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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申诉遭绑架 安徽合肥市翟亚男被构陷到检察院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安徽省合肥市现年六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翟亚男女士,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结束两年半冤狱;七月二十二日向合肥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提交了申诉状,要求重新审理、改判无罪。二零二二年五月十日,她再次被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国保和益民街派出所警察绑架,目前已被构陷到蜀山区检察院。

翟亚男于一九五五年九月出生,家住合肥市庐阳区。在中共江氏犯罪集团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她曾沿着京九铁路,步行二十四天去北京上访,要求还法轮功清白。

二零一八年十月,翟亚男发放真相资料被蜀山区井岗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合肥女子看守所。不法人员包括:井岗派出所时任所长李春生,副所长王圣前,教导员郭秋颖。

二零一九年七月,翟亚男被构陷到蜀山区法院。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六日,翟亚男被蜀山区法院非法远程庭审,律师依法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她被蜀山区法院非法判两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三千元,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吴小水,审判员朱毅,陪审员丁尚飞,公诉人李卫华。

翟亚男认为此判决非法,遂向合肥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律师把上诉状递交给中级法院刑二庭汪蕾。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合肥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不法人员为:审判长鲍杰,审判员汪蕾,审判员胡宏林,书记员吕文博。二零二零年年底,翟亚男被劫持到安徽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翟亚男结束两年六个月冤狱,从安徽省女子监狱回家。七月二十二日,她向合肥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提交了申诉状,要求重新审理、改判无罪。她同时将申诉状邮寄给中级法院其他领导,也邮寄给了曾经参与迫害她的井岗派出所、蜀山区检察院、蜀山区法院。因为一直没有收到答复,九月初,她向合肥市书记、市长、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邮寄了申诉状复印件,希望他们了解、关注她的冤情。

然而翟亚男等来的不是来了解案情的官员,而是来绑架她的警察。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下午,合肥市益民街派出所包括教导员和副所长在内的四个警察,开了两辆警车来到翟亚男家,同来的还有社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小区物业等一共十几人,副所长说:“你给市政法委书记写信了,现在区政法委书记要约谈你。”

一行人把翟亚男拉上警车,将她劫持到合肥四里河格林豪泰酒店,非法拘禁了19天,对她强制洗脑,逼迫她写“四书”,威胁她不要申诉。翟亚男绝食抗议,九月二十八号才被放回家。回家十天后,她被非法抄家。随后,翟亚男被不法人员长期跟踪、监控。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日上午八、九点左右,翟亚男去买菜,因下雨在离家不远处街道屋檐下躲雨,恰好旁边也有一男士在躲雨,就相互聊天。大约十来分钟后,益民街派出所副所长刘卫东带着六、七名警察,带着传唤证,将翟亚男强行拉上警车,那名男士则被带到另一辆警车上。翟亚男在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做了全身检查后,被劫持到益民街派出所,当天下午三点多钟释放她时,给了她一张盖有庐阳区公安分局的“监视居住”决定书。

五月十八日,益民街派出所刘红卫又带了两个警察、两个社区居委人员送来审查起诉告知书,她被构陷到蜀山区检察,经办检察员还是李卫华。

蜀山区检察院是合肥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检察院,该检察院积极参与迫害,在二零一九和二零二零年的所谓年度工作报告中,均叫嚣要“严厉打击法轮功”,两年间非法起诉了几十名法轮功学员。

相关责任人:

1、井岗派出所:
时任所长李春生13966721666
副所长王圣前13909695859
教导员郭秋颖13805511239

2、庐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周泽春13955171111
彭家军13966660069
邢永乐13805512226
赵敬东13505613232
谢汉民13637075007
孙汝良13865992688
刘光13956034255
童辉13905698586
龚俊13866105933
徐涉13955148015
彭清13905699379

3、益民街派出所:
经办警察刘红卫13905609191
副所长杨捷13956096060
吴新颖13505613077
许广宁13505511850
杨胜东13865956516
叶道发13956976368
郁登海13956002700
张梦瑾18919651252
张卫东13909695179
张遵明13605517296
朱立丰18056013525
周豫13965063449
朱明13955102836

4、蜀山区法院:
审判长吴小水(女)18956030807,刑庭庭长,参与迫害的主要法官,住址:合肥市琥珀山庄中村2栋404室
审判员朱毅0551-65357814、18956038895,家庭住址:合肥市蜀山区红岗社区蜀鑫雅苑6幢604室

5、蜀山区检察院:
经办检察员李卫华(女)0551-63503473、18955183473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住址:合肥市蜀山区恒大华府18栋401室
副检察长戴文珺0551-63503467、13695696461分管第一、二检察部(迫害部门),住址:潜山路盛世名城小区34栋306室
第二检察部主任黎俊0551-63503466、18955153466住址:合肥市潜山北路家家景园三期50栋308室
检察长张庆虹18955183089,2021年底起任,住址:合肥市肥西路64号兴业苑5栋603室
原检察长潘孝峰13956998959(2019-2021)住址:缤纷南国蝶舞居3-401室
副检察长王拥13956934130
党组成员刘前进13905519292
政治部主任陈兆鸿0551-63503406
党组成员李翔18955183421
办公室主任黄小龙0551-63503422、18955183422
第一检察部主任瞿临祉0551-63503451、18955183451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周平18955183465

6、合肥市中级法院:
(迫害法轮功主要为刑一庭、刑二庭)
审判长鲍杰,18855190278,原刑二庭副庭长,2022年6月27日起任庭长,家庭住址: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畔小区
审判员汪蕾0551-65352149、17805518186,刑一庭副庭长,家庭住址:合肥市格林丽景小区11栋1301室
审判员胡宏林13505517567,家庭住址: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畔小区C6-102室
书记员吕文博18919610723,家庭住址: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1号4栋301室
张恒18956019181,原刑二庭庭长(至2021年年底)
院长王晓东18956868060,家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70号702室
副院长程洛发13805690732
副院长魏竹梅18956019066
副院长赵甄18100518000
纪检组长陶霞18956009857
执行局长翟纯13705659578
审委会专委黄敏霞13955188620
审委会专委杨兴18956021188
立案庭庭长欧健18855118255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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