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法轮大法在长春记者站报导)
哈尔滨孙太荣被构陷到道里区检察院
哈尔滨市香坊区法轮功学员孙太荣,一月二十日被南岗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吕炳涛等人绑架。二月十六日,她被非法批捕。现在她被构陷到哈市道里区检察院,据说之前因“证据不足”被退回公安局要求补充侦查,办案人叫魏洪志。
孙太荣,现年五十二岁,是哈市宾县宁远镇爱国村王油坊屯人。她多年来一直在哈市打零工为生。
孙太荣将自家位于南岗区的楼房租给了原籍肇东的王柄皓和李唐的两个年轻人,租期为一年。据悉王柄皓(电话17758819925, 18145514532)是通过考试新进入黑龙江省政法委工作的公职人员。李唐在黑龙江省远东律师事务所工作。租房没到期,两个年轻人就提出不租了。孙太荣没犹豫地答应按他们要求的退给他们房租。
在去给年轻人送退房租款时,孙太荣告诉了他们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吉言能提高免疫力,有效躲避瘟疫的良方,以及为什么要“三退”,就是真心想让他们多一个保命、保健康的方法。因为孙太荣亲身实践过了,法轮功提高人体免疫力,祛病健身是真实不虚的,这是科学,不是迷信。
两个年轻人当时也没有提出疑义。可是,遗憾的是他们被中共洗脑灌输的是非不清了,背后把孙太荣炼法轮功的事报告了。继而南岗区公安国保跟踪、绑架了孙太荣。更多详见明慧网《告诉租户避疫良方 哈尔滨孙太荣被非法批捕》一文。
以疫情为由,孙太荣先在哈市第二看守所被隔离了二十天。之后她被非法关押在哈市第二看411室,现在她又被转到417室。哈市第二看守所一直以来都对被羁押人员施行码刀鱼、限制上厕所等迫害。
具体涉案人员:
1、哈市道里区检察院检察官 魏洪志 0451 84353056
2、哈市南岗分局国保大队:吕炳涛 邢学志 罗滨峰 杨爽英
3、哈市南岗区宣庆派出所警察李福民;张晋杭可能是南岗区大成派出所的。
相关信息:
1、道里区检察院地址:道里区丽江路800号,邮编:150070
电话:0451-84614849 值班室84353119、传真室84353075
检察长项海杰 0451-84353001、18845779999
副检察长何仲伟 0451-84353088、13804572788
副检察长:王虹、王丽萍13945135599、何仲伟、王琳
公诉科 0451-84353057
王彦鹏(女)(多次做过迫害法轮功案件)
魏洪智(多次做过迫害法轮功案件)
赵亚姣 13936512715 (多次做过迫害法轮功案件)
李丽颖 0451-84353055(做过迫害法轮功案件)
付洋 13704810700(做过迫害法轮功案件)
肖瑞红 13836139006
肖茸 13796189367
2、哈尔滨市南岗区公安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567号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7664229
局长:于国辉(2021年9月任职)
副局长及分局领导:刘景陆 邢高波 吕长江 王典明 赵铁 王保军
政治处主任赵磊
南岗公安分局法制科 李刚 于建伟
南岗分局国保电话:
办案人:吕炳涛 13303606266 (1970年6月出生 警号017345 主任科员)
队长室 87664311
教导员室87664312
副队长 87664305
办公室 87664174、87664175、87664176
3、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庆派出所 地址:南岗区宣和街67号 邮编:150001
参与协助绑架的宣庆派出所片警李福民 15636827199
(以下信息是以前的,可能有变动)
派出所 报警电话 :0451-82336110
温海滨 所长 15104600366
王建华 教导员13804501283
崔平 副所长 88728338
孙国庆 13304510155(新)
张碉治安警察 86744570
于增荣 治安警察13945085929
解冰峰 治安警察 86744587
徐洋 内勤 15804501510
郑先 社区警察 15104600361
马国柱 治安警察89249392
何欣 治安警察 81593335
齐相国 15104600363 社区警察
葛廷文 15804510005 户籍员
姚彤 88218899 户籍员
李福民 社区警察 86744571
武镭 13796611660 治安警察
4、哈尔滨市南岗区政法委(大成街52号)邮编:150001
书记:温洪宇
副书记:景红
黑龙江省大庆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孙文忠面临重新开庭
黑龙江省大庆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孙文忠的迫害案,将在六月三十日上午,在让胡路区法院重新开庭。
孙文忠在二零二二年一月八日在家中,被大庆市林甸县国保警察魏芳绑架,原因是和孙文忠在一起合租房子的法轮功学员在发真相单张时被恶意举报,警察非法抄家时,出于对同修的保护,孙文忠把所有和大法有关的物品都说成是自己的,当天被非法刑事拘留,二月十四日被非法批捕,四月十四日,迫害的卷宗转到让胡路区检察院。公诉人王欣不明真相,恶意量刑3年半到4年半。
四月二十九日,迫害的卷宗移送到让胡路区法院,六月十日下午,在让胡路区法院视频开庭,但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原因是工作人员疏忽,以为孙文忠没有聘请律师,不是法官有意非法开庭。
再次开庭是因为上次没有通知律师,开庭是无效且还是违法的。
如果有同修打劝善电话,请注意时间,中午和下午13点到15点之间尽量不要拨打,因为这个时间段有的人在休息,反馈的信息也对在这个时间段接到劝善电话感到不高兴。
林甸国保队长 魏芳电话:13836730082
公诉人王欣办公电话:0459-5974302
法官 张欣乐 工作电话:13359596629
办公室电话: 0459-6585010
(消息来源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