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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市七旬法轮功学员胡东霞被枉判三年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

湖南省湘潭市73岁的法轮功学员胡东霞,二零二二年五月份被湘潭市雨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五千元。这是她第三次遭非法判刑。

胡东霞是湖南省湘潭锰矿机电处退休职工,修炼法轮功之前各种重病缠身,如心脏病、心衰、肾脏毛病等,血色素只有4.5克,二十五年长期失眠,就是一个吃了二十几年药的药篓子。一九九六年九月,她修法轮大法后获得健康,无病一身轻,精神矍铄。

二零二一年二月,胡东霞就自己因修炼法轮大法而被非法克扣退休工资一事,分别向湖南省公安厅、湘潭市政法委进行申诉。两个月后的四月七日,她被当地警察绑架、抄家。二零二二年五月,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对胡东霞非法判刑三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胡东霞因坚持法轮大法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员迫害,无数次被非法抄家、拘留、关戒毒所、看守所、洗脑班、监狱、劳教所,她曾两次被非法判刑,共计六年半。在狱中,胡东霞遭到惨绝人寰的酷刑折磨:

二零零四年,在湖南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胡东霞遭“五马分尸”的酷刑折磨,股骨被恶徒打成骨折;

 
中共酷刑示意图:五马分尸

二零零八年,在湖南长沙女子监狱五年冤刑期间,胡东霞受尽各种折磨,遭电棍电、天天罚站,甚至一天站上二十三小时,只让睡一个小时,不准上厕所等,甚至被五、六个人强行拖去打毒针。

(胡东霞遭迫害更多事实请见明慧网文章《湖南省湘潭市法轮功学员胡东霞遭迫害经历》、《已被迫害致残 湖南湘潭胡冬霞又遭绑架》)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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