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
7月6日,北京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79场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李昂声称,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社会面疫情防控,发挥新冠疫苗接种在应对疫情中的有效作用,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有效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安全,尤其保护好感染风险较高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和从事公共服务人员,北京自7月11日起,进入聚集场所人员须接种疫苗。
一是出入老年大学 老年活动站(室)和老年人。健身娱乐活动场所的老年人要尽快实现应接尽接;
二是进入线下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美术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健身场所、演出娱乐场所,网吧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人员须接种疫苗(不适宜接种人员除外),其他限流、预约场所优先安排已接种疫苗人员。
三是入住军休所、疗养院、养老院、养老驿站等场所内的老年人应实现应接尽接,探视人员和服务人员应完成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
这个消息一经发布,网上马上就炸锅了,毕竟这种规定在全国都是第一次,连唐山、郑州都没敢这么整,但是北京就整了。
尤其是第二点,相当于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哪儿都去不了了。这不就是变相强制吗!北京卫健委干脆直接宣布全市强制接种新冠疫苗好了,还搞那么多套路干什么?
有网民说,再退一万步讲,北京卫健委的领导们,你们能不能先出来解释解释,为什么高接种率的上海,依旧被病毒肆虐的体无完肤?到底是病毒太厉害,还是接种的新冠疫苗用处不大呢?
不把这个问题跟人民解释清楚,这边又接着变相强制接种疫苗,你们这种行为跟郑州村镇银行精准针对维权储户赋红码有什么区别?跟郑州烂尾楼开发商精准针对维权业主赋红码有什么区别?
郑州的事情,是让维权人民没办法到银行来,没办法去找开发商维权。北京卫健委你们的行为是让人民没办法去公共场所,虽然套路不一样,结果都是一样,限制了人身自由。
以下是微博评论区部分网友的留言:
“强烈反对!”
“终于撕破了自愿的假面目”
“卫健委、新华社、人民日报,甚至中纪委都先后发过文表示:注射疫苗要遵循自愿原则,而且,不能给未接种疫苗者设置出行障碍。
这些都是白纸黑字在那写着呢,距离成为历史性文件也应该还有些日子吧?
可北京市的有关部门现在出台不打疫苗不许进公共场所的规定,又是几个意思呢?”
“明明自愿接打疫苗变成强制了?”
“最好先说说这两天确诊病例都打没打疫苗 ”
“不打就枪毙的政策啥时候出?”
“哪儿可以将北京健康宝上疫苗显示为不适宜接种?找哪个部门?”
“总得有挂着自愿但强制你接种的方法”
“还强迫我接种疫苗了?人权还有么。”
“打完出了问题谁来救?”
“打了那么多针。过敏反应。找哪里投诉。荨麻疹。心肌炎。”
“谁决定的?凭什么”
“一场疫情,把生来平等的人划分为三六九等”
“将无耻二字发挥到极致”
“先公布科兴疫苗副作用吧……大老虎要落啦”
“我就问问打疫苗是能不感染?还是能不传染?还是能不隔离?还是能不核酸?”
“强烈反对最后的疫苗自主权也没有了吗?我往自己身上打不打针还得听别人操控吗? ”
“请问领导打了没? ”
“请尊重科学!尊重人!人民有权选择接不接种!疫苗是预防的,也不是治病的,更何况现阶段疫苗的防护力未可知。”
“嘴里说着拒绝层层加码,执行的就是强制疫苗,呵呵”
“以前我学法律的时候法律规定一些被限制消费人员和失信人员(俗称老赖)及一些有猥琐犯罪行为的人才会被不允许进入一些场合,现在我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因为没有接种疫苗(前期同时接种其他疫苗并伴有高烧反应)而被和这些人同类对待-不能去健身房锻炼身体不能去图书馆看书不能去电影院看电影”
“不适宜接种疫苗的人要暴露个人病情隐私作为代价吗”
“打了可以放开吗?有疫苗和核酸就不要封控了,否则打疫苗有什么用。”
“嘴上说不强制接种,看看自己做的是什么事你怎么不把我给笑死呢”
“打完就生病”
“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能说清楚吗?”
“说说这几天的病例打疫苗没~”
“自愿呢?变相强迫?”
“这个自愿接种不就成了一句屁话”
“老人,备孕的,不想打的就不能在北京生存了呗?”
“事实证明打过的依然传染!莫名其妙的规定,不适合打的永远别出门是吗?”
“打三针过去半年还有多少抗体?有关部门能不能出来说说??? ”
“呵呵,撕面具了,人权呢,本来做好防护天天核酸就好,非要把病毒打入体内,还不是百分百有用,身边打完疫苗的都难受好几天”
“求求了别逼5以下的孩子打”
“疯了吗?”
“真的搞笑先查查核酸检测机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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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在2020年年初震惊全世界的疫情,源于中国武汉的中共病毒(新型冠状病毒),已蔓延到全球多个国家。海外第一大中文媒体大纪元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武汉病毒)最准确的称呼是“中共病毒”,因为这次疫情是中共隐瞒真相,才导致疫情扩散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 大纪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