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
吉林省女子监狱是非法关押、迫害本省法轮功女学员的黑窝,其前身是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于二零一二年搬到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开始疯狂打压和残酷迫害法轮功(法轮大法)以来,已有多名法轮功女学员直接在那里被迫害致死,说白了就是杀害;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不能自理,或神志不清,或奄奄一息,获释后不长时间就含冤离世,被间接杀害和虐杀。
长春地区法轮功学员付贵华及女儿于健莉、两个女婿王东吉、孟祥岐等十四人,被非法判刑七~九年。付贵华、于健莉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付贵华七月二十五日被迫害离世,女儿于健莉在监狱遭虐待。
吉林省辽源市利源小区法轮功学员王庆文,女,因修法轮大法,不“转化”,被非法判三年监外执行迫害。二零二一年的一天晚六点钟,南康分局将时年78岁的王庆文绑架到辽源看守所收监迫害,王庆文后来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被迫害严重后,身体出现病业状态,转到十监区。十月二十六日,长春女子监狱通知家属王庆文已死亡,次日遗体在长春被火化。监狱对外封锁消息,宣称是直肠癌,还有的说是肺癌。
吉林省女子监狱直接或间接虐杀法轮功学员的罪恶如下:
第一,吉林省女子监狱和各地公检法,尤其是各地法院、六一零相互勾结,对身体不合格的法轮功学员违规接收,就是宁可让其死在监狱里,也不留活路。
其二,对坚定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和长期非人迫害,直接将其害死(杀害)。
酷刑演示图:电棍电击以强制“转化”
其三,利用各种阴毒的手段,变相杀害和虐杀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手段有:有的被下毒药;有的被打毒针;有的被野蛮灌食造成内脏器官损伤和衰竭,无法正常饮食等原因而造成死亡;有的被直接灌食致死;有的被酷刑折磨,如:绑死人床、吊铐、上大褂、长期剥夺睡眠、长期关小号、电棍电击、长期毒打、长期坐板(小板凳)、强制洗脑、进行肉体和精神的双重迫害等等,导致伤残和残废,出现各种严重病态,有的死在那里,有的出来后死亡。
酷刑演示:吊铐
第四,对身体出现严重病态和病变的法轮功学员不予保外,或封锁消息,直到法轮功学员死在里面,以达到虐杀和杀人灭口的罪恶目的。据说,近期已有好几名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因高压和迫害,在出狱前后接连死亡。
第五,监狱方面掩盖和推脱杀害和虐杀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很多,如:制造假现场;谎称心脏病、心梗、猝死等突发疾病;有的明明死在监狱,却说经过抢救死在医院里;编造各种谎言欺骗家属和亲属,掩盖罪恶和罪责;法轮功学员死后,他们先把法轮功学员整容、化妆,进行掩盖和伪装,使人忽略和不易发现死者死前的惨状,包括内伤、外伤以及骨折、内脏和皮肤损伤等真实状况和实情;法轮功学员被害死之前,或能说话之前,几乎是没有家属能见到死者的,也不能让家人知道任何消息,严密封锁,就是无情杀害和活活虐杀。
第六,那里的狱警和被利用的犯人(打手和杀手),多年来犯下的种种罪恶和累累罪行,一直没有被受害人家属和外界立案追查和追责,没有受到应有的刑罚和惩罚,使他们更加变本加厉、肆无忌惮,去草菅人命,去杀人害命,去为所欲为。
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有:赵艳霞、孙秀霞、余国庆、丛桂贤、于立新、邓世英、付贵华等。
狱警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作所为,触犯了《宪法》、《刑法》、《监狱管理法》等多项法律,犯下了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等多项罪名;按照国际法和国际人权公约,他们犯下了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
吉林省女子监狱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郭家村富盈路
邮编:130114
监狱长:安彤宇 043185375001
魏副监狱长 043185375006
其他副监狱长043185375004 043185375005
狱政科长 曹红 043181234733
狱政科内勤 043185375022
狱政科 043185375021
监狱纪检 043185375053
八监区长 钱伟 043185375045 043185375098
八监区监区长:钱伟(女)18504301922
八监区改造监区长:高阳电话:18504302264
主管狱警:苑婷婷
八监区3楼管教室:0431-85375089 4楼管教室:85375098
八监区1楼管教室(严管):85375107
监舍2号楼
3楼:85375048 4楼:85375049 (这是在监舍里的电话是监狱里有通知都打的电话,刑事犯每天都能接听,她们听后也会讲)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