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湖南怀化籍法轮功学员刘玉娥二零二二年六月八日下午,在怀化市迎丰路三完小附近给三个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送了真相资料,被其中一高个学生恶告,遭警察绑架,并被劫持到怀化鹤城公安分局迎丰派出所,后被迎丰派出所警察劫持到“众欣一养老”(一所提供医疗结合养老的服务机构)迫害。
这是刘玉娥第二次被怀化的派出所劫持到“众欣一养老”。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她在怀化市鹤城区红星桥附近讲真相,遭警察绑架到湖天派出所,被劫持到“众欣一养老”非法关押三个半月,期间遭惨无人道的迫害,被关铁屋子、殴打,强制灌食、灌药,强制打疫苗,吊针输入不明药物,“大”字形被锁在铁床上,扯头发、掐乳头、拔阴毛,用针头在手上、脚上、腹部等处乱扎,被迫限制通信自由,还被勒索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酷刑演示:呈“大”字形绑在床上
二零二二年六月八日下午六点多钟,刘玉娥给三个小学生送了真相资料后,大约过了二十分钟左右,准备离开这附近路段时,刚好有一个小男孩问刘玉娥:“阿姨有手机吗?”刘玉娥告诉他:“阿姨没有手机,阿姨给你钱,你自己去找电话打。”刘玉娥正在拿钱的时候,突然一男性警察出现在刘玉娥面前,似乎想翻刘玉娥的包。刘玉娥看到警察的手里正拿着她刚刚给那三个小学生的真相资料,并且其中的那个高个学生就站在警察旁边,是他带着警察来到她面前的。警察问:“这资料是你的吧!”刘玉娥说:“这资料说的是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全世界都知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强行把刘玉娥拉上了警车。该警察和另一开车的男性警察一起将她劫持到了迎丰派出所。
在迎丰派出所,里面的警察抢走了刘玉娥的包,把里面的真相资料拍了照,他们又对刘玉娥拍照,她没配合:“我没叫你们给我拍照!”这时她开始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天灭中共……反复喊了许久。派出所的警察听到后,有的说法轮大法好;有的说在心里念就好了;有的说大点声念……各种心态都有。
在派出所,警察一直没查到刘玉娥的身份信息,晚上大约九点钟后,两个男性警察,一个穿着便衣,一个穿着警服,将刘玉娥又拉上了警车,不知将她劫往何处,大约半小时后,“众欣一养老”出现在刘玉娥的眼前,继而警车直接开到了“众欣一养老”大门口。那两名警察下车后,将刘玉娥带入“众欣一养老”的一楼大厅,她意识到,这两名警察又要把她劫持到“众欣一养老”迫害,马上对那两名警察抗议说:“我不待这里,我要回家!”然而“众欣一养老”的保安人员(门卫),助纣为虐,马上把大门给关了,防备刘玉娥跑掉。
几分钟后,“众欣一养老”精神科一刘姓男医生、一个女护士、护工杨香春一干人来了,是来准备接人的。刘玉娥看到了他们,但他们一看到准备要接的人就是刘玉娥,刘姓男医生和护工杨香春马上对警察说不能接收刘玉娥,说她的亲人上次到这里闹过。护工杨香春说:刘玉娥在这里,这里的人都成炼法轮功的了,还说刘玉娥五天五夜不吃不喝都可以,还从没见过这么硬的。穿着警服的警察询问杨香春和医生“众欣一养老”要收什么样的人,杨香春介绍了一下,说完又告诉警察要他们再咨询一下院长。穿警服的警察又问刘姓男医生,说像刘玉娥这样属什么样的情况,这名刘姓医生说像她这么顽固的(意思是对法轮功这么坚信),属于偏执型精神障碍。穿警服的警察对刘玉娥说要给她打两针,刘玉娥没答理他。
刘玉娥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原来严重的神经衰弱、鼻炎等多种疾病全部消失,无病一身轻。她按照法轮大法(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人变得乐观向上、热心助人,不但得到了一个健康的身体,更是心灵得到了净化。然而身心健康的刘玉娥,却因为对法轮功的坚信,向民众讲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功被迫害等真相,居然被精神科医生出言诊断为偏执型精神障碍。所谓的“医生”如此睁眼说瞎话,为了利益,不惜与邪恶为伍,出卖良知,配合恶人恶警迫害法轮大法弟子,医德在哪里?!做人的道德又在哪里?!
“众欣一养老”拒收刘玉娥后,刘玉娥被劫持回到了迎丰派出所,看到了来接她的亲戚。绑架刘玉娥的那个警察从她的亲戚那里问及刘玉娥的家里情况时得知,刘玉娥已经离婚,她儿子在国外留学,随即对她说:“你儿子回国会影响他的工作!”刘玉娥马上说:“我儿子在哪里都有老天爷管。”这名警察又说,你(指刘玉娥)再这样,政府花钱把你送到四医院(指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即原市精神病医院)去。听到警察出言威胁,联想到自己被湖天派出所和迎丰派出所先后两次绑架,都被送去“众欣一养老”迫害,以及在“众欣一养老”遭残忍迫害的经历,一下子感觉到怀化所有的派出所都与“众欣一养老”及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有勾结,并且警察把人送到这些地方,不需要任何法律程序,而且可以无限制的关押,可以任意的迫害。刘玉娥感慨的说:那里的邪恶程度,比邪恶环境更邪恶!
怀化的湖天派出所和迎丰派出所,先后把刘玉娥劫持到“众欣一养老”迫害,只是因为刘玉娥在讲真相被恶告绑架后,没有配合派出所说出自己的身份信息或警察未能查到她的身份信息,就被劫持到“众欣一养老”迫害。对不明身份的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难道怀化的派出所就可以不讲法律,把她(他)们劫持到精神病医院(或精神科),任由这些单位里的工作人员对她(他)们肆意妄为,以种种手段残忍迫害?
《宪法》第33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怀化这两个派出所警察和“众欣一养老”对刘玉娥实施的迫害,违反《宪法》、《民法》,违反《刑法》第239条,构成绑架罪;第238条,构成非法拘禁罪;第245条,构成非法搜查罪;第234条,构成故意伤害罪;第274条,构成勒索罪等等,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
刘玉娥被绑架劫持到“众欣一养老”以及遭受“众欣一养老”迫害的事实、经历、所见所闻,已经表明,派出所警察把不肯说出自己身份却又查不到身份信息的人员劫持到“众欣一养老”精神科迫害,已经成为派出所处理这类事情的常态,并且这些行为已经不是警察个人违法犯罪所能理解和解释的。绑架刘玉娥的那个警察在已经明了刘玉娥的身份后,居然还当着她亲戚的面威胁刘玉娥:你(指刘玉娥)再这样,政府花钱把你送到四医院(精神病医院)去。多么骇人听闻的一句话!细思极恐。
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恶人怕天不怕,善恶有报绝非虚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是个人犯罪还是团伙犯罪,都逃不脱善恶有报的天理。在此善劝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佛法是慈悲的,但威严同在。立即停止迫害,将功赎罪,明白法轮功真相,善待法轮功学员,不要当中共的陪葬,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才能赢得未来得救的希望与机会。
穿便衣的警察电话:15874555685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