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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被诬判五年 陕西汉中肖艳萍遭冤刑共十六年半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近期得知,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法院对已被监禁近四年的法轮功学员肖艳萍非法判刑五年。肖艳萍是在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被汉台公安分局七里派出所警察绑架的,她已在冤狱中度过近四年,目前在陕西省女监遭受劳役迫害。

面对一年一个多月的非法余刑,亲人们希望肖女士能尽快健康、平安地回到家中,她儿子更是苦盼着与母亲团聚。

肖艳萍女士原是陕西省南郑区大河坎镇长空仪表厂(76号信箱)职工,修炼法轮功以前身体状况很差,是个药罐子,先天性脑血管畸形,曾于一九八八年十月在北京宣武医院脑外科做过开颅手术。术后综合症使她常年失眠、头痛,因失血过多又得了失血性贫血,右心室肥大,大夫说是心肌炎,做心电图时波动微弱,起伏很小。她还有妇科病、右腿膝关节炎、气管炎、鼻炎等。一九九六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那些乱七八糟的毛病不知不觉中没了。她严格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法理来要求自己,遇到矛盾向内去找,处处为别人着想;在工作中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兢兢业业,踏实肯干。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肖艳萍因修炼法轮功,曾先后六次被中共警察绑架,多次身陷囹圄,她两次被非法劳教共三年半,一次被非法判刑八年,两次非法拘留,加上这次被诬判五年,她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三年里,竟获冤刑达十六年半之久。这场迫害不但使肖艳萍失去公职,且被迫害得家破人亡,她的父亲、丈夫、母亲先后离世。在陕西女子监狱,她遭受各种体罚、精神折磨以及繁重的劳役迫害,受尽屈辱。

以下是肖艳萍女士遭迫害事实简述:

二零零二年九月四日下午,肖艳萍在单位上班时被南郑县公安局国保、政法委、“610”人员强行带到保卫科办公室非法审问,理由是她传递法轮功真相资料,后来她被非法劳教两年。单位将她开除公职。她的丈夫被勒索两万元左右,她才提前八个月从看守所回家。

二零零五年正月十二日下午,肖艳萍外出张贴法轮功真相标语时遭到大河坎刑警绑架,被南郑县“610”办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零五年八月被劫持到西安女子劳教所。

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肖艳萍在自家开的“百馨屋文具店”里被警察绑架、抄家,她被劫持到大河坎金土地山庄遭刑讯逼供,连续六天六夜不准睡觉。直到汶川大地震波及到汉中、南郑,恶徒们为了逃命,在五月十三日将她拉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肖艳萍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西安陕西女子监狱。在陕西女监,她遭到了漫长残酷的迫害,被打、被骂、体罚、不准上厕所、不准和别人说话,每天二十四小时被人看着,晚上起夜还得打报告,被迫做奴工,每天十几个小时高强度劳动,监狱每年都有被累死的。

二零零二年夏季,她儿子考取了汉一中重点学校。然而刚刚入学第四天,母亲就被绑架,男孩承受着社会、学校、生活的巨大压力,成绩下降,最后辍学。二零零七年,她儿子因母亲修炼法轮功受株连,被部队遣返回家。儿子受不了这沉重的打击曾喝农药自杀,幸遇人相救才脱离生命危险。

肖艳萍的父亲因女儿遭迫害受到严重打击,得了晩期糖尿病综合症,在二零零五年冬过早离开人世。在肖艳萍被非法劳教期间,压力重重的丈夫出车祸身亡。

这场迫害,使肖艳萍家破人亡。

(肖艳萍女士遭迫害更多事实请见明慧网文章《曾遭冤狱11年 陕西肖艳萍再被绑架》、《遭十一年冤狱 陕西南郑县肖艳萍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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