个体户 3 去世
游全明 不详 省外法轮功学员 5
狄建超 40多岁 昆船第一机械有限公司供应部职工 3/3.6
张 良 65 昆明钢铁公司八街矿工人 3/3
周志明 不详 原天津军用机场的地勤人员(士官) 3

二、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案例

案例1:四川攀枝花市罗江平在省一监被注射不明药物、殴打、野蛮灌食含冤去世

罗江平,男,当年五十一岁。四川攀枝花市米易县撒莲镇人。二零一二年一月在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关押在省一监一监区,由于罗江平拒绝“转化”,被戴脚镣手铐,被狱警和犯人脚踢手打、注射不明药物、每天十几个小时的超负荷劳动,完不成任务不准睡觉、单独关小号等摧残,被野蛮灌食等酷刑折磨,罗江平的下牙被全部撬掉,只剩几颗松动的上牙。撬牙导致口腔大量出血,嘴里面都是烂肉。关押在省一监一监区短短的三个月就出现生命垂危。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保外就医回家,仅五天就含冤离世。

案例2:重庆籍郑智阳被打毒针迫害患“糖尿病”出狱不久去世

郑智阳,男,三十六岁,重庆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十二月,郑智阳在安宁市八街发真相资料时被安宁市公安国保大队绑架因,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五年下半年从看守所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一监区非法关押。狱警直接把他分到劳动分监区(中队),强迫做劳务。郑智阳所在的分监区主要是做劳务,为外面的客户分拣各种豆类,也就是拣豆,要按照客户的要求按级别分类,有专门的犯人负责审核,通不过要拿回去重拣,这些分拣的豆打包装后发往世界各地。警察给郑智阳下达了任务,郑智阳先后找分监区的施工董国荣(服刑人员中负责人劳动生产的负责人、组长)、警察,说明自己不是罪犯,没有犯罪,是为了修真、善、忍做好人被迫害,同时进行劝善,警察不但不接受解释与劝善,经负责管教的副监区长王坤批准,反而将郑智阳当众戴上手铐、脚镣,弄到严管队迫害。在严管队,郑智阳两只手分别铐在两侧的铁管上,不准坐,只能蹲,如果违反就是毒打,一天要这样折磨十几个小时,同样是每天只准吃两顿饭,每顿饭二市两,不打给肉菜,只给几片青菜或一勺汤,一直严管了三个多月。从严管队出来后,郑智阳瘦骨嶙峋,站立不稳,身体出现了糖尿病的症状。严管之后郑智阳被调到二监区,不久又被调回一监区。

在郑智阳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一监区仍然强迫他劳动,教导员王坤、分监区长峗异庆指派服刑人员董书永对郑智阳进行贴身包夹,董书永不准郑智阳坐床、不准两条腿并拢、不准闭眼睛等等,如果不听招呼就殴打。郑智阳曾找到监狱的狱侦科反映情况,狱侦科敷衍了事。郑智阳坚持绝食,以此反抗对他的迫害,由于长期遭受迫害,加之绝食,已经是奄奄一息。一监区将他送到本监狱医院,医院强迫给郑智阳打毒针,吃各种不明药物,就这样被不断迫害一直到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刑满释放。

 酷刑演示:打毒针

由于在省一监一监区的长期遭迫害,郑智阳的身体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丧失劳动能力,出狱后不久,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含冤离世。

案例3:石建伟被迫害致死、强制火化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省一监狱警打电话通知石建伟家属:石建伟已经病危,出现生命危险,正在“抢救”。家属提出要见面,监狱以“新冠疫情”为借口,继续剥夺家属的探视权。三个小时之后,家属再次接到电话,称石建伟已经停止呼吸,要求家属到监狱签字办理火化手续。家属在殡仪馆看到石建伟的遗体背部出现淤青,有腹水,要求监狱出示石建伟生前的病历本,不同意签字火化。但是石建伟的遗体还是被监狱强行火化。

 石建伟

石建伟,男,一九六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出生,曾是宾川县一中的优秀英语教师。石建伟与妻子肖竹因为控诉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下午四点半,同时在家中被宾川县国保大队警察闯家中绑架。由于石建伟不配合国保警察曾经三次遭脚踢手打,随后妻子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女二监关押;石建伟被非法判刑六年半,被劫持到省一监九监区,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家人接到监狱打来电话称:石建伟疑似“肝癌”,已经被送往监狱中心医院。家属提出要见石建伟,监狱以“疫情”为理由不让接见。随后家属提出要看病例,要保外就医,监狱以石建伟不认罪,不签三书为借口,一一拒绝。二零二一年六月,教育科狱警唐云峰故意将已经被迫害的十分虚弱的石建伟转关到一监区“转化”迫害,对他进行各种身心折磨,不到三个月,石建伟就含冤离世,年仅五十六岁。

案例4:昆明个体户孙云集遭干奴活折磨释放后去世

出狱后去世的还有昆明个体户孙云集。二零零五年孙云集因与多位同修到西藏旅游被绑架判刑三年,关押在一监区期间被强行洗脑迫害,被超强度强迫干奴活(拣豆子),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出狱后于二零一九年去世。

三、被酷刑折磨的部分案例

凡关押在一监区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都不同程度遭到非人肉体和精神折磨,失去基本的人身自由,没有与别人谈话的权利,没有自由行走的权利(随时被包夹跟随监视)不得打亲情电话,不得亲人接见,连通信自由都被限制。狱警、包夹还以种种借口迫害法轮功学员。

案例1:一监区非法关押迫害的第一个法轮功学员飞学龙

飞学龙,男,四十岁左右,云南省玉溪农业技术学院讲师。飞学龙大约在二零零四年的下半年(大约十一月份)被看守所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一监区(入监一监区),是一天的下午,当时接收的警察是曾念南(教导员),当时天很冷,飞学龙光着脚,没穿袜子。值班室警察指使犯人对飞学龙进行检查,把他身上穿的便装没收后全部丢进锅炉房烧掉。

这是一监区非法关押的第一个法轮功学员,之后飞学龙被带到顶楼的严管队(六楼),每天不准下楼,不准接触除严管队的犯人之外的犯人,如果有事出入严管队必须有一至两名犯人监督。

飞学龙因拒绝“转化”,不写三书。副监区长王坤指使并伙同严管队犯人吴水通等人对飞学龙进行迫害。吴水通是一监区劳积委监规评议组的大组长,是一名毒品犯,因家里有钱,买通丁勇忠、王坤等监区领导,在监区劳积委谋得此差事。飞学龙在严管队长期被吴水通等人施以酷刑折磨,被几个犯人拳打脚踢是经常性的,是家常便饭,吴水通还在严管队弄了几块砖头,让飞学龙跪在砖头上面,有时长达十几个小时;在脑袋上长时间顶一个水盆,盆里面的水不能洒出来,洒出来就是一顿毒打;有时画一个圈,不准离开这个圈,长期罚站;按走正步的动作,一只脚着地,一只脚抬起来25公分高,抬起来的脚不准着地,一旦着地就是更严重的折磨;长期戴手铐,蹲在地上不准动弹,如果动一下就会有几个犯人拳打脚踢;飞学龙经常被打的浑身青紫,伤痕累累,每天只准吃两顿饭,每顿饭二市两,不给肉菜,只给几片青菜或一勺汤。特别是在飞学龙将要刑满的半年前,王坤、吴水通等人为了彻底将其“转化”,获取奖金和立功减刑(据说“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警察有一万元的奖金,犯人可以作为立功表现获得减刑),把飞学龙戴上手铐,戴上手铐,吊铐在专门焊接的铁柱子上,铁柱子是专门用来折磨人的,有其他犯人也被吊铐过,铁柱子上有2至3个不同高度的铁环,人被吊铐的时候是要踮起脚的,不能脚掌全部着地,一天吊铐十几个小时,不准睡觉,长时间的吊铐让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痛不欲生,飞学龙就这样被吊铐迫害了180多天,直到刑满出狱,出狱时头发几乎全白了。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

案例2:侯发勇申请写家书不准反被非法吊铐八十六天

侯发勇,男,五十二岁,四川泸州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五年一月,在云南省楚雄市被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五年五、六月份从楚雄市看守所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一监区。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是正月初三,是春节,按国家和监区的规定应当休息,监区为多完成生产任务,逼迫犯人出工做苦役,在这样邪恶的监区,犯人们都是不敢怒又不敢言的。侯发勇为了给服刑人员争取休息权,到四楼警察办公室,向监区说明按《监狱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大年初一到初三应该休息,监狱才给犯人放了两天假,还有一天属于法定休假,监区大年初三强迫服刑人员劳动即违法又不人道。侯发勇本人也需要给家里的亲人写封信(注:一般情况下,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是不准寄信、接见、拨打亲情电话的,侯发勇此时不知,因为之前的信件都被扣押),需要向监区请假,值班的副监区长赵凡不准请假,与值班的警察赵靖一起威胁恐吓,并通知严管队监督岗给侯发勇戴手铐脚镣,严管队犯人徐斌、董国荣等冲到办公室立即将侯发勇按倒在地,拳打脚踢。侯发勇大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正乾坤,邪恶全灭!法正天地,现世现报!”,冲进去的犯人有五六人,当时正时出工的七点多钟,声音震动整个监区,对面七监区、三监区,旁边的四监区都能清楚的听到喊声。犯人都佩服法轮功学员的胆识和正义之举。

一伙犯人将侯发勇拖进严管室“严管”,并用手铐将侯发勇的双手铐在铁栏杆上,双脚又戴上铸铁脚镣,只准蹲,不准坐,每天二十四小时不得下脚镣,后来又将两只手铐铐在地环上,俗称地铐,只能坐在地上,每餐只准吃二两米饭,不给吃肉菜,这是一监区严管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形式,当然针对不同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不同的酷刑折磨方式,侯发勇绝食抗议。这样连续迫害八十六天,致使侯发勇体重从83公斤下降至67公斤,对侯发勇造成了严重的身心摧残。


中共酷刑示意图:锁地环(铐固定在地)

案例3:士官周志明遭戴脚镣手铐等非人折磨

周志明,男,曾经是军队士官,是天津一个军用机场的地勤人员,在东北工作期间曾三次参加大法师父举办的学习班。因到昆明市安宁市的农村发放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村干部诬告,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零零八年上半年四、五月份送云南省第一监狱一监区非法关押。周志明被分到一监区的后勤分监区,分监区长是峗异庆,这时的王坤早已接替邓隽的教导员职务。后勤分监区有一部分是做劳务,主要为外面的客户做各种纸袋、茶叶盒等,对每个服刑人员都有规定的任务,周志明同样被强迫劳动,完成劳动任务。周志明找后勤负责劳动生产的缅甸籍组长杨仕宏、李老发,说明自己不参加劳动的原因,同时也请他们转告警察。警察问周志明为什么不参见劳动,周志明说我修炼大法,是信仰自由,受宪法和法律保护,没有违法犯罪,我不应该参加劳动改造,也不应该背什么监规。之后警察不断指使缅甸籍犯人杨仕宏、李老发对周志明进行侮辱、殴打,平时找各种理由挑衅、骚扰。在一次周志明跟警察和杨仕宏、李老发讲理的过程中,王坤指使峗异庆带领服刑人员董国荣、徐斌等监督岗十余人,来到劳动现场,当众给周志明戴上手铐脚镣,四五个人直接抓住手铐脚镣,抬到严管队迫害。因为是被抓住着手铐脚镣抬到严管队,致使周志明的手臂被手铐勒进很深的血痕,手铐都进到肉里去了;双脚鲜血淋淋,惨不忍睹。在严管队又是吊铐、体罚、殴打等长时间的折磨,同样是每天只准吃两顿饭,每顿饭二市两,不给打肉菜,只给几片青菜或一勺汤,周志明被严管六十多天。出严管队后,周志明被调到七监区继续遭受迫害,直至刑满。

 
酷刑演示:铐固定在地

案例4:李振到省一监一监区当天就被打落门牙、戴上手铐近两年时间

李振(李震),男,一九七六年生,云南省十四冶金公司职工。李振一家三口人因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判刑,哥哥李全曾是凤庆县的一位副镇长,因坚持信仰被绑架判刑七年、开除公职;姐姐李鲜是临沧市师范学校教师,也被绑架判刑七年。


酷刑演示:用胶带封嘴

二零零五年一月李振被绑架判刑六年。二零零八年五、六月份,一天中午,李振被一辆拖拉机拉到一监区大门口,他坐在车斗里,没穿上衣,五花大绑,用好几层胶布封住嘴,身上有伤。因为李振在看守所每天炼功,每天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同样的,李振他一进云南省第一监狱就开始喊,警察对他进行殴打,又把他嘴封起来。在一监区大门口值班室,警察指使严管队的监督岗,给李振戴上手铐脚镣,带到六楼严管队,李振依然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而且是每天定时喊。负责严管队的犯人组长董国荣,用拳脚踢打李振的头、胸、腰、腹等部位,李振的脸被董国荣连续踢踹,门牙当时就被踢掉两颗,满嘴喷血,被打的遍体鳞伤,血肉模糊。李振的两只手分别被手铐铐在两侧的铁管上,一副沉重的大镣套在两只脚上,不准坐,只准蹲,同样是每天只准吃两顿饭,每顿饭二市两,不给打肉菜,只给几片青菜或一勺汤。

李振在一监区严管队被迫害之后,监狱又把他调到隔壁的四监区,到四监区依然每天定时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在四监区每天24小时戴手铐,时间近两年,最后手铐生锈打不开。

案例5:昆明交警王云被吊铐,被五名狱警殴打十多分钟

王云,男,当年三十多岁,昆明交警支队警察。二零零六年被劫持入省一监一监区后就被关进严管室,狱警用手铐将王云两手分别铐在两边的床档上三天。随后王云被送到十监区关押。王云被关押在省一监十监区期间,由于他收集监狱强迫犯人做奴活的情况被犯人诬告,狱警就要王云交出所收集到的材料,王云拒绝交出,狱警指使五名犯人将王云扭倒在地强行搜身,随后五名狱警围着王云脚踢拳打十多分钟,鼻子、嘴、脸被打破,打出血,身上多处软组织被打伤,淤血、肿胀,打后关进小号一个星期。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案例6:昆钢华云公司副厂长毛丹新隔离禁闭至刑满

毛丹新,男,四十来岁,昆钢华云公司副厂长。二零一二年底入狱,冤狱刑期四年,隔离集训四个多月。被用两副手铐一副脚镣铐住手脚连续强制罚站十五天。经历过辱骂、殴打、饿饭、挨冻、限制大小便、不让洗澡洗衣;断绝饮用水,坐小凳三天零十四个小时,不准起身晃动,直到身体严重受损,肠胃无法消化食物为止,最后一直隔离禁闭至刑满。毛丹新曾经于二零零四年被判刑一年半。


中共酷刑示意图:罚坐

案例7:李文波经常被喷辣椒水、关禁闭二个月致病危住院

李文波,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第二次被绑架,判刑五年入狱到一监区,因坚持喊“法轮大法好”经常被喷辣椒水,并被关了两个月的禁闭。身体被摧垮后又被绑架到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所属“中心医院”进行强制“治疗”。狱警回监区后在犯人中大肆造谣说“李文波快死了”。目前李文波被关押在十一监区。

李文波在上一次被绑架进监狱时,二零一四年下半年,八监区恶徒因为李文波喊法轮大法好。几乎每天都把他吊铐在窗子上,嘴上贴上胶带不准说话,每次撕开胶带时都是血迹斑斑。每当犯人下操场活动时就把他吊在球架上,如此持续近八个月,不能正常进食。他被折磨的胃出血后,被抬进监狱医院,绑在床上,被所谓医务人员强行施用不名药物。为限制他的行动,医院还专门为他缝制只有一条腿的裤子。善恶终有报,当年指使迫害李文波的监区长何青(和骞)于二零一八年底在家休假时突然暴毙。

案例8:昆明官渡区双桥村农民李桃有被强迫干奴活、无辜被折磨

李桃有,男,五十多岁,昆明官渡区双桥村农民,为人非常老实。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到朋友家玩时给了朋友一张“神韵”光碟,被“村治保主任”诬告,被昆明寻甸县奇心派出所民警绑架随后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送到省一监,一到一监区就被关进严管室,被罚蹲在地上三天后被强迫去拣豆子三个月,一天要拣二至三袋,最多拣八至九袋。有一天他洗脚,犯人大组长周忠华(缅甸人)说他盘腿炼功,就打他的嘴巴。随后把他从一监区调到二监区,后来又把他调到五监区迫害。

案例9:武汉法轮功学员雷云波被强迫“转化”九天不得合眼

雷云波:男,四十多岁,湖北武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非法判刑五年,之前在武汉曾被迫害非法关押了三年。二零零九年初刚被关押在省一监二监区期间,因向犯人讲真相,被“犯人头”将他关进严管室,随后又被送到一监区进行非法强制“转化”,由于他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戴上手铐、脚镣关进严管室,九天时间不得合眼,受尽了各种折磨。


中共酷刑刑具:手铐脚镣

案例10:中学教师严贵生被劫持到一监区“转化”受尽各种折磨

严贵生:男,三十八岁,昆明中学教师。二零零七年被关押在省一监二监区期间,因为维护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与监区专管法轮功学员的指导员冯乔旺发生争执,冯乔旺恼羞成怒,将严贵生戴上脚镣关进严管室半个多月,二零零七年六月又将他送到一监区由监狱勾结地方“610”、公安所举办“转化班”进行迫害,受尽各种折磨。

绑架到一监区严管队进行“转化”迫害的还有从三监区绑架去的楚雄州大姚县的徐亮等法轮功学员。

案例11:退休工人张良在严管队被多次喷辣椒水等酷刑迫害

张良,男,六十五岁,昆明钢铁公司八街矿工人。张良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曾经两次被劳教,两次被判刑,共计遭冤狱十年。

张良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二日被劫持到省一监三监区。期间曾因喊“法轮大法好!”前后四次被呈一字形或者是双手倒铐在背后吊在监室的床沿上,或者是窗户的铁栏杆上,双手伸直,脚上铐着脚镣,在两脚间的链子上还铐了六个铁球,每个铁球大概一公斤重。主管警察叫谭云峰。


酷刑演示:熬鹰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第二次被劫持到省一监十监区。由于喊“法轮大法好!”被多次戴脚镣手铐(两手铐在地环上),被警察、包夹殴打。

二零一七年九月,为抵制迫害张良当着监狱李姓副监狱长喊“法轮大法好!”,被李姓副监狱长指使送一监区严管队迫害。在严管队张良每天被强迫操练,从早到晚,绕着操场跑十几二十圈。由于喊“法轮大法好!”,被喷了五次的“辣椒水”,喷到脸上,眼睛又辣,眼泪也流,鼻涕也不停流,又咳嗽,特别难受。

案例12:电信器材通讯店经理邱安两个多月被三次禁闭

邱安,男,四十六岁,昆明鸣泉村电信器材通讯店经理。邱安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向顾客讲真相被绑架判刑三年,二零二一年被劫持到省一监关押在一监区,因不配合警察对其犯人式的管理,两个多月被关了三次禁闭。因不愿看邪恶诬蔑法轮功的电视录像经常被喷辣椒水。

第三部分 一监区对普通服刑人员的残忍迫害

一监区对其他普通服刑人员也从不当人对待,每天普遍干活十多个小时。二零零六年一监区为客户加工盐水菌和新鲜野生菌,监区长丁勇忠强迫犯人三天三夜连续劳动,完不成任务就会被严管或戴脚镣劳动。犯人王康树因为有人在劳动场所放了一小篮菌子,警察认为是他为了逃避劳动故意丢弃,叫来严管队当场戴手铐脚镣,吊铐在车间的柱子上示众长达二十多天。

一监区二零零七年初为客户加工计算机元件,主要是在磁环上穿铜线,还要将锡块用电炉熔化后焊接,锡块都是有毒有害金属,熔化后释放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制作的半成品要在熔化的锡炉锅中过锡,直接在电炉上操作的犯人每天左右手配合,按环保规定,锡炉的上方应有通风换气装置,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但监狱什么都不提供,操作的犯人被毒气侵害,两只手的手指都流脓,毒气在几十平方米的车间(教育科的教室被改造成车间)扩散,有近百人在一起劳动,从早上八点半钟一直到晚上十点,完不成任务的犯人要干到十二点多,长期长时间超强度的劳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甚至连口罩都不发一个,很多犯人都得了肺气肿、心脏病、哮喘,有的长期反胃、呕吐,有的头昏眼花四肢无力。犯人黄树平因为全身过敏、起疙瘩,奇痒难忍,要不断的用手去抓,抓破之后流血流脓发炎,医院只是开一些消炎药,没有任何作用,他经常找监区反应情况,要求给予治疗或调换劳动岗位,监区置之不理,后来黄树平找的多了,监区找借口把他弄去严管。

其它典型案例如:

案例1:缅甸籍犯人赵侨华在一监区严管室被酷刑折磨至死

赵侨华,男,二十七岁,缅甸国籍。二零零九年七月初,省一监从广东东莞监狱调入了二十几名缅甸籍犯人,赵侨华也是其中之一。因为刚从东莞监狱调入,从广东到云南长途押送,加之气候原因,赵侨华身体患病,经请假到监狱医院看病,当天去医院看病的犯人还有二十几名,有几名是跟赵侨华一起从东莞调入的缅甸籍犯人,一监区当时负责带队看病的警察是黄堃,黄堃是监区的狱侦干事。在看病回到监区时,黄堃命令看病的犯人全部蹲下,进行训话,要求看病的犯人下午全部参加劳动,赵侨华报告说自己有病,身体很难受,向监区请假。黄堃认为赵侨华故意装病,对抗政府(警察都把自己称为政府),主要是因为这次从东莞监狱调入的缅甸籍犯人多,加之东莞监狱较云南省第一监狱改造条件和环境好一些,为了杀鸡儆猴,制造恐怖,当即决定对赵侨华进行严管,其实这是监区早就决定的事情,只是看谁倒霉撞到枪口上而已。黄堃指使严管组长董国荣当众给赵侨华戴上手铐脚镣,拖到严管队严管。在严管队先是每天在铁环上吊铐十几个小时,之后两只手分别被手铐铐在两侧的铁管上,大镣套在两只脚上,不准坐,只准蹲,二十四小时不解手铐脚镣,睡觉都必须戴,每天只准吃两顿饭,每顿饭二市两,不准吃肉,只给几片青菜或一勺汤。董国荣带领严管队的监督岗,每天殴打辱骂,在赵侨华已经奄奄一息的情况下,监区仍然不摘手铐脚镣,不给医治。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五日下午六点钟左右,赵侨华在一监区严管室被折磨致死,从严管室六楼背下来的时候,身体是紫黑色的。但是,一监区领导王坤等勾结罪恶的监狱医院院长,由医院出具证明,伪造病历,按病故处理。缅甸籍犯人赵侨华就这样含冤而死!

案例2:缅甸籍服刑人员李四在过度劳累中死亡

李四,男,五十岁左右,缅甸籍犯人,二零零九年被送到一监区入监集训分监区进行入监集训。入监集训至少三个月,有时长达半年,到二零零九年的时候,只是偶尔走走队列,绝大部分时间是每天十几个小时的劳动,主要是为外面的客户拣豆子。拣豆每天有规定的任务,完不成要加班,不准睡觉,不准吃荤菜,只能吃青菜。拣豆时不准坐下来,谁敢坐下来就会被集训组长打骂。

李四从看守所到监狱,由于长时间关押,生活极差,营养不良,身体虚弱,长时间低头拣豆,不准坐靠,二零零九年的上半年,在低头拣豆十几个小时之后,起身要去厕所,身体还没有站直就突发脑溢血当场死亡。送监狱医院后,同样是监区勾结医院,由医院出具证明,伪造病历,按正常死亡处理。

案例3:昆明谭绍辉在严管室被长期吊铐

谭绍辉,男,三十岁左右,昆明呈贡区人,二零零四年初从昆明的呈贡看守所送一监区,因为会修理、电焊等技术,被监区留用。谭绍辉在劳务分监区劳动期间,因为家里小孩年纪很小,担心妻子一个人无法照料,思想压力很大。二零零五年初,一天他与一名人因劳动问题人发生争执,警察批评他,他解释了几句,警察指使严管队的监督岗提上械具到劳动现场,当众给谭绍辉戴上手铐脚镣,送到严管队的严管室严管。谭绍辉在严管室开始被连续吊铐了两天两夜,之后是每天吊铐十几个小时,这样被吊铐了大约三十多天。同样是每天只准吃两顿饭,每顿饭二市两,不给打肉菜,只给几片青菜或一勺汤。解除严管后,人已经被折磨的不成人形了。

事情过后的一段时间,谭绍辉私下对个别犯人说,当时监区让他到严管室焊接制作吊人、铐人的刑具,在焊吊人的铁环时自己就想:还是别把铁环焊的太高,万一哪天自己被弄来严管不是自作自受了,就因为这一念,所以就把吊人的铁环降低了一些高度,没想到自己制作的刑具,第一次就用到了自己身上。

就在二零零九年一年之内,一监区共有五名服刑人员或因酷刑折磨、或因劳累过度,或因有病不能及时医治等非正常死亡,但是都是由云南省第一监狱医院办理正常死亡手续。

第四部分 警匪勾结压榨犯人及窃取客户财产的黑幕

一、大量毁损丢弃客户加工原料

二零零四年、二零零五年,一监区为客户加工盐水菌,因为加工费是按加工的数量计算,加工数量越多,挣的钱就越多,一公斤盐水菌的原料价是50元至100元,品质好的价格更高,这些菌子都是野生菌。但是,其中有一些盐水菌很小、很碎,分拣切削非常麻烦,耗时较长,加工难度较大。为了提高加工效率,监区长丁勇忠指使犯人将加工难度大的盐水菌大量倒掉,三分监区负责劳动生产的犯人组长杨民兵,一次性抬了十几桶盐水菌往生产车间的厕所倾倒,造成厕所严重堵塞,连厕所都用不成。还有五分监区的香港籍犯人蔡伟仁等几个负责劳动生产的组长,指使本分监区犯人用脚跺、用砖头砸碎盐水菌,大量的丢弃,组长负责在门口望风,如果看到客户来生产现场,就发暗号停止,客户走掉之后再继续。后来客户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向监区抗议,监区为了稳住客户,就把蔡伟仁等几个犯人组长当众戴上手铐脚镣,弄到严管队严管。

犯人因忍受不了长期的超长的劳动任务,也会想出各种办法来减轻劳动任务,如拣豆子,因监狱生产场地少,没有足够的生产车间分配,所以一监区就在监舍(六层四个单元)院坝中干活,集训有时反而要到一监区的外面的公共道路上走正步,监舍前面的场地上堆满了各种没有分拣和已经分拣好的编织袋,多的时候,整个场地都占满了,多的时候有上千吨,人躲在里面都看不到。掌管生产的施工和小组长领取了任务后,就把领取的编织袋装的豆子领到各楼层的走道上,地上再铺上一片编织袋,开始分拣豆子,很多手脚稍微慢一些的服刑人员完不成生产任务,就悄悄的把豆子倒入厕所冲走,有的就悄悄留下一部分给其它监区的服刑人员,以物易物,互相交换生产资料,获取好处。所以对客户的损害也是巨大的。

二、警察与犯人勾结谋利

一监区的劳动改造项目主要是拣豆、做纸件、加工茶叶盒、磨宝石、制作计算机元件、刮盐水菌、广告铜字制作、木工加工(古筝、茶叶台、仿古家具),这些项目不是一个时期或阶段的全部,是在很多年经历的,像磨宝石、制作计算机元件、刮盐水菌等后来就有的因为老板被整垮了,有的市场不好就停止了。

1、侵贪各项劳动收入

无论做什么项目,这些项目的加工费或者说是劳务费,是监区长与监区都是按比例分成的,一般的项目是三七开,就是100块钱的加工费或劳务费,监区长拿30块,监区拿70块。监区长的30块钱是不入账的,由犯人负责生产劳动的大施工直接结算,由客户直接付给监区长本人;只有监区收入的70%才入监区的财务账。

2、盗卖盐水菌

在加工盐水菌期间,监区警察与犯人施工一起将已经加工分装的客户成品盐水菌,用中巴车整车整车的运出去买掉,一桶成品盐水菌就是一千多,品质好的要卖到两千多块钱,卖得的钱绝大部分归监区领导。做盐水菌的客户就这样被弄垮了!

3、盗卖茶叶

茶叶盒制成之后,要把茶叶装到茶叶盒里面,监区领导也是把客户成品茶叶盒或者已经装好茶叶的全套成品,私自用小卡车拉出去卖掉。

4、盗卖豆品

一监区拣豆的时间最长,有很多年,加工分拣的品种很多,大致有白芸豆、蚕豆、红腰豆、黑花豆、扁豆等十几个品种,监区长指使并伙同犯人施工盗卖客户的优质成品豆,是人人皆知的事实。其中有一个叫杨民兵的犯人,从十几岁就犯罪坐牢,这次因为抢劫杀人被判死刑缓期执行,这次至少是二进宫了,但是此人很会来事,很熟悉警察的习性和好恶,惯于欺上瞒下,阳奉阴违的那一套,所以在监狱混的很不错,深得监区领导的重用,担任劳积委的大组长、监区负责拣豆的大施工、为警察做饭的专职厨师等等,甚是“光鲜”。

杨民兵采用原料入库时少计重量,成品出库时多计重量,中间多计损耗等手段盗取了客户大量的成品豆,然后在监区领导的指使下,用大卡车拉出来卖掉,一公斤豆最少都要十几块钱,一车少则几吨,多则十几吨、二十几吨。另外,杨民兵还会在警察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自己私自盗卖,卖豆的钱直接由外面买家以监狱不知晓的方式支付给外面的亲友,杨民兵通过盗卖豆类获取了大量的黑钱,善恶有报,据了解,此人出狱后也因恶疾而病亡。

这些名为施工的犯人,为了掩盖其罪恶的行径,制造表面上为政府尽心尽力做事,对政府言听计从,积极靠拢政府,以便长期保持获取利益,就擅自以警察的名义,不断的增加犯人的劳动任务,致使有的犯人因完不成任务长时间每天加班到深夜十二点以后,监区的楼道里、监舍里、院坝里到处都在拣豆,到处都堆放的是豆。当然,这主要还是警察在贪欲的驱动下利用犯人并相互利用的结果。

第五部分 迫害法徒罪难逃 作恶多端遭恶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二十多年来省一监迫害法轮功造下了无数罪恶,有三个监狱主要官员已经遭恶报。而一监区又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最多、最残酷的监区,尤其是曾经当任过监区长的丁永中、陈鹏宇;副监区长赵凡、王坤;中队长峗异庆;教导员曾念楠、武正伟等。迫害法轮功干尽了不少坏事。有的已经遭到了恶报,有的不是不报,是时辰未到,大法的慈悲再给他们一个机会,如不悔改,将下无生之门,是生命的彻底销毁。

一、作恶多端遭恶报案例

▼省一监邪党书记、监狱长梁军被调查双开

 


梁军

梁军,男,年龄不详,云南省第一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曾任曲靖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涉嫌孙小果案被调查,双开。作为省一监监狱长,对省一监酷刑折磨、迫害法轮功学员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省一监政委刘思源徇私枉法获刑十二年

 


刘思源

刘思源,男,六十多岁,云南省第一监狱政委由于涉嫌孙小果案因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刑十二年。作为监狱政委,对省一监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進行非法强迫“转化”,酷刑折磨有推卸不了的责任,是法轮功学员罗江平在监狱被迫害致死案的主要责任人。是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通告追查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

▼省一监监狱长张奕贵遭车祸几乎成植物人

二零零七年七月份,云南省劳改局政治部主任和第一监狱监狱长张友贵同车出车祸,劳改局政治部主任当场死亡,张友贵重伤住在医院里。医生说如果再醒不来,就可能成植物人。

作为省一监监狱长,对省一监强迫“转化”、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一监区犯医刘洪启出卖法轮功患脑瘤死亡

刘洪启,男,四十多岁,云南省禄劝县人,一监区犯人医生。因为监狱的医疗资源不足,医护人员缺乏,就从犯人中培训,或者是之前有医生资质,或者有从医经历的犯人中选取医护人员。刘洪启因为过去在云南瑞丽边防检查站当过武警,服兵役期间担任检查站的卫生员,到云南省第一监狱后被选为犯人医生,简称犯医。

刘洪启在一监区作犯医期间,与法轮功学员郑智阳经常接触。郑智阳得知刘洪启曾经当过武警,加入过党团组织,就很耐心的跟他讲真相劝他要向善做好人,退出党、团、队,还给了他几篇自己抄写的大法师父的经文。郑智阳是真心为他好,刘洪启不但不听善言,反而诬告出卖郑智阳,将郑智阳劝他三退时说的话,向监区领导举报,把送给他的几篇经文一同交到监区,想以此获取警察的信任,以便换取更多的好处。此后,王坤、峗异庆等加强了对郑智阳的控制,加重了对郑智阳的迫害。

大约二零零七年的下半年,一天刘洪启突然昏倒在地不省人事,送医院确诊脑瘤(癌症),已是晚期,住院大约一个月后死亡。这就是恶报,法轮功学员来救你,你却害他,是非不分善恶不辨。

二、曝光一监区主要恶人恶行

▼监区长丁永中的恶行

丁永中,男,四十多岁,先任省一监八监区长,后调一监区任监区长,二零零八年升任副监狱长,后调离省一监。

丁永中依靠省里有高官撑腰,吃、喝、嫖、赌样样在行,他担任一监区、八监区监区长期间,独断专横,狱警和犯人都惧怕他的淫威,他亲自指挥迫害包远近等法轮功学员,升任副监狱长。

甘肃省副高级工程师包远近(男,四十岁左右)。关押在八监区五分监区期间。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在监区长丁永中的授意下,以其出工时没有走在队列中为由(实为迫使他“转化”),分监区长吕超就将他的“用餐卡”收缴,每餐只给二两饭。当包远近以绝食抗议这种不人道的虐待后,警察丁永中就指使吕超给他戴上了十多公斤重的脚镣,并将他关进阴暗潮湿的严管室戴着脚镣受酷刑虐待历时达两个多月。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上午,监区长丁永中到压茶车间时,因为包远靖没有叫他“警官好”,丁永忠又再次指使狱警将包远靖关进严管室,并给他戴上一副十多公斤重的脚镣和两副手铐,二十四小时铐在严管室的铁栏杆上,历时三个多月,两次戴脚镣、手铐达半年之久。

▼自吹迫害三百名法轮功学员的教导员曾念楠

曾念楠,男,五十多岁,曾经任一监区教导员,他曾经在二监区、三监区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

关押在二监区的昆明法轮功学员普政,由于不放弃修炼,长期被关押在严管室遭受各种折磨,在土地上不是水泥地,只铺一床棉席,盖一床棉席,只能穿着衣服睡。双手卡吊在铁栏杆上,脚上还戴着二十五公斤的脚镣,不认罪不“转化”,警察、犯人随意的乱打……普政就这样熬过了1480天的冤狱。普政出狱家人接他时,狱方告诉说普政得了肺结核。出狱后普政一直身体虚弱,经常长时间的咯血,于二零一七年含冤去世。

曾念楠亲自指挥将三监区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徐亮送到一监区严管室进行强行“转化”迫害。

二零零四年云南省玉溪农业技术学院讲师飞学龙劫持到省一监一监区(第一个被关押在一监区的法轮功学员),当时接收的警察是教导员曾念楠,当时天很冷,飞学龙光着脚,没穿袜子。值班室警察指使犯人对飞学龙进行检查,把他身上穿的便装没收后全部丢进锅炉房烧掉。

曾念楠现在在教育科也是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他自吹“整了三百多个法轮功的人也没遭报应”。可见他有多邪恶和嚣张。

▼副监区长赵凡的恶行

赵凡,男,三十多岁,副监区长。指使迫害侯发勇(案例2)等法轮功学员的警察。

▼副监区长王坤的恶行

王坤(男,30岁左右),是云南省第一监狱一监区的副监区长,现任一监区教导员。在任期间,指使恶人迫害法轮功学员,无恶不作,经常与被关押在省一监区的贩毒人员吴水通吃喝玩耍,称兄道弟。吴水通是当地的贩毒重犯被判处无期徒刑。但就因为吴水通家里有钱,警察王坤主动接近他,王坤抽的烟都是吴水通供给的。王坤还把吴水通提拔起来当了监区劳积委主任。

▼现任监区长陈鹏宇,教导员武正伟的恶行

现任监区长陈鹏宇,教导员武正伟自当任一监区监区长和教导员后,对法轮功学员加重了迫害。监狱将法轮功学员大部分关押在一监区。每个大法学员有四个犯人包夹,每天十多个小时坐在小凳子上不准动。四个犯人前后左右贴身挤压,前面的犯人用背靠着,后面的人用膝盖顶着,左右两人用胳膊肘顶着肋骨。法轮功学员文春富被挤的无奈之下用手扒一下身边的犯人,警察竟栽赃说文春富打人,被关了一个星期禁闭。

除了对不配合非法要求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关禁闭、关严管室、喷辣椒水等,如要上厕所必须向犯人打报告,如犯人不同意只得忍着(尽管厕所就在监舍内一米的距离)。警察私下授权犯人可以辱骂刁难法轮功学员。如打饭时警察坐在饭桶旁故意要每一个犯人大喊一声“警官好”才能打饭;而法轮功学员不愿喊,就只给打一口饭、一口菜。

结语

以上所揭露的省一监一监区的罪恶,只是冰山一角,其罪恶罄竹难书。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持续了二十多年,省一监的警察,特别是曾经在一监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你们都清楚法轮功学员是一群什么样的人,你们却追随江泽民、“610”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人,你们的生命将如何摆放?

这里我们善劝那些曾经参与或现在还在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可不要有侥幸心理,历史的教训是深刻的,中共卸磨杀驴也是有目共睹的,“文革”后八百多名警察成了替罪羊,被拉到云南枪毙也不是什么秘密了。一旦这场迫害结束时,你们如何面对你们的妻儿,如何面对一群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如何面对宇宙的“大审判”?就凭是执行上级命令行事的托词就能推脱责任了吗?

人做的事最终都得自己去面对,对神佛造下的罪恶都得自己去承担。现在你们唯一的希望是在这场迫害还没有结束前,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尽你们所能善待法轮功学员,与中共彻底决裂获能到神的宽恕。

我们也要呼吁一切有良知的人们,起来参与制止这场危害人类命运的迫害,同时也是在善与恶的面前为你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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