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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蛟河市法院孙兆强遭恶报被查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

孙兆强,吉林省蛟河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二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据知情人透露,孙兆强跟多年前吉林市一起杀人案有关,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涉嫌严重违法,于年前被带走调查。

在二零一三年五月开始,孙兆强担任蛟河市法院刑事庭庭长期间,很多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甚至重刑,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勒索大量现金。下面是由孙兆强直接诬判法轮功学员的案例。

1.七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杨瑞、何长龙、吴茂田、李秀文、张守生、连金华、杨鸿雁七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其中,杨瑞被非法判刑两年缓刑三年,何长龙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吴茂田被枉判有罪免罚,李秀文被枉判七年,张守生被枉判八年,连金华被非法判刑八年,杨鸿雁被枉判八年。

其中李秀文、连金华、杨鸿雁、张守生这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的消息,法院根本没有通知到家属,家属多方打听,才知道被非法判刑这么久,截至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五日,家属也没有收到判决书。

二零一六年五月一日,法轮功学员一行七~八人去蛟河挂真相条幅,被蛟河市路口的摄像头拍摄下来了。蛟河公安局通过电话监听十多天,五月十一日,蛟河市警察分多次行动,在吉林市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杨鸿雁、张守生、杨瑞、吴茂田和夏慧。紧接着,警察又去吉林市永吉县岔路河镇非法抓捕了连金华、何长龙、李秀文。警察从这两处非法搜走三面包车真相资料,搜走现金十万多。

蛟河公安局和吉林市公安局认为这是“大案”,对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重判。法轮功学员请了四位律师,法院不允许阅卷,也不允许为法轮功学员进行辩护。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家属分别请了本地和外地律师介入,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律师们得知案子已经到了法院,同家属急忙一起来到蛟河市法院,交律师手续和要求阅卷。他们在蛟河市法院查询到案件主审法官叫孙兆强,在他办公室却找不到他,律师们几经寻找,最后在调解室找到了孙兆强。孙兆强一听说是外地律师,神经兮兮地说:我们这里不允许外地律师阅卷!律师要求其出示法律文件,其难以自圆其说。

孙兆强强调自己会依法办案,律师们依据法律规定,向其提交了律师手续,孙兆强却耍起了流氓,百般抵赖,拒不接收。律师笑着问他:你这样又能如何保障被告人权益呢?孙兆强大言不惭的说:你们还不相信法院吗?律师当场指出,你现在的行为就是属于破坏法律实施,你已经阻碍了刑事诉讼,使《刑事诉讼法》在你这无法得到实施!

孙兆强知道自己抵赖不过去,就说了实话:现在吉林省都这样,而且政法委已经打了招呼,自己不想当领头羊。孙兆强并说:你们可以去中院交涉,还可以告我们啊,再不服,你们也可以告政法委啊!律师们真让他给气乐了,几经斡旋无果,律师就依据法律规定,到当地邮局以快递方式(EMS)邮寄委托手续,经查,委托手续已经在第二天被法院签收。

2.李德宽被非法判刑七年,非法没收现金九万五千元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蛟河市法河沿村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德宽被警察绑架,六月六日被非法批捕,九月七日前后遭非法庭审。开庭前,也没有通知家属,家属是在请律师和李德宽见面的时候,才知道第二天要开庭了。开庭时,李德宽的女儿、妹妹和妹夫都去法庭旁听,但法庭不让家人入庭,家人托了熟人才在开庭前和李德宽见了面。

3.更多非法判刑的案例

(1)刘俊堂(七十五岁),妻子陆泊凤(七十一岁)和刘越(女儿)一家三口因实名诉江,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被警察绑架、抄家。二零一六年八月,被蛟河市法院非法判刑:刘俊堂七年,后劫持到吉林市监狱;陆泊凤四年,女儿刘越八年,母女二人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女子监狱。

这是刘越第二次被非法判重刑,她曾于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判刑七年,在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遭受了惨无人道的折磨。刘俊堂、陆泊凤夫妇曾经被迫流离失所多年,女儿刘越长期身陷囹圄。一家人长期分离,直到二零零七年女儿出狱。可是,他们才过了几年的团圆日子,一家三口被绑架,竟都被非法判重刑。

(2)吉林省蛟河市法轮功学员王俊杰,因诉江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被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三个半月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遭蛟河市法院暗箱操作,对王俊杰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法院没有通知家属和律师,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律师去会见王俊杰时,才得知此情况。

王俊杰的家人为王俊杰请了律师。辩护律师多次去蛟河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提交代理手续委托书等,却一次次地被拒门外。公检法部门不敢接,也不告知真实办案人姓名,完全违背司法程序。蛟河市法院惧怕律师上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到了这种地步。

(3)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蛟河市法轮功学员杨永梅遭蛟河市法院非法判刑两年。

家人为杨永梅请了律师。从二零一五年五月至十月份,辩护律师多次去蛟河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提交代理手续委托书等,却一次次地被拒门外。有一次,正巧在法院见到主管此案的庭长孙兆强,律师说明来意,结果孙兆强立刻推辞有急事,让找另一具体办案人,却不告知姓名。辩护律师只好找到具体办案的科室,结果科室的人又让他去找门卫的保安,就这样被推了出来。

(4)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蛟河市法轮功学员张国胜被绑架后遭非法刑事拘留,后被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缓刑两年。

(5)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早上,蛟河市法轮功学员张志君被绑架后遭非法刑事拘留,后被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缓刑一年。

(6)吉林市法轮功学员齐艳惠,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与其他四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非法抓捕,后被蛟河市法院冤判三年。

(7)李春生、窦淑芬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遭绑架、非法抄家,被抢走法轮功书籍、身份证、房产证、现金五万余元。李春生因心脏发病被取保候审。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李春生又被绑架,被关押在蛟河市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十月一日夫妻俩人均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

善恶有报是天理。看看那些当年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人,从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李东生到薄熙来、王立军等等,当初他们不可一世的时候,可曾想到今天的身败名裂。你能说不是迫害法轮功的报应吗?你可能会说你是身不由己?但是路是自己走,何去何从,只有自己能选择。

衷心希望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有时间了解一下法轮功到底是什么,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你又该如何选择?为自己下一段的人生路奠定个美好的基础。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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